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编号:2025-010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利润分配实施的后续工作。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盈余公积,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盈余公积期初累计额为1,060,023,177.00元,已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本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354,288,683.0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081,095,785.85元,加上结转未分配利润9,262,634,683.46元,减去计提法定盈余公积0元,减去2024年现金分红1,271,796,837.6元,减去2024年任意盈余公积385,211,331.66元,2024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10,686,722,300.05元,减去2024年拟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419,732,417.65元,
2024年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合计为10,266,989,882.4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2,119,661,396股。因2025年3月1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1,390,346股限制性股票注销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118,271,050股(回购账户股份数为0)。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投资者,拟制订2024年度现金分红预案为:以未来实施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如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目前总股本2,118,271,050股进行测算,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1,694,616,840元(含税),占2024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0.52%。2024年度公司未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
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等原因发生股本变动的,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公司将按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两个月内实施,公司监事会监督执行。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694,616,840 | 1,271,796,837.6 | 896,942,688.4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354,288,683.06 | 3,339,290,323.66 | 2,717,983,277.92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1,551,584,464.05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0,686,722,300.05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3,863,356,36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3,137,187,428.2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3,863,356,366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如上表所示,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1,694,616,840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3,863,356,366元,高于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22-2024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
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为814,292.48元、1,740,038.40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023%,0.0042%、均低于50%。
四、风险提示
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