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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喜鸟: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7

证券代码:002154 证券简称:报喜鸟 公告编号:2025-024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报喜鸟”或“公司”)于2025年4月19日披露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5年4月2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吴志泽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请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增加2024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2025年4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志泽先生因公出差,经公司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吴跃现女士主持会议。

(3)会议召开的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5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永嘉县瓯北镇双塔路2299号报喜鸟研发大楼四楼会议室。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469人,代表股份648,126,8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412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558,311,7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580%;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463人,代表股份89,815,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45%;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且非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不包含5%,下同)共463人,代表股份89,815,0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545%。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方式以现场和网络表决结合的方式审议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37,134,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040%;反对10,350,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970%;弃权64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8,822,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7609%;反对10,350,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241%;弃权64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149%。

2、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37,388,6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32%;反对10,120,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15%;弃权6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9,076,8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441%;反对10,120,5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682%;弃权6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77%。

3、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37,269,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48%;反对10,263,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36%;弃权59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8,957,3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110%;反对10,263,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276%;弃权594,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14%。

4、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38,024,8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14%;反对9,888,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57%;弃权2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9,713,0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7524%;反对9,888,3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0096%;弃权21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9%。

5、审议通过《关于为合并范围内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37,438,52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09%;反对10,461,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141%;弃权2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9,126,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997%;反对10,461,3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6477%;弃权22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26%。

6、审议通过《关于利用自有闲置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12,081,7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386%;反对35,846,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309%;弃权19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3,769,9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8674%;反对35,846,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9119%;弃权19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7%。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37,317,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322%;反对10,567,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305%;弃权24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9,005,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9647%;反对10,567,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662%;弃权24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91%。

8、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37,236,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96%;反对10,648,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29%;弃权2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8,924,2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8742%;反对10,648,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8556%;弃权2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2%。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08,753,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250%;反对39,141,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392%;弃权23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441,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615%;反对39,141,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801%;弃权23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8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08,522,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895%;反对39,369,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744%;弃权2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211,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9050%;反对39,369,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342%;弃权23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08%。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08,685,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146%;反对39,182,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455%;弃权25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374,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0865%;反对39,182,4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6257%;弃权25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8%。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08,760,8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9262%;反对39,070,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82%;弃权

29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5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50,449,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1700%;反对39,070,5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011%;弃权29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9%

1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同意637,518,4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632%;反对10,389,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30%;弃权2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79,206,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1887%;反对10,389,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679%;弃权21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见证律师:张乐天、王静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报喜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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