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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127 证券简称:南极电商 公告编号:2025-030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1日(星期三)下午2: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江湾城路99号尚浦中心3号楼10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玉祥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543人,代表股份745,056,2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35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13,535,5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4.99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36人,代表股份131,520,7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357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39人,代表股份131,539,7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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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5.358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3人,代表股份19,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36人,代表股份131,520,73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57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议案1.00《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2,387,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18%;反对2,4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8%;弃权233,8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870,7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10%;反对2,4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13%;弃权233,8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7%。
议案2.00《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2,385,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16%;反对2,4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8%;弃权235,2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869,3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699%;反对2,435,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13%;弃权235,2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8%。
议案3.00《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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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742,387,5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18%;反对2,4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68%;弃权234,2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871,0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12%;反对2,43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08%;弃权234,2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0%。
议案4.00《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1,928,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801%;反对2,9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47%;弃权18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411,5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219%;反对2,94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58%;弃权187,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3%。
议案5.00《关于公司董事报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635,8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04%;反对2,66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50%;弃权24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633,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904%;反对2,66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250%;弃权24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46%。
就本议案的审议,张玉祥、虞晗青、毛东芳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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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6.00《关于公司监事报酬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42,122,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66%;反对2,68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02%;弃权2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608,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719%;反对2,68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04%;弃权24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8%。
就本议案的审议,胡向怀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议案7.00《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2,355,0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4%;反对2,42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53%;弃权277,8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7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838,5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465%;反对2,423,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23%;弃权277,8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2%。
议案8.00《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2,399,2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34%;反对2,39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18%;弃权259,207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882,7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801%;反对2,39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29%;弃权259,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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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71%。
议案9.00《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42,397,6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32%;反对2,4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20%;弃权18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8%。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881,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789%;反对2,473,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07%;弃权18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04%。
议案10.0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8,748,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533%;反对6,124,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20%;弃权18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5,231,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2044%;反对6,124,55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561%;弃权18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95%。
议案1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逐项表决的方式,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1.0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42,403,7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40%;反对2,44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3%;弃权206,5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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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8,887,1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835%;反对2,44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95%;弃权206,5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70%。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1.02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2,535,8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95%;反对12,306,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17%;弃权214,1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01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816%;反对12,306,2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56%;弃权214,1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11.03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1,429,9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11%;反对13,410,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00%;弃权215,4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913,4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409%;反对13,410,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53%;弃权215,4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8%。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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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
11.04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2,596,5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77%;反对12,253,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47%;弃权205,9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08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278%;反对12,253,7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57%;弃权205,9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66%。
11.0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2,557,9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25%;反对12,269,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68%;弃权228,8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04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4984%;反对12,269,4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76%;弃权228,8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0%。
11.06 《关于修订<重大经营决策程序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32,572,3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244%;反对12,269,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68%;弃权214,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9,05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5094%;反对12,269,69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77%;弃权214,2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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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的0.1629%。
议案12.00《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731,468,17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762%;反对13,373,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49%;弃权214,8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7,951,63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6700%;反对13,373,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667%;弃权214,84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极电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