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2025年4月】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宏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庆亮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彬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描述,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重大风险提示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六)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公司应对策略”之描述,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65,394,648股剔除回购专户持有的740,500股后的1,664,654,1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2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56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79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8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0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08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08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0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原件;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件。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释义
|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 沧州明珠、公司、本公司 | 指 |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河北证监局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监管局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公司章程 | 指 |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 中喜所 | 指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东塑集团 | 指 |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 |
| 沧州东鸿包装 | 指 | 沧州东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 沧州东鸿制膜 | 指 | 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 沧州隔膜科技 | 指 | 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 沧州锂电隔膜 | 指 | 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孙公司 |
| 德州东鸿新材料 | 指 | 德州东鸿新材料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 德州东鸿制膜 | 指 | 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孙公司 |
| 芜湖明珠制膜 | 指 | 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 芜湖明珠隔膜 | 指 | 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孙公司 |
| 芜湖明珠 | 指 | 芜湖明珠塑料有限责任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 重庆明珠 | 指 | 重庆明珠塑料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
| 芜湖分公司 | 指 |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公司,系本公司分公司 |
| 沧州银行 | 指 |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参股公司 |
| 青岛捷高 | 指 | 青岛明珠捷高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
| 聚乙烯(PE) | 指 | Polyethylene,简称PE,是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具有耐低温性能优良、化学稳定性好、吸水性小、电绝缘性能优异等特点 |
| 聚丙烯(PP) | 指 | Polypropylene,简称PP,是丙烯经聚合制得的一种热塑性树脂,具有力学性能良好、耐热性较高、化学性能好、几乎不吸水、电绝缘性优良等特点 |
