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4-050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中核钛白 | 股票代码 | 002145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袁秋丽 | |||
办公地址 |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雒家滩117号 | |||
电话 | 0943-8270008 | |||
电子信箱 | yuanqiuli@sinotio2.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150,520,101.40 | 2,214,206,664.57 | 42.2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04,333,365.35 | 214,190,839.19 | 42.0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53,085,763.14 | 153,961,565.38 | 64.3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99,335,163.52 | 35,318,512.49 | -381.2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826 | 0.0599 | 37.9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826 | 0.0599 | 37.9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55% | 2.03% | 0.52%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8,998,536,345.16 | 18,535,583,826.96 | 2.5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1,796,991,769.62 | 11,886,117,790.93 | -0.75%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122,80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王泽龙 | 境内自然人 | 33.45% | 1,294,745,230.00 | 0 | 不适用 | 0 | |
中央企业乡村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05% | 118,243,243.00 | 0 | 不适用 | 0 | |
沈鑫 | 境内自然人 | 2.00% | 77,420,570.00 | 58,065,426.00 | 不适用 | 0 | |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1.91% | 73,799,563.00 | 0 | 不适用 | 0 | |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76% | 68,175,422.00 | 0 | 不适用 | 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11% | 43,035,338.00 | 0 | 不适用 | 0 | |
金鹰基金-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金鹰优选8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1.09% | 42,087,645.00 | 0 | 不适用 | 0 | |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0.97% | 37,416,159.00 | 0 | 不适用 | 0 | |
甘肃长城兴陇丝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甘肃长 | 其他 | 0.92% | 35,472,972.00 | 0 | 不适用 | 0 |
城兴陇丝路基金(有限合伙)
城兴陇丝路基金(有限合伙) | ||||||
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72% | 27,810,277.00 | 0 | 不适用 | 0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回购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不低于5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7.8元/股(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本次回购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相关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即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2月25日)。
公司于2023年10月20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01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553%,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4.6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4.62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8,026,414.1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成交总金额已达到本次回购金额下限,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及本次回购用途等因素,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至2024年6月25日。
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延长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实施期限的议案》,公司本次回购成交总金额已达到本次回购金额下限,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及本次回购用途等因素,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回购实施期限继续延长3个月,至2024年9月25日。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52,317,795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935%,最高成交价为5.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8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711,942,509.67元(不含交易费用)。
2、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辞职及补选董事
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秘书韩雨辰先生因个人原因已辞去公司上述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了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周园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副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
公司副董事长沈鑫先生作为公司于2023年8月份与贵州新天鑫化工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贵州新天鑫化工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转让方,承诺应将不低于3亿元的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的股票。同时,公司股价受市场环境波动影响较大,基于对公司基本面、未来前景和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坚定与公司深度绑定、共同发展,公司副董事长沈鑫先生拟实施增持计划以支持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增持计划主要内容:自2024年2月27日起六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金额不低于30,000万元。 截至2024年5月25日,沈鑫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77,420,570股,增持金额333,290,940.41元,占公司总股本的2%,已达到本次增持计划的金额下限,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4、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
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在2024年8月16日到期的基础上延长一年,至2025年8月16日止;同意将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在2024年9月29日到期的基础上延长一年,至2025年9月29日止。
5、实际控制人被行政处罚
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泽龙因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中核钛白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信息披露违法等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3月13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2024年4月3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泽龙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45号),对王泽龙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合计没收违法所得60,637,954.37元,并处以72,500,000元罚款。
6、利润分配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的余额3,692,127,7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84,606,389.40元(含税)。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增加37,773,400股,按照“现金分红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调整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的余额3,654,354,3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
0.505168元人民币现金(含税),现金红利分配总额为184,606,289.74元(含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于2024年5月21日实施完毕。
7、新设子公司
为优化资源配置,完善产业布局,促进企业良性发展,公司在北京市顺义区出资设立北京泰奥华化工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股份。
8、续聘会所
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公司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情况,公司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立信协商确定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0万元(含税),拟定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35万元(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含税)。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袁秋丽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