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5 证券简称:华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30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简称:华科JLC1,期权代码:
037420。
? 本次股票期权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2,467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6,345.90万份,行权价格为7.182元/股。
?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分三期行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期限应为2025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8日,根据业务办理的实际情况,实际可行权期限为2025年5月20日至2026年4月8日。
? 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 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行权条件的2,467名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行权数量6,345.90万份。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刊登在《证券时报》的2025-015号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本次自主行权事项相关手续的办理。现将有
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1、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
行权安排 | 行权时间 | 行权比例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15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日起27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二个行权期 |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27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日起39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第三个行权期 | 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39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股票期权授予日起51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等待期为自授予日起15个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授予日为2024年1月9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的等待期已于2025年4月8日届满。
2、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的说明
行权条件 | 达成情况 |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4,461,617,106.21元,较2020年-2022年营业收入的平均值增长33.97%,满足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可行权比例100%。 | |||||||||
各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当期实际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个人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整体行权比例(X)×个人行权比例(Y),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 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24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17名激励对象因考核结果不达标,对应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2,467名激励对象符合行权条件,对应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行权比例100%。 | |||
综上所述,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1、2024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24名员工因离职等原因而丧失激励资格、28名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参与本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780人调整为2,728人,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3,528万份调整为23,138万份。
2、2024年1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6月20日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将股票期权(含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由7.26元/份调整为7.24元/份。
3、2025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中有244名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同意将其全部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合计1,837万份予以注销,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人数由2,728名调整至2,484名;同时,17名激励对象因2024年度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不达标,对应的第一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合计44.40万份不得行权,予以注销。以上注销股票期权共计1,881.40万份,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数量由23,138万份调整为21,256.60万份。
4、2025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5年5月6日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将股票期权(含预留授予)的行权价格由7.24元/份调整为7.182元/份。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本次行权安排
1、股票期权简称:华科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7420
3、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行权价格:7.182元/股。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对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5、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6、可行权激励对象数量及股票期权数量:共2,467名,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6,345.90万份,具体分配如下: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股票期权数量(万份) | 本期可行权比例 | 本期行权数量(万份) |
张铁成 | 董事、总经理 | 30 | 30% | 9 |
核心技术人员、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2,466人) | 21,123 | 30% | 6,336.9 | |
合计 | 21,153 | 30% | 6,345.90 |
注:上述激励对象中,张铁成先生于2025年4月22日被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成为公司董事,同日被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为公司总经理。
7、行权期限:2025年5月20日至2026年4月8日期间的交易日。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 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至实际公告日为止;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四、本次行权对公司的影响
1、对公司当年度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6,345.90万份全部行权,公司净资产将因此增加约45,576.25万元。
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股份支付费用摊销金额共计5,774.77万元,其中2025年度摊销金额1,214.72万元,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2、对公司股权结构和上市条件的影响
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股本将增加6,345.90万股,公司股本总数将相应增加。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3、选择自主行权模式对股票期权估值方法的影响
公司在授予日采用 Black-Scholes 模型作为定价模型确定股票期权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股票期权选择自主行权模式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及会计核算造成实质影响。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未买卖公司股票。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禁止短线交易的相关规定,自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后6个月内不卖出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含行权所得股份和其他股份),或卖出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后6个月内不得行权。
六、行权专户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计划及激励对象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安排本次行权所募集资金将存储于行权专户,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激励对象应自筹行权所需的资金,公司不为激励对象提供贷款或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不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激励对象因本次激励计划获得的收益,应按国家税收法规交纳个人所得税,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由激励对象自行承担。
七、不符合条件的股票期权处理方式
根据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必须在规定的行权期内行权,在本次行权期可行权但未行权或未全部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一期行权,由公司注销。
八、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或临时报告中披露公司股权激励对象变化、股票期权重要参数调整情况、激励对象自主行权情况以及公司股份变动情况等信息。
特此公告。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