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履职情况
的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立信2024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家。
(二)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4年5月31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
(一)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2024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审计工作围绕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资产减值、金融工具、关联交易、合并报表等。
(二)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立信在担任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权益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立信的后台支持团队包括税务、内控、财务管理、金融工具等多领域专家,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工作。
(三)审计质量管理机制
立信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证券相关从业资格,在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
(二)在审计进场前,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审阅了立信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提出了建议和要求,协商相关的时间安排。
(三)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对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存在的不同意见,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意见,积极进行相关协调,确保年报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四)立信出具2024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与立信就2024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立信担任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及内控审计相关规则的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尽职尽责,如期完成了2024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并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董事会认为:立信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了恰当的审计报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