| 尼龙6切片 | 指 | 简称尼龙6或PA6,该产品抗拉强度和耐磨性优异,有弹性,主要用于制造合成纤维,也可用作工程塑料 |
| PE管道产品 | 指 | 以聚乙烯(PE)为原材料,挤出机一次挤塑成型的塑料管道产品 |
| RTP管道 | 指 | 纤维增强热塑性塑料管道,简称RTP管,主要用于油气集输、油田注水和采油、高压注醇、矿浆输送等方面 |
| BOPA薄膜 | 指 | 以尼龙6切片为原材料,经过专用设备熔融挤出流延,再经过纵横向拉伸制成的薄膜。产品主要用于食品包装,特别是耐蒸煮食品包装、油性食品包装、冷冻食品包装、液体调味品包装等,此外还广泛用于一般工业包装、医药包装、化妆洗涤用品包装和机械电子(如锂电池用铝塑封装膜、部分电子产品包袋等)、家居产品(如真空收纳袋等)、气球装饰及部分粮食产品的包装等领域 |
| 锂离子电池隔膜、隔膜 | 指 | 锂离子电池的结构中,隔膜是关键的内层组件之一。隔膜的性能决定了电池的界面结构、内阻等,直接影响电池的容量、循环以及安全性能等特性,性能优异的隔膜对提高电池的综合性能具有重要的作用。 隔膜的主要作用是使电池的正、负极分隔开来,防止两极接触而短路,此外还具有能使电解质离子通过的功能 |
| 干法 | 指 | 干法工艺是隔膜制备过程中常采用的方法,该工艺是将高分子聚合物原料混合形成均匀熔体,挤出时在拉伸应力下形成片晶结构,热处理片晶结构获得硬弹性的聚合物薄膜,之后在一定的温度下拉伸形成狭缝状微孔,热定型后制得微孔膜。目前干法工艺主要包括干法单向拉伸和双向拉伸两种工艺 |
| 湿法 | 指 | 湿法生产工艺,又称相分离法或热致相分离法,湿法工艺将高沸点、低挥发性溶剂与聚烯烃树脂混合,加热熔融后,形成均匀的混合物,然后降温进行相分离,压制得膜片,再将膜片加热至接近熔点温度,进行双向拉伸使分子链取向,最后保温一定时间,用易挥发物质将高沸点溶剂萃取出来,可制备出相互贯通的微孔膜材料 |
| 流延 | 指 | 一种塑料膜生产工艺,先经过挤出机把原料塑化熔融。通过成型模具挤出,呈片状流延至平稳旋转的冷却辊筒的辊面上,膜片在冷却辊筒上经冷却降温定型,再经牵引、切边后把制品收卷 |
| 拉伸 | 指 | 使高聚物中的高分子链沿外作用力方向进行取向排列,从而达到改善高聚物结构和力学性能的一种方法 |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 本报告期、报告期 | 指 | 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 本报告 | 指 |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 股票简称 | 沧州明珠 | 股票代码 | 002108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沧州明珠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Cangzhou Mingzhu Plastic Co.,Ltd. |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Cangzhou Mingzhu |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陈宏伟 | ||
| 注册地址 | 河北省沧州高新区永济西路77号 |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061000 |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2023年12月,公司注册地址由沧州市运河区沧石路张庄子工业园区变更为河北省沧州高新区永济西路77号(该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 办公地址 | 沧州市永济西路77号明珠大厦 |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061000 | ||
| 公司网址 | http://www.cz-mz.com | ||
| 电子信箱 | cz-mz@cz-mz.com |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 姓名 | 李繁联 | 梁芳 |
| 联系地址 | 沧州市永济西路77号明珠大厦 | 沧州市永济西路77号明珠大厦 |
| 电话 | 0317-2075318、0317-2075245 | 0317-2075318、0317-2075245 |
| 传真 | 0317-2075246 | 0317-2075246 |
| 电子信箱 | lifanlian999@126.com | liangfang426@126.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深圳证券交易所(http://www.szse.cn) |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证券投资部 |
四、注册变更情况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9006013103039 |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情况(如有) | 公司上市初期主营业务为PE管道产品,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为PE管道、BOPA薄膜以及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 |
| 历次控股股东的变更情况(如有) | 无变更 |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新成文化大厦A座11层 |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贾志博、刘璐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 □不适用
