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尊敬的各位股东:
2024年度,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勤勉履行董事会的各项工作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努力提升公司经营及治理水平,切实保障公司长远、稳健地发展。现就公司2024年度经营情况及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2024年公司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提质增效、增量提速”的目标,通过研产联动完成生产流程优化实现存量产能的高效运行;通过外延并购快速完善产业链条补充循环经济的核心要素;通过人才引进加速技术团队融合确保在建项目的投运效率,顺利完成了年度生产经营计划。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8.75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38.9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5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34.84%。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规范公司治理、科学经营管理,以透明充分的信息披露、良好互动的投资者关系、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透明管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二、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2024年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董事会会议,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10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定期报告、回购及各项议案42项,并及时完成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所有议案的审核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信息披露做到了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具体列表如下: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1 | 2024年2月7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 《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 |
《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 | |||
2 | 2024年3月25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3 | 2024年4月16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
《2023年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关于修订<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 |||
《关于修订<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 的议案》 | |||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2026年)》 | |||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4 | 2024年6月24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关于继续延长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期限的议案》 | |||
《关于补选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5 | 2024年8月11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 《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
《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 |||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6 | 2024年9月10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 《关于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
7 | 2024年9月19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临时)会议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8 | 2024年10月23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 |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9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2024年11月15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临时)会议 | 《关于制订<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的议案》 | |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10 | 2024年11月25日 |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 |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
(二)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及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召集、召开了6次股东大会,其中年度股东大会1次,临时股东大会5次,审议通过16项议案,具体如下表:
序号 | 召开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1 | 2024年4月 11 日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 2024年5月 10 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2026 年)》 | |||
3 | 2024年7月10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4 | 2024 年 8 月 29日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5 | 2024 年 10 月 8 日 | 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6 | 2024 年12 月 3 日 |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 |||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
《关于制订<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的议案》 |
2024年6次股东大会均以现场会议结合网络投票形式召开,依法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决议程序、内容合法、有效。董事会积极、认真落实和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三)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和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相关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决议内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彭国锋、李建浔、王顺民 | 4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 2024年3月15日 | 议案一:《2023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议案一:审计委员会审议了《2023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认为内部审计部门在2023年第四季度有效开展了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未存在不合规情况,一致通过该议案。 |
议案二:《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 议案二:审计委员会审议了《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认为公司在2023年度开展的内部审计工作等方面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未存在不合规情况,一致通过该议案。 |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 | 2024年4月3日 | 议案一:《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议案一: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方面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未存在不合规情形,一致通过该议案。 | |||
议案二:《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 议案二:审计委员会认真仔细核查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包括2023年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事项,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 |||||
议案三:《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议案三: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一致通过该议案。 |
议案四:《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议案四: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一致通过该议案。 | ||
议案五:《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议案五: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一致通过该议案。 | ||
议案六:《关于<中核钛白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 议案六: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中核钛白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变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一致通过该议案。 | ||
议案七:《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议案七: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包括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事项,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 ||
议案八:《关于<年审会计师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 议案八: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对年审会计师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2024年6月21日 | 议案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审计委员会一致通过该议案。 |
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 | 2024年7月31日 | 议案一:《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议案一:审计委员会审议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包括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事项,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 ||
议案二:《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议案二: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一致通过该议案。 | ||||
议案三:《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议案三: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方面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未存在不合规情形,一致通过该议案。 |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郑伯全、苏晓华、王顺民 | 2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临时)会议 | 2024年10月18日 | 议案一:《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议案一: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包括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财务报告及其他相关事项,审计委员会一致同意通过该议案。 议案二: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等方面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未存在不合规情形,一致通过该议案。 |
议案二:《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2024年11月25日 | 议案一:《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 议案一:审计委员会一致通过该议案。 |
2024年第六次(临时)会议 |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袁秋丽、俞毅坤、卓曙虹 | 1 | 第七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2024年4月3日 | 议案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战略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拟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分红政策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1年-2023年)》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一致通过该议案。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袁秋丽、彭国锋、卓曙虹 | 1 | 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 | 2024年4月3日 | 议案一:《关于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的议案》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认为2023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是在依据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同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决定的考核结果,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通过该议案。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李建浔、彭国锋 | 2 | 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 2024年3月22日 | 议案一:《关于审议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 提名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园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细致地核查其任职资格并询问了被提名人的个人意见,一致通过该议案。 |
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李建浔、彭国锋、周园 | 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 2024年8月1日 | 议案一:《关于审议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议案》 | 议案一:提名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周园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细致地核查其任职资格并询问了被提名人的个人意见,一致通过该议案。 | |
议案二:《关于审议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议案》 | 议案二:提名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苏晓华女士、张龙清先生、郑伯全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细致地核查其任职资格并询问了被提名人的个人意见,一致通过该议案。 | ||||
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苏晓华、郑伯全、周园 | 1 | 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 2024年11月25日 | 议案一:《关于审议公司副总裁任职资格的议案》 | 议案一:提名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冯永刚先生、刘青源先生、瞿晨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细致地核查其任职资格并询问了被提名人的个人意见,一致通过该议案。 |
议案二:《关于审议公司财务总监任职资格的议案》 | 议案二:提名委员会认真审阅了瞿晨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细致地核查其任职资格并询问了被提名人的个人意见,一致通过该议案。 |
(四)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和重大事项,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建言献策,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和管理等方面工作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经审慎审议后均投以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
(五)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定期报告和各类临时公告。
公司依法登记和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员能够在定期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窗口期、敏感期,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买卖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六)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积极协调公司与投资者的关系,通过多元化的沟通渠道与投资者积极互动,保持与投资者和研究机构之间的信息沟通,听取投资者对公司运营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努力促进投资者对公司运营和未来发展战略的认知认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2024年信息披露的指定报纸和网站,确保了所有股东在获得公司信息方面享有的平等机会。同时公司通过电话、邮箱、投资者互动平台等多种渠道,积极、全面的与投资者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保障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的余额3,654,354,3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6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8,469,670.21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0.35%。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听取了中小股东的意见,兼顾投资者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规划相匹配。
四、2025年董事会主要工作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心作用。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认真履行股东大会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赋予的职责,确保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规范、高效运作和审慎、科学决策。
2、进一步优化公司的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风险管理,提升决策水平,实现公司发展的良性循环,为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同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坚持依法治理企业,根据最新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政策,适时修订内控制度,并有效落地。
3、持续完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及时性。继续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多渠道、多层次地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的良好互动关系。
2025年,公司董事会将创新突破、坚定信心,履职尽责、攻坚克难,高标准、严要求,全面做好2025年各项工作。最后,董事会谨借此机会对公司所有股东、客户、合作伙伴、中介机构及其他相关方长久以来给予公司的重要支持与帮助表示衷心的感谢。我们将继续努力,戒骄戒躁,稳中求进,为一直以来支持公司的全体股东带来可持续的、看得见的回报。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