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沃尔核材: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6-17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25-050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10,283,6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将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即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0.1366402元*调整后应分配股数1,249,614,962股/公司总股本1,259,898,562股= 170,747,638.33元/1,259,898,562股 =0.1355249元/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折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为1.355249元。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355249元/股。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6月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59,898,562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13,565,000股后的股本1,246,333,562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7元(含税),向新老股东派现人民币170,747,697.99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办理完成了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的非交易过户事项,涉及过户股份数量合计

3,281,400股,过户股份均来源于公司开立的“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本次非交易过户事项完成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由13,565,000股减少至10,283,600股。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5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完成的公告》。

基于上述非交易过户事项,公司应分配股数(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余额)发生变动,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调整如下:

(1)公司应分配股数由1,246,333,562股调整为1,249,614,962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0,283,600股股票)。

(2)按公司应分配股数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本次现金分红总额/公司应分配股数*10=170,747,697.99/1,249,614,962*10=1.366402(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即每股现金红利0.1366402元。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0,283,600股后的1,249,614,96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3664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

1.229762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7328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

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3664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6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10,283,6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将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即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0.1366402元*调整后应分配股数1,249,614,962股/公司总股本1,259,898,562股= 170,747,638.33元/1,259,898,562股 =0.1355249元/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折算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为1.355249元。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355249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对《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七、咨询机构

1、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咨询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兰景北路沃尔工业园

3、咨询联系人:邱微、李文雅

4、咨询电话:0755-28299020

5、传真电话:0755-28299020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6月17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