|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深圳市福田区中心四路1号嘉里建设广场第三座36楼 | 戴露露、陈华国 | 2022年8月10日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 营业收入(元) | 2,748,042,279.35 | 2,619,052,733.59 | 4.93% | 2,834,616,444.0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4,744,926.16 | 272,592,216.29 | -43.23% | 281,002,412.8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97,895,243.58 | 207,895,125.01 | -52.91% | 248,551,247.3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7,387,708.09 | 344,421,597.17 | -86.24% | 287,226,581.52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930 | 0.1639 | -43.26% | 0.1844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930 | 0.1630 | -42.94% | 0.1844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03% | 5.31% | -2.28% | 6.53% |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 总资产(元) | 7,566,853,313.92 | 7,109,151,264.62 | 6.44% | 7,012,427,687.4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5,150,310,508.11 | 5,122,619,380.57 | 0.54% | 5,122,681,941.52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 营业收入 | 509,520,048.45 | 725,011,521.38 | 727,883,336.34 | 785,627,373.1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59,866,362.96 | 28,368,741.30 | 50,166,347.24 | 16,343,474.6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56,259,580.37 | 24,321,166.36 | 42,905,146.85 | -25,590,650.00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03,373,782.89 | 78,773,726.05 | -102,779,256.19 | 174,767,021.12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48,092,128.13 | 53,403,389.96 | 11,134,307.40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668,367.38 | 33,432,434.49 | 30,378,252.98 | 主要是报告期内确认与资产/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3,811.14 | -1,540.66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307,454.12 | 491,354.72 | 962,650.17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45,002.81 | -500,128.45 | -1,171,548.44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573,264.24 | 21,695,809.90 | 7,770,314.10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390,338.40 | 1,080,641.84 | ||
| 合计 | 56,849,682.58 | 64,697,091.28 | 32,451,165.51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各类产品相关行业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工行业细分行业的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主要行业政策列示:
| 颁布时间 | 颁布单位 | 政策法规名称 | 主要内容 |
| 2024年4月30日 | 财政部办公厅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 《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 | 示范城市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系统化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统筹推进城市地下管网和综合管廊建设、污水管网“厂网一体”建设改造、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老旧片区更新改造等工作,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 |
