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12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4年末的总股本2,597,009,091股为基数,实施现金股利每10股派发人民币0.1元(含税),共需派发现金股利25,970,091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2024年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以固定总额方式进行。
3、自权益分派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97,009,0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09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
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2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7月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7月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7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8*****034 | 深圳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2 | 08*****219 | 深圳市怡亚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3 | 08*****864 | 深圳市投控资本有限公司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6月30日至登记日:2025年7月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
栋3楼咨询联系人:常晓艳咨询电话:0755-88393181传真电话:0755-88393322-3172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暨2024年度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