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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星通:独董述职报告-师晓燕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7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师晓燕女士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斗星通”)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阅董事会各项会议议案资料,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无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现将我2024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在会议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文件、核对信息、查阅资料,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在会上认真听取并审议每一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我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经认真审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按法律法规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认真审议了历次会议的各项议案,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也未发现有危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出席股东会情况

本报告期

应参加董事会次

本报告期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的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 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本报告期内股东会次数出席股东会次数
132110062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序号会议时间会议届次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的类型
12024年1月12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202401次1、《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2、《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 3、《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4、《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
22024年1月24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202402次1、《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32024年3月11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202403次1、《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42024年5月22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202404次1、《关于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预留份额授予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52024年10月15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202405次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2、《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芯与物(上海)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真点科技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62024年12月2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202406次1、《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芯与物(上海)技术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控股子公司真点科技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为参股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
72024年12月23日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202407次1、《关于新增与深圳市海导科技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2、《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三、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作为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我召集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度绩效考核报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本人认真履职,对于公司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续聘审计机构、资产减值进行了审议,重点关注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年度审计期间,掌握审计工作计划及审计进展,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具体议案如下:

(1)《关于提名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内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2)《审计监察部<2024年第1季度工作计划>》、《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2023年审的业务约定书>和<2023年年审审计计划>》、《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前沟通记录》、《审计监察部<2024年年度工作计划>》;(3)审议《关于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4)《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则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后沟通记录》、《2023年度审计报告》、《<2023年年报>及摘要》;(5)《2024年1季度审计工作总结及2季度工作计划》、《2024年1季度财务报表》;

(6)《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度2季度审计工作总结及3季度工作计划》、《关于内部审计报告及审计整改情况的议案》;(7)《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8)《2024年3季度财务报表》、《2024年2季度审计工作总结及3季度工作计划》参加公司年报审前及审后沟通会议,与会计师、公司管理层就年报

审计计划和关注事项进行充分沟通,发挥监督、指导作用,较好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四、在现场调查方面所做的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15日,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等机会和其他工作时间的过程中了解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关联交易和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本人通过电话、视频、邮件等方式,和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外部环境和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以及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对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状况、内控建设等方面进行探讨,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工作

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并以此作为桥梁加强与投资者间的互动,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七、在上市公司治理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在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协助并配合确保公司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进行信息披露,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报告期内,本人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监督董事、高管履职情况,积极有效的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增长。

4、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和保护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九、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本着公正、公平、客观、独立的原则,着重关注公司涉及关联交易事项,重点对关联交易对方、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公允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合法有效;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现公司关联交易事项中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

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4 年4 月 19 日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12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对公司次聘任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任职资格、履职能力进行了细致审查,认为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本次聘任人员拥有丰富的相关工作经历,他们所具备的经验和能力可以胜任所聘任的工作。

十、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内忠实勤勉、恪尽职守,与公司管理层保持高效沟通,为完善与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作用。

十一、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shixiaoyan_b@163.com

最后,感谢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人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独立董事:师晓燕2025 年 3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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