| 2024年6月3日 | 国家发改委 | 《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 | 规范天然气利用、优化消费结构、提高利用效率、促进节约使用并保障能源安全。 |
| 2024年7月18日 | 中央人民政府 | 《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 | 明确“实施城市更新和安全韧性提升行动”,包括“实施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等多项重点任务,推动各地重视并加强燃气、给水管道等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
| 2024年2月9日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 | 明确产业布局优化,禁止在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新建项目,要求企业加强技术创新、降低能耗。 |
| 2024年4月25日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 | 规定锂电池单体及电池组的安全标准,包括过充电、针刺测试等要求,限制高镍三元锂电池应用。 |
| 2024年4月19日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 | 要求企业研发投入不低于营收3%,明确能量密度、循环寿命等指标,隔膜需符合安全与性能标准。 |
| 2024年5月1日 | 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 | 《电动自行车用锂离子蓄电池安全技术规范》 | 新增动态监测蓄电池状态功能,强化过充保护、短路保护等技术标准,缩短制动距离。 |
| 2024年2月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等八部门 | 《新型储能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 提出推动新型储能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重点布局新型电池(包括储能型锂电池)及配套技术领域;完善产业体系,强化能源消耗限额、碳足迹核算等标准建设;鼓励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释放主动配储需求,进一步提振储能电池市场。 |
(一)在PE管道方面:
2024年4月30日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城市更新示范工作的通知》,示范城市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系统化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统筹推进城市地下管网和综合管廊建设、污水管网“厂网一体”建设改造、市政基础设施补短板、老旧片区更新改造等工作,优化城市空间布局,完善城市功能。
2024年6月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天然气利用管理办法》,该办法旨在规范天然气利用,优化消费结构,提高利用效率,保障能源安全。优化消费结构,引导有序利用。全国统一、稳定的天然气大市场日趋成熟,在保供稳价基础上实现了天然气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2025年1月21日中国石油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发布《2024年国内外油气行业发展报告》,报告指出,2024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为4,222亿立方米,同比增长7.80%,其中交通用气增长显著。2024年,天然气“全国一张网”持续完善,新增LNG接收能力创历史新高。估计全年新建管道3,500千米,新增LNG接收能力达2,350万吨/年。报告预计,受宏观经济稳中有进、气电装机快速增长等因素影响,2025年我国天然气消费量将达到4,485亿立方米,同比增长6.20%。天然气消费将保持稳健增长。
2025年全国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持续推进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城市低效用地再开发,加快健全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加强燃气、给排水、热力、地下管廊等建设和协同管理。”
2024宏观经济回升向好,国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城市燃气、给水管网改造为管道行业重新注入活力,通过上述一系列的政策支持。未来管道市场还有很可观的持续需求量,管道事业部要紧跟政策导向,提高市场嗅觉,把握市场需求,抓住时机,继续维持、提高市场销量。
(二)在BOPA薄膜方面:
全球软包装发展趋势是使用最少的材料达到对产品的最高保护,近几年来能重新密封的简易包装、延长保质期的包装、易开启包装和便携式包装是未来全球将保持增长势头的突出趋势。
在日常生活中,食品安全倒推具有高阻隔性和保护性的软包装材料的应用,以及软包装结构的更新和升级,更加精美的包装在货架上脱颖而出。从备受人们喜欢的泡椒凤爪到现在的风靡小吃界的鸭脖、牛肉干、豆干、小海鲜等越来越多的独立小袋装食品出现在了超市货架上。
网店的兴起与物流网络成熟地覆盖至城乡角落,加速终端消费类食品、日化用品的流通,同时包材的消耗大幅增长。近几年的产业结构调整,会促使BOPA薄膜产品全面实现升级,药包、锂电池用铝塑膜和特种尼龙薄膜材料等新应用领域的扩展也将直接导致 BOPA薄膜产销量的不断提升。
