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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铝股份: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5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融资租赁事项概述

为有效满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拟以部分资产售后回租和以新购设备直租等方式开展融资租赁业业务。本次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总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以上额度的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公司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止。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一时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合同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具体的合同等文件。前述授权期限为自该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方必须为具备融资租赁业务资质,且与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融资租赁机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融资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公司及子公司合法拥有的固定资产和部分新购设备

权属状态: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金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

(二)融资租赁方式:售后回租、直租等融资租赁方式。

(三)融资租赁业务主要内容:公司及子公司以筹措资金、回租使用为目的,将合法拥有的公司及子公司相关资产作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转让标的及租赁物与交易方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交易方向公司及子公司支付购买价款取得上述标的所有权并同时将该标的作为租赁物出租给公司及子公司使用。

(四)资金用途: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偿还有息债务和项目建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五)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事项的租赁期限、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保证金、留购价款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进行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公司融资结构,满足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会影响公司对租赁标的物的正常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六、其他

公司本次融资租赁事项尚未签订相关协议,交易对方、租赁方式、实际融资金额、实际租赁期限、租金及支付方式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届时签署的协议为准。公司将持续跟踪融资租赁业务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常铝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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