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配股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5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4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9,686,758股,股份于2020年5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侨银行”)作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认购75,819,056股,限售期为5年。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华侨银行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时承诺,自公司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5年内不转让认购的股份。
除锁定承诺外,华侨银行无其他承诺事项。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华侨银行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2025年5月16日。
2、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75,819,0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数量为1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情况:
单位:股
序号 | 股东名称 | 所持限售股份总数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 |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
1 | 新加坡华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5,819,056 | 75,819,056 | 1.15% |
合计 | 75,819,056 | 75,819,056 | 1.15% |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及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股) | 本次变动股份数(股) | 本次变动后(股) |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9,514,982 | 1.20% | -75,819,056 | 3,695,926 | 0.06% |
1、高管锁定股 | 3,659,890 | 0.06% | - | 3,659,890 | 0.06% |
2、首发后限售股
2、首发后限售股 | 75,819,056 | 1.15% | -75,819,056 | - | 0.00% |
3、首发前限售股 | 36,036 | 0.00% | - | 36,036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6,524,075,810 | 98.80% | 75,819,056 | 6,599,894,866 | 99.94% |
三、股份总数 | 6,603,590,792 | 100.00% | - | 6,603,590,792 | 100.00%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
闫明庆 田文明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