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宏达高科: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5-29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8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了陆维敏先生、许铨先生为公司监事,他们与2024年5月15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周美玲女士一起组成了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同日,在海宁市许村镇大桥路27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监事陆维敏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位,实到监事3位,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经过现场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作出了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选举陆维敏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一致,即自2024年5月28日至2027年5月27日。

备查文件:第八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宏达高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

第八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简历

陆维敏先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出生于1976年10月,中共党员,中专学历。1993年7月起历任公司(含前身)经编生产部班长、主管、副经理,经理,现为公司染整一部经理。2013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监事。陆维敏先生持有公司股票10,000股,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 5%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陆维敏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