海外存在着较大的市场,BOPA薄膜出口也保持稳步增长。彩印企业通过包装制品出口使BOPA薄膜隐性出口也加速增长。目前我国BOPA薄膜产量居首,2024年新增产能的释放及随着后期在建的BOPA薄膜项目陆续投放产能,我国BOPA薄膜在全球占比还将进一步提高。
随着厂家及产能的增加市场竞争变得更加激烈,整体BOPA薄膜市场价格跟随原料成本趋势变得更加紧密,BOPA薄膜价格随着切片现货价格波动,行业常规规格产品进入微利阶段。
2025年国内外BOPA薄膜市场需求会稳步增长,虽然产能不断增加导致竞争加剧,但是公司新上异步拉伸生产线幅度宽、速度快、产能高、相对成本低,在新增产能达产满产后综合竞争力会得到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质量及服务在市场中一直口碑良好,同时拥有丰富的国内外客户资源,在稳固同步产品销售的同时,新增的异步拉伸产品产能通过加大国内外市场开发力度,促使国内外老客户增量的同时不断增加与新客户的合作,同时提高药包、锂电池用铝塑膜及其他特种薄膜的产销量,综合措施下能够稳步的实现产销平衡。
(三)在锂离子电池隔膜方面:
研究机构EVTank联合伊维经济研究院共同发布了《中国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白皮书(2025年)》。白皮书数据显示,2024年全球锂离子电池总体出货量1,545.10GWh,同比增长28.50%。从出货结构来看,2024年中国以旧换新政策效果远超预期,但经济疲软及加息通胀等不利因素,分别导致欧美EV市场实现负增长及个位数增长,中国继续成为引领全球增长的最大动力,综合效应叠加下,全球汽车动力电池(EV LIB)出货量为1,051.20GWh,同比增长21.50%;储能领域,2024年中国新能源强配政策、央国企强化布局及储能成本不断下探,带动ESS保持超高速增长;美国配储刚性需求叠加ITC补贴的效果明显,此外新兴市场多点爆发,2024下半年英国、沙特、澳大利亚等签订多个GWh订单,全球储能电池(ESS LIB)出货量369.80GWh,同比增长64.90%;小型电池领域,周期性趋势明显,ICT新一轮替换需求及新技术驱动,小动力去库完成及加速电动化,带动2024年实现止跌回稳,全球小型电池(SMALL LIB)出货量124.1GWh,同比增长9.60%。中国市场来看,EVTank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锂离子电池出货量达到1,214.60GWh,同比增长36.90%,较2023年增速高2.6个百分点,在全球锂离子电池总体出货量的占比达到78.60%,出货量占比继续提升。EVTank认为除了中国市场持续高需求外,龙头企业加速出海也带来出货量的显著增长。展望未来,EVTank在《中国锂离子电池行业发展白皮书(2025年)》中预计,全球锂离子电池出货量在2025年和2030年将分别达到1,899.3GWh和5,127.3GWh。
2024年,中国锂离子电池隔膜出货量同比增长28.60%,达到227.50亿平米,其中湿法隔膜出货量达到174.90亿平米,干法隔膜出货量达到52.6亿平米。从不同类型隔膜出货量来看,EVTank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湿法隔膜出货量同比增长35.20%,其在整个隔膜出货量的占比再次提升至76.90%,较2023年的73.10%上升了3.8个百分点,干法隔膜的出货量占比下滑至23.10%。整个锂电池隔膜行业的竞争依然非常激烈,总体产能仍处于过剩状态。短期隔膜行业整体供大于求,但高端隔膜供需紧平衡;政策驱动下海外布局成关键胜负手。长期固态电池技术若突破,传统隔膜市场将被挤压。行业内加速布局复合集流体、半固态电解质涂层等新技术。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有PE管道、BOPA薄膜和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PE管道产品主要应用于燃气、给水等地下管网的建设。PE管道因其所具有的耐腐蚀性、耐磨性、低阻性、良好的柔性、施工安全方便和使用寿命长等优点而备受青睐,已广泛应用于城镇燃气输送、给水、农业灌溉、矿山细颗粒固体输送以及油田、化工和邮电通讯等领域。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加快,全面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塑料管材的需求不断增加,在燃气、给排水等地下管网的建设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BOPA薄膜是近几年世界上发展较快的高档包装材料之一,已成为继BOPP、BOPET薄膜之后应用比重第三大的薄膜包装材料。BOPA薄膜的优异性能满足了人们对包装材料高阻隔性、高强度、高透明度、薄型化、轻量化以及极宽的温度使用范围(-60℃~150℃)的要求,主要用于食品包装,特别是耐蒸煮食品包装、油性食品包装、冷冻食品包装、液体调味品包装等,此外还广泛用于一般工业包装、医药包装、化妆洗涤用品包装和机械电子(如锂电池用铝塑封装膜、部分电子产品包装等)、家居产品(如真空收纳袋等)、气球装饰及部分粮食产品的包装等领域。
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应用于锂离子电池,包括新能源汽车锂电池、3C类锂离子电池、电动两轮车锂电池、储能及家用电器等。
(二)行业地位
目前,公司作为PE燃气、给水管道系统的生产基地之一,产销量多年保持行业领先,市场口碑良好,得到客户的普遍认可,是PE管道细分行业具有较高影响力的企业;公司在BOPA薄膜产品方面凭借其规模和技术优势,产品通过布局同步、异步产品的生产来满足不同市场的客户需求,产品质量稳定优异,广泛得到客户认可,凭借生产规模和技术优势已成为细分行业具有较高影响力的企业;在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方面随着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不断提高和完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产品已进入国内、国际主流电池企业。
