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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络电子: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8

股票代码:002138 股票简称:顺络电子 编号:2025-048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额度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该等担保全部系为公司之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已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增强对公司之控股公司的支持,公司拟为控股公司东莞华络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华络”)、深圳顺络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络汽车”)、东莞顺络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顺络”)分别向银行申请人民币10亿元(含)、人民币10亿元(含)、人民币45亿元(含)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此议案已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金融机构及担保方式并办理签订相关合同等具体事宜,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上述事宜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28日、2025年3月2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本次担保使用额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股东大会审批额度本次担保前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额度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
公司东莞华络70%以下100,00018,0005,00023,000
公司顺络汽车70%以下100,00059,6005,00064,600
公司东莞顺络70%以下450,000342,0005,000347,000

二、进展情况介绍

(一)2025年5月26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2025深银留仙洞最保字第0016号),为了确保公司之控股公司东莞华络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在2025年5月26日至2028年4月15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提供债权本金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最高额保证担保。

1、债权本金:5,000万元整

2、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二)2025年5月26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2025深银留仙洞最保字第0017号),为了确保公司之控股公司顺络汽车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在2025年5月26日至2028年4月15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提供债权本金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最高额保证担保。

1、债权本金:5,000万元整

2、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

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三)2025年5月26日,公司作为保证人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2025深银留仙洞最保字第0018号),为了确保公司之控股公司东莞顺络与中信银行深圳分行在2025年5月26日至2028年4月15日(包括该期间的起始日和届满日)期间所签署的主合同(包括借新还旧、展期、变更还款计划、还旧借新等债务重组业务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提供债权本金为人民币伍仟万元整的最高额保证担保。

1、债权本金:5,000万元整

2、保证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三、累计对外担保额及逾期担保额

截至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人民币1,38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221.1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余额(不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840,069.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134.14%。截至公告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的情况。

四、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2025深银留仙洞最保字第0016号);

2、《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2025深银留仙洞最保字第0017号);

2、《最高额保证合同》(合同编号: 2025深银留仙洞最保字第0018号)。

特此公告。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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