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斗星通”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对北斗星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75号),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374,501股,发行价格为30.1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4,500.00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3,107.59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6月30日全部到账,并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399号《验资确认》。公司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和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以及《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9),募集资金使用安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面向综合PNT应用的北斗/GNSS SoC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 和芯星通 | 23,157.72 | 23,157.72 |
2 | 车载功能安全高精度北斗/GNSS SoC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 和芯星通 | 13,567.34 | 13,567.34 |
3 | 研发条件建设项目 | 北斗星通 | 29,774.94 | 11,451.94 |
4 | 面向物联网领域应用的低功耗北斗/GNSS SoC 芯片研制及产业化项目 | 芯与物 | - | 17,000.00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北斗星通 | 28,000.00 | 27,930.59 |
合计 | - | 94,500.00 | 93,107.59 |
注:和芯星通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和芯星通科技(北京)有限公司,芯与物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芯与物(上海)技术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公司将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投项目的进展。因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6)。在上述使用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对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024年8月,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永丰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用于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专用结算,并于8月22日,披露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明细如下:
账户名称 | 开户机构名称 | 账号 |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自贸试验区永丰支行 | 110061912013007054514 |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11050188360000004423 |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110906448310008 |
三、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及期限
投资品种为低风险保本型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且符合以下条件:(1)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或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等);(2)流动性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和期限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整体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规划,结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实际情况,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投资决策与实施
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五)关联关系说明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六)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账户情况
公司将继续使用募集资金专户及《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中披露的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办理现金管理业务。
四、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相对较低、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投资产品,虽然投资品种的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相关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实际收益出现波动的情况;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交易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理财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收益金额 | 是否到期赎回 |
1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80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30,000 | 2024-07-03 | 2024-12-30 | 355.07 | 是 |
2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聚赢汇率-挂钩欧元对美元汇率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00 | 2024-07-16 | 2024-08-15 | 44.18 | 是 |
3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聚赢利率-挂钩中债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7,500 | 2024-08-23 | 2024-10-23 | 101.11 | 是 |
4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聚赢利率-挂钩中债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0 | 2024-08-23 | 2024-10-23 | 9.19 | 是 |
5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聚赢汇率-挂钩欧元对美元汇率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2,500 | 2024-10-25 | 2024-12-25 | 43.87 | 是 |
6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聚赢汇率-挂钩欧元对美元汇率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500 | 2024-10-25 | 2024-12-25 | 8.77 | 是 |
7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30天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 | 2024-11-05 | 2024-12-05 | 8.22 | 是 |
序号 | 交易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理财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收益金额 | 是否到期赎回 |
8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聚赢利率-挂钩中债10年期国债到期收益率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 | 2024-11-05 | 2024-12-10 | 18.46 | 是 |
9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21天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5,000 | 2024-12-06 | 2024-12-27 | 4.89 | 是 |
1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0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9,000 | 2025-01-08 | 2025-04-08 | 37.95 | 是 |
1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聚赢汇率-挂钩欧元对美元汇率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3,000 | 2025-01-08 | 2025-04-08 | 64.48 | 是 |
12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聚赢股票-挂钩沪深300指数双向鲨鱼鳍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 | 2025-01-08 | 2025-04-08 | 29.77 | 是 |
13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90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20,000 | 2025-01-16 | 2025-04-16 | 88.27 | 是 |
14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53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7,000 | 2025-01-16 | 2025-03-10 | 19.62 | 是 |
序号 | 交易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理财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收益金额 | 是否到期赎回 |
15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102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7,000 | 2025-03-17 | 2025-06-27 | 33.65 | 是 |
16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聚赢汇率-挂钩欧元对美元汇率区间累计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 | 2025-04-16 | 2025-05-30 | 25.32 | 是 |
17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聚赢黄金-挂钩黄金AU9999双向鲨鱼鳍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7,000 | 2025-04-16 | 2025-05-30 | 17.72 | 是 |
18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聚赢黄金-挂钩黄金AU9999双向鲨鱼鳍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9,000 | 2025-04-16 | 2025-05-30 | 22.78 | 是 |
19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交通银行蕴通财富定期型结构性存款67天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 | 2025-04-21 | 2025-06-27 | 35.61 | 是 |
2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分行 | 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单位人民币定制型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 | 2025-04-21 | 2025-06-27 | 39.49 | 是 |
21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 聚赢汇率-挂钩欧元对美元汇率看涨二元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0,000 | 2025-06-03 | 2025-06-30 | 12.95 | 是 |
序号 | 交易方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型 | 理财金额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收益金额 | 是否到期赎回 |
22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上地支行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27天结构性存款 | 保本浮动收益型 | 14,000 | 2025-06-03 | 2025-06-30 | 17.09 | 是 |
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有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保障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
七、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本金安全,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定期存单、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或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7月3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议程序
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八、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投资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张国军 王希婧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 7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