(三)主要产品工艺流程
1、公司PE燃气、给水管道产品工艺流程:原料烘干→上料→挤出→真空定径→冷却→打印标识→牵引→切割→检验→入库
2、同步法拉伸BOPA薄膜工艺流程:上料→挤出(熔融塑化)→铸片→第一测厚仪→水处理→双向同步拉伸→冷却→第二测厚仪→切边→电晕处理→牵引→收卷→分切→包装→检验→入库
3、异步法拉伸BOPA薄膜工艺流程:上料→挤出(熔融塑化)→铸片→第一测厚仪→纵向拉伸→横向拉伸→冷却→第二测厚仪→切边→电晕处理→牵引→收卷→分切→包装→检验→入库
4、干法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工艺流程:原材料→流延→退火→复合→拉伸→分层→时效→分切→检验→包装入库
5、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工艺流程:原材料→挤出→铸片→拉伸→萃取→热定型→牵引→收卷→分切→检验→包装入库
(四)主要产品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公司主要产品原材料聚乙烯、聚丙烯、尼龙6切片等都属于石油化工行业下游产品。随着国内市场的快速发展,国外的原料供应商加大对中国市场投放量,原材料采购有多种选择且供应充足。PE管道产品主要为燃气和给水管道,下游客户主要为燃气运营商和水务公司;BOPA薄膜产品下游客户主要为彩印包装企业;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下游主要客户为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
(五)主要经营模式
1、生产模式
公司所有产品均为自主生产,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即根据产品订单情况制订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
2、采购模式
公司设立有独立的采购部门,原材料主要根据产品生产计划、市场价格和库存情况等多渠道自主采购,公司建立了完善的采购制度及内部控制流程管理。公司制定有《生产物资采购管理制度》《供应商管理制度》等,并且公司内控手册采购管理部分对物资采购管理、供应商管理、物资招标管理及采购付款等均制定了详细的内部控制流程,达到对各采购环节有效管控。
3、销售模式
目前,公司产品的销售模式主要为直销。公司与主要客户群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市场营销体系,产品在客户中拥有良好的信誉。
PE塑料管材产品的销售方面,公司专门设立了管道销售中心,专门负责公司管道产品的销售,建立了一支拥有丰富PE塑料管道产品销售经验的营销队伍,销售网络较为完善;BOPA薄膜产品的销售方面,公司薄膜事业部设立了市场部进行产品销售和营销管理工作。根据主要销售地域和彩印基地的分布,公司设立了区域市场部,分管不同区域市场,经过多年的市场经营,已经建立起了完善的销售网络;锂电池隔膜产品销售主要由隔膜市场部负责。
4、研发模式
公司以“培育一批、推广一批、成熟一批”的理念,针对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结合市场技术发展情况,公司通过收集整理相关信息确定研发目标及方向并进行新产品立项,通过可行性分析论证后进行立项审批,以项目负责制形式制定研发设计流程、样品试制和检测、小批量生产,试生产验收通过后形成新产品技术标准和作业规范并正式投产,同时对研发成果采取申请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最终完成新产品研发流程。
(六)产品竞争优势及劣势
1、在PE管道方面:
竞争优势:
(1)生产设备较为先进。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CNAS实验室,塑料管道研究测试中心,PE(聚乙烯)管材的生产线均是巴顿、克劳斯玛菲设备,米重控制系统、超声波测厚检测系统、管件的集中供料系统等都是行业顶级配置,硬件设备的先进保证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2)产品配套齐全,PE管材、管件、阀门及钢塑转换全部自主生产,不仅兼容性好,而且能为客户提供采购一站式服务。
(3)目前有三个生产基地,布局合理,辐射全国,运输成本低,送货时效快。
(4)产品技术研发、高端客户的技术交流及参与行业标准的起草,对于产品的技术升级以及提升企业影响力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5)PE(聚乙烯)管件生产线近年来一直推进信息化工作。生产数据管理系统、生产过程集中监控以及智慧仓储三大平台,实现了从原料到产品、从计划到汇报再到品质管理的生产过程全信息化管理。
竞争劣势:公司作为上市公司,且为行业的标杆企业,有着严格的生产管理制度和产品的检验检测制度,均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客户标准、及行业最高标准生产,因此与小型企业相比,各个环节规范、有序。同时相对生产成本会增加,因此在中、低端市场竞争中不具备成本优势;客户结构有待优化,目前燃气产品结构比重较大,其他品类占比较小。
2、在BOPA薄膜方面
竞争优势:公司已具备成熟掌握异步、同步尼龙薄膜生产线的研发、组装、生产的能力;产品质量名列行业前茅。经过多年的培养拥有一批实力较为强劲的专业生产、设备及技术团队。
公司同步产品具有较强的市场影响力,服务于国内外高端同步尼龙膜市场客户;在芜湖2条生产线投产以及后续沧州2条生产线投产、达产后,公司异步BOPA薄膜产品将会拥有更大的市场影响力。
公司拥有一支精简干练的国内外销售队伍,首先销售团队在不断加强直销力度,与国内外各大知名彩印企业长期保持稳定合作关系,同时通过对各区域经销商的合理布局,拥有一支庞大的销售网络,更好的服务于中小客户群体。公司产品品牌、品质以及售后服务均在行业内拥有较高声誉,公司产品得到了广大客户的认可。
