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9日(星期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2月27日(星期四)分别以电子邮件、电话及直接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朱树人先生主持,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监事经认真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3月1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度,监事会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勤勉尽责地履行监督职责,全体监事会成员均出席历次监事会会议,审议各项议案;出席股东大会,接受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质询;列席董事会会议,对董事会审议的事项进行监督,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信息披露情况、内部控制管理、员工持股计划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等进行监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3月1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监事会对此预案无异议,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3月1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3月11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对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运行方面的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评价是全面、客观的。
详细内容请见2025年3月1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其他与本次会议相关的文件。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