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监事会关于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全体监事签字:
胡国城 | 黄燕兵 | ||
周冬兰 |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顺络电子:监事会关于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下载公告) | ||||||||
---|---|---|---|---|---|---|---|---|
公告日期:2025-04-19 | ||||||||
一、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监事会关于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全体监事签字: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七日 | ||||||||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
↑返回页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