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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运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聘请资信评级机构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8-27

债券代码:148730.SZ债券简称:24运通01债券代码:524288.SZ债券简称:25广电运通K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聘请资信评级机构的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编制。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广发证券所作出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广发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24运通01

1、债券名称: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4运通01”)。

2、发行规模:人民币10亿元。

3、债券期限:3年。

4、债券利率:2.30%。

5、还本付息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6、起息日:2024年4月29日。

7、付息日:2025年至2027年每年的4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本金兑付日:2027年4月29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9、特殊权利条款及报告期内执行情况:无特殊权利条款。

10、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2、债券担保情况:无担保。

(二)25广电运通K1

1、债券名称: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5广电运通K1”)。

2、发行规模:人民币4亿元。

3、债券期限:3年。

4、债券利率:1.80%。

5、还本付息方式: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6、起息日:2025年5月30日。

7、付息日:2026年至2028年每年的5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本金兑付日:2028年5月3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9、特殊权利条款及报告期内执行情况:无特殊权利条款。

10、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募集资金用途: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股权投资。

12、债券担保情况:无担保。

二、资信评级机构变更的基本情况

发行人于2025年8月22日发布的《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聘请资信评级机构的公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前中介机构名称及其履职情况

当前中介机构名称:广州普策信用评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策信用”)

成立时间:2015年7月24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28号2701室(部位:自编11单元,自编12A单元)(仅限办公)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347478492Q

经营范围: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企业信用评级服务;证券市场资信评级。

履职情况:公司当前资信评级机构为普策信用,具有法律法规等规则规定的相应执业资格。普策信用于2024年开始对公司进行主体评级,本次新聘请资信评级机构不会对普策信用继续履职产生影响。

(二)新聘请中介机构情况

1、新聘请原因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和适应资本市场变化的需要,发行人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公司主体评级中介机构选聘工作,并最终选定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资信”)作为新聘请资信评级机构。

2、决策程序履行情况及其合法合规情况本次新聘请资信评级机构事项已履行相关内部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聘请程序合法合规。

3、新聘请中介机构基本情况新聘请资信评级机构名称: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间:2000年7月17日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院2号楼17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22610855P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信用评级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企业信用调查和评估;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企业信用管理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4、新聘请中介机构资信和诚信情况截至发行人公告披露日,联合资信已完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的资信评级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最近一年,联合资信不存在被立案调查或行政处罚的情况。

5、协议签署情况及约定的主要职责截至发行人公告披露日,发行人已按照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公司主体评级中介机构选聘工作,最终选定联合资信作为新聘请资信评级机构,并于2025年8月21日与联合资信签署《信用评级委托协议书》,约定联合资信为发行人出具主体信用评级报告,主体信用评级结果有效期为1年。

6、新聘请中介机构开始履职时间新聘请资信评级机构自《信用评级委托协议书》签订之日起履行职责。

(三)工作移交和办理情况本次新聘请资信评级机构不会对普策信用继续履职产生影响,普策信用与联合资信独立开展评级工作,无需进行工作移交。

(四)持续跟踪评级安排新聘请资信评级机构将按有关要求在主体评级有效期内对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状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并根据不定期跟踪评级的情况对评级结果进行调整。

本次新聘请资信评级机构事项主要系发行人出于正常生产经营和适应资本市场变化的需要而进行的调整,不会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受托管理人已采取的措施

广发证券作为本次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督促发行人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广发证券在获悉上述事项后,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出具本报告。特此提醒持有人关注相关风险,请持有人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下一步,广发证券将密切关注发行人最新动态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和约定,严格履行受托管理人职责。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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