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第1—2页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第3—4页
关于广州广电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4〕 号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运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广州广电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广电运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广电运通公司2023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广电运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广州广电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广电运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
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广电运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广州广电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广州广电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2022年、2023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振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杰
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关于广州广电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出资6,799.577万元认购广州广电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831619;证券简称:广电五舟)定向发行股份787.90万股,成为其第一大股东,广电五舟成为公司的参股公司。目前,公司持有广电五舟16.23%股权。
基于公司与广电五舟业绩承诺方(刘英、谢高辉、刘军、周卓人、广州方舟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签订的协议书中存在业绩承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上市公司股东、交易对手方对公司或相关资产在报告年度经营业绩作出承诺的,公司董事会应关注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公司或相关资产年度业绩未达到承诺的,董事会应对公司或相关资产的实际盈利数与承诺数据的差异情况进行单独审议,详细说明差异情况及公司已或拟采取的措施,督促公司相关股东、交易对手方履行承诺。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要求会计师事务所、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如适用)对此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并与年报同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现对广电五舟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公司拟采取的措施说明如下:
一、业绩承诺概述
根据公司与广电五舟业绩承诺方签订的协议书,业绩承诺方承诺广电五舟2021年、2022年、2023年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税后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累计不低于7,290万元。若广电五舟未能达到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公司有权选择转让所持有广电五舟的股份或继续持有广电五舟的股份。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广电五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2023年专项审计报告》,广电五舟2021年、2022年、2023年净利润分别为238.77万元、-2,258.92万元和685.76万元,累计净利润为-1,334.39万元,未完成业绩承诺。
三、业绩承诺未完成的主要原因
2021年度、2022年度受宏观环境影响,广电五舟X86服务器销售不及预期,虽然2022年经营重心转向国产服务器,2023年销售规模大幅增加,但国产服务器业务仍处在成长前期,投入较大,致使广电五舟2021年、2022年、2023年累计净利润未完成业绩承诺。
四、公司拟采取的措施
考虑到广电五舟长期战略规划及良好的发展前景,基于公司自身的发展战略及经营情况,公司正在与广电五舟业绩承诺方就业绩未完成情况的处理方案做进一步协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