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57 证券简称:正邦科技 公告编号:2025--016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仲裁及仲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前期已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2023年4月29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相关金额合计人民币699,939.06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金额为人民币87,069.92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612,869.1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
自2023年4月29日披露的累计诉讼、仲裁公告至2023年8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相关金额合计人民币241,512.88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金额为人民币709.65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240,803.24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披露的《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5)。
公司于2023年12月1日披露了《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96),原告马先锋因商业秘密侵权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江西正邦养殖有限公司、广西正邦广联农牧发展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诉讼金额为156,059.09万元。2023年12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221),因马先锋未在通知
书限定期间内预交案件受理费,本案按原告马先锋撤回起诉处理。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披露了《关于仲裁事项暨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0),公司作为担保义务人对江西正农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宜宾广联养殖有限公司、三都正邦养殖有限公司、湖南临武正邦养殖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履行了担保清偿义务,代为支付本金及利息共计91,111.10万元。因此,公司对上述担保债权享有追偿权,并提交仲裁申请。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了《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除前期已披露诉讼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相关金额合计人民币117,144.34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金额为人民币3,192.39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13,951.9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二、本次累计诉讼、仲裁事项情况
截至2025年3月31日,除前期已披露诉讼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涉及诉讼、仲裁事项的相关金额合计人民币82,214.81万元,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金额为人民币16,517.66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或共同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合计金额为人民币65,697.15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 原告 | 被告 | 案由 | 涉案金额 (万元) | 受理法院 |
1 | 淮南通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淮南正邦养殖有限公司、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邦集团有限公司 | 金融纠纷 | 9,851.58 |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人民法院 |
2 | 海南东方农业产业有限公司 | 海南中农正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湖南中农正邦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合同纠纷 | 6,000.00 | 海南省儋州市人民法院 |
单笔金额5,000万元以上案件小计 | 15,851.58 | ||||
单笔金额5,000万元以下案件小计 | 66,363.23 | ||||
合计 | 82,214.81 |
注:以上数据如存在尾差,是因为四舍五入导致的。
三、较大诉讼、仲裁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披露了《关于仲裁事项暨担保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公司作为担保义务人对江西正农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宜宾广联养殖有限公司、三都正邦养殖有限公司、湖南临武正邦养殖有限公司的金融借款履行了担保清偿义务,代为支付本金及利息共计91,111.10万元。因此,公司对上述担保债权享有追偿权,并提交仲裁申请。
由于宜宾广联养殖有限公司、三都正邦养殖有限公司管辖问题,公司变更了仲裁请求690,092,004.69元。近日,公司收到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发来的《裁决书》,赣江新区国际仲裁院已裁决本案。裁决结果如下:
一、被申请人江西正农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216,704,109.59元;
二、被申请人湖南临武正邦养殖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473,387,724.36元;
三、申请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权以拍卖、变卖《融资租赁合同》(编号:JXJKFL-22-1003-HZ-HZ)项下租赁物所得的价款在被申请人江西正农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应向申请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支付的216,704,109.59元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四、申请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交的仲裁费2,842,084.24元(其中案件受理费2,743,623.14元、案件处理费98,461.1元),由被申请人江西正农通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承担892,414.45元,由被申请人湖南临武正邦养殖有限公司承担1,949,669.79元,并径付申请人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法主张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严格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正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