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1月22日成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裕民路18号2206房间
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恩军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鉴于公司前任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有关规定,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经公司履行选聘程序后,拟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和专业判断,同
意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8月2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上述事项经公司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完成沟通及配合工作。
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总体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能够较好安排审计计划,合理配置审计资源,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审计团队严谨敬业,遵守职业道德准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审计行为规范有序,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8月21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开展年度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开展多轮沟通,就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人员构成、审计范围、审计方案、独立性等相关事项及审计计划进行了沟通讨论,要求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确保审计质量,严控审计风险;就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关键审计事项、审计发现、初审意见以及专委会关注的其他事项等进行沟通,要求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职业判断,按时出具审计报告。
(三)2025年3月20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总体评价: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