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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富微电: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9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持股5%以上的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份133,156,57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8.77%)的股东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基金”或“首期基金”)计划在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9月8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37,939,922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首期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33,156,5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7%,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经营管理需要。

2、股份来源:协议转让股份,产业基金已于2018年2月27日披露《简式权益变动公告书》。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7,939,922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5%)。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763,953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5%);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175,969股(即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在本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5年6月11日至2025年9月8日)。

6、减持价格: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7、其他:在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如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8、截至目前,首期基金不存在减持方面的承诺。首期基金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相关规定中关于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通富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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