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的确认及
2025年薪酬方案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薪酬的确认及2025年薪酬方案》。根据公司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现对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披露如下:
一、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
姓名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李永喜 | 董事长 | 现任 | 184.40 |
郑晓军 | 董事 | 现任 | 0.00 |
芮冬阳 | 副董事长 | 现任 | 0.00 |
姜新宇 | 董事、总裁、总工程师 | 现任 | 102.26 |
吴文忠 | 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 | 现任 | 126.17 |
曹承锋 | 董事、副总裁 | 现任 | 87.83 |
林泽波 | 副总裁 | 现任 | 97.18 |
熊 坦 | 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70.22 |
二、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参照行业薪酬水平,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提案如下:
(一)本议案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三)发放薪酬标准: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位的非独立董事无薪酬;在公司担任行政职位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所任岗位领取基础薪酬,
基本薪酬按月平均发放,绩效年薪、经营奖励根据公司当年业绩完成情况和个人工作完成情况综合评定,不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智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