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85 证券简称:华天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7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5年3月19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送达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并于2025年3月29日在西安市凤城五路105号恒石国际中心C座1111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本次监事会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华兵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度)》。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4年度)》中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担任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按市场定价的原则定价,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
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公司将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提名张利平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另两名职工监事由公司员工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以上非职工监事候选人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与职工监事共同组成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728名调整为2,484名,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3,138万份调整为21,256.60万份,注销股票期权数量合计1,881.40万份。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对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要求。激励对象符合行权资格条件,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同意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
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一日
附件:
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介
张利平:男,汉族,1978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综合会计、财务部部长。现任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综合部部长、甘肃微电子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及总经理、天水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张利平先生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张利平先生任公司控股股东天水华天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因此,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信息披露日,张利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