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76证券简称:江特电机公告编号:2025-047
江西特种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江特电机 | 股票代码 | 002176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蒋孝安 | 曲宏博、李国玲 | ||
办公地址 | 江西省宜春市环城南路581号 | 江西省宜春市环城南路581号 | ||
电话 | 0795-3266280 | 0795-3266280 | ||
电子信箱 | jiangte002176@aliyun.com | jiangte002176@aliyun.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975,166,278.13 | 717,831,652.73 | 35.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14,188,334.54 | -64,065,573.73 | -78.2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61,286,841.44 | -144,938,213.15 | -11.2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96,266,518.96 | -275,020,371.50 | -7.73%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4 | -75.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 | -0.04 | -75.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31% | -1.69% | -1.62%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6,163,000,895.52 | 6,640,996,631.95 | -7.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3,394,193,266.17 | 3,504,821,893.73 | -3.16%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204,48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12% | 240,875,533 | 质押 | 111,800,000 | ||
王新 | 境内自然人 | 2.94% | 50,120,000 | 不适用 | |||
宜春市袁州区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76% | 30,089,494 | 质押 | 14,900,0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69% | 28,870,968 | 不适用 | |||
宜春市袁州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19% | 20,279,967 | 不适用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92% | 15,759,300 | 不适用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54% | 9,291,252 | 不适用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发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44% | 7,448,000 | 不适用 | |||
深圳前海谷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宜春锂电私募投资基金 | 其他 | 0.38% | 6,538,655 | 不适用 | |||
赵小年 | 境内自然人 | 0.23% | 3,892,500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宜春市袁州区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和宜春市袁州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均受同一主体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政府控制,双方构成一致行动人。除此以外,未知其他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也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210,875,533股外,还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30,0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240,875,533股;股东“王新”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3,320,000股外,还通过“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6,8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50,120,000股;股东“深圳前海谷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宜春锂电私募投资基金”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800,000股外,还通过“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738,655股,实际合计持有6,538,655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5年7月24日,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朱军先生、卢顺民先生与北京伍佰英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伍佰英里科技”)签署了《关于江西江特实业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朱军先生、卢顺民先生分别向伍佰英里科技转让其持有的江西江特实业有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以下简称“江特实业”)25%的股权。本次转让后,伍佰英里科技持有江特实业50%的股权,朱军先生、卢顺民先生各持有江特实业25%的股权。
同日,伍佰英里科技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新先生与朱军先生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朱军先生与王新先生双方在江特实业、江特电气、江特电机的经营管理和决策中一致行动,双方及双方控制的企业、委派的董事等在行使或受托行使股东权利、承担集团公司股东义务、行使集团公司董事职务时保持一致行动;卢顺民先生与朱军先生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约定卢顺民先生将其所持有的江特实业25%的股权对应的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委托给朱军先生行使。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仍为江西江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朱军先生、卢顺民先生”变更为“王新先生、朱军先生”,卢顺民先生在表决权委托期间,与朱军先生构成一致行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