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4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七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调整业绩承诺期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调整业绩承诺期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关联董事王晖、李福良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特此公告。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