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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基信息: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1

证券代码:002153 证券简称:石基信息 公告编号:2025-22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 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交易日2025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甲65号石基信息大厦1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4、召集人: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12)及《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2025-20)。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仲初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相关人员出席、列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与现场表决及网络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总数为29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

股份1,907,207,65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729,193,841股的69.8817%。

1、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并参与表决的股东为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1,504,074,7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729,193,841股的55.1106%。

2、网络投票股东参与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297人,代表股份403,132,9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729,193,841股的14.7711%。

3、中小股东参与情况

本次会议中小股东全部通过网络投票,投票人数296人,代表股份47,868,4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729,193,841股的1.7539%。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6,753,5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62%;反对377,0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弃权77,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402,678,811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74%;反对377,07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5%;弃权77,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414,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514%;反对377,0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877%;弃权77,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9%。

本议案已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14)详见2025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2025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6,738,3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4%;反对381,7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0%;弃权87,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

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6%。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402,663,644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36%;反对381,737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7%;弃权87,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399,1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97%;反对381,7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75%;弃权87,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28%。本议案已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5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6,748,2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9%;反对384,0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弃权75,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402,673,544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1%;反对384,037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3%;弃权75,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409,0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04%;反对384,0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23%;弃权75,3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3%。

本议案已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5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6,667,36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17%;反对464,37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3%;弃权75,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0%。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402,592,611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0%;反对464,37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2%;弃权75,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328,1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713%;反对

464,37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701%;弃权75,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6%。本议案已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2025年4月29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6,727,7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8%;反对405,3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3%;弃权74,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9%。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402,653,044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10%;反对405,337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5%;弃权74,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5%。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388,5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976%;反对405,3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68%;弃权74,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7%。

本议案已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2025-15)详见2025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6,709,1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39%;反对425,2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3%;弃权73,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8%。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402,634,444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64%;反对425,237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5%;弃权73,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369,9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587%;反对425,2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83%;弃权73,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30%。

本议案已审议通过。《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的议案》详见刊登于2025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12)。

7、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6,679,79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23%;反对372,337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5%;弃权155,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2%。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402,605,044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1%;反对372,337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4%;弃权155,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86%。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7,340,5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73%;反对372,33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778%;弃权155,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49%。

本议案已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5-16)详见2025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情况:同意1,904,378,36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17%;反对2,761,67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48%;弃权67,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其中网络投票结果:同意400,303,609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982%;反对2,761,672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851%;弃权67,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039,1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0894%;反对2,761,67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693%;弃权67,6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3%。

本议案已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2025-17)详见2025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柴玲律师、王念慈律师到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经验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中长石基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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