公司拥有近20年的经验丰富、技术研发能力强的研发团队,并拥有特种尼龙薄膜开发的优势,目前已经拥有直线易撕膜、可生物降解膜、软包锂电池专用膜及药包膜、生物基尼龙膜等特种膜,并正在研发其他特种薄膜等。
在国内分别在河北沧州、山东德州、重庆荣昌、安徽芜湖等地建有高标准现代化尼龙薄膜生产基地,也是行业内唯一一家拥有四大基地的尼龙薄膜企业,更好的覆盖下游市场,更加便捷的服务客户,提高品牌影响力。
竞争劣势:目前异步薄膜产品产能总体偏低。目前新增产能中芜湖两条尼龙薄膜生产线投产后,沧州两条异步生产线需要尽快投产来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求增长;其次是出口量占比仍然较低,今年目标是调整外销策略加大出口的销售和支持服务力度;再次是无自产原料,所用原材料均需外采,原料成本优势不明显。
3、在锂离子电池隔膜方面
竞争优势:技术力量较雄厚,干法锂离子电池隔膜、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和涂覆隔膜产品能满足龙头客户群体的多元化需求和持续改进要求,率先开拓国际市场,客户结构较好,管理团队和技术团队稳定。
竞争劣势:目前总产能规模较小,行业排名相对靠后。
(七)应对措施
1、在PE管道方面:
(1)紧跟政策导向,跟踪各省市的老旧管网改造项目。以城市燃气公司和水务公司为基本点,进一步深挖市场存量。
(2)优化客户结构,开拓其他市场领域,提升整体销量。首先跟踪大型全国性的水务集团,借鉴攻关维护大型燃气集团的经验,以公司综合实力为主要依托,以产品的配套齐全为产品优势,利用多生产基地的覆盖面为服务优势加大水务集团的拓展。
利用北方集中供暖的市场特点,新增PE-RT II型热力管道的市场模块充分发挥现有生产设备的产能优势。
积极拓展产品的应用领域,如化工厂、污水处理厂、电力光缆护套、城市管廊建设等。
(3)除燃气外的其他产品需要投入大量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品牌的知名度。今后在线下如行业展会、论坛、课题研究,在线上利用网络平台加强品牌建设。
(4)持续提升自动化、智能化、智慧化水平,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企业形象,提高产品的性价比,从而提升市场份额。
2、在BOPA方面:面对增长的市场需求及行业竞争,需通过高效的操控各条生产线实现满产超产来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降低成本实现利润最大化。
3、在锂离子电池隔膜方面:为了跟上新能源汽车与储能市场的快速发展速度,公司在芜湖、沧州高新区投资建设的湿法隔膜和干法隔膜生产线。新建生产线尽快投产以弥补产能不足问题。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主要原材料的采购模式
单位:元
|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采购额占采购总 | 结算方式是否发 | 上半年平均价格 | 下半年平均价格 |
| 额的比例 | 生重大变化 | ||||
| 原材料A1 |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采购部门,原材料主要根据产品生产计划、市场价格和库存情况等多渠道自主采购 | 50.24% | 否 | 8,037.20001 | 7,716.69 |
| 原材料B | 38.09% | 否 | 12,613.44 | 11,256.71 | |
| 原材料C | 1.09% | 否 | 10,860.36 | 9,997.30 | |
| 原材料A2 | 3.85% | 否 | 12,195.77 | 11,888.74 |
注:001 本表中上半年及下半年平均价格单位为:元/吨。原材料价格较上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不适用。能源采购价格占生产总成本3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能源类型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不适用。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情况
| 主要产品 | 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 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 专利技术 | 产品研发优势 |
| 管道产品 | 公司拥有燃气用聚乙烯球阀,燃气及给水用插口管件和承口管件,燃气用钢塑转换管件等系列产品,经过多年来的不断技术创新升级,目前产品各项技术均已达到成熟阶段,在国内同行业处于行业领先水平。 | 核心技术人员为公司员工,核心技术人员6人。 | 截至2024年末,公司关于PE管道产品的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22项;关于RTP管道的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15项。 | 公司拥有专业的技术团队,每年投入大量的资源进行产品的各项研发和改进升级,所有产品从设计到生产,再到客户的使用,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检验管控标准,作业指导标准。产品在不断经受着市场客户的检验,公司也第一时间会根据客户的需求进行定制配套产品的改进,使得产品不但满足标准,更能满足客户的实际需要。 |
| BOPA薄膜产品 | 工业化生产 | 核心技术人员为公司员工,涵盖工艺、机械、电气、生产等专业技术人员,核心技术人员22人。 | 截至2024年末,公司关于BOPA薄膜产品的发明专利4项,实用新型专利共6项。 |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的双向同步拉伸尼龙薄膜生产线,全面掌握了双向同步拉伸技术,培养了一批生产、设备、工艺人员。目前拥有同步、异步双向拉伸生产线,能够为客户量身定制不同需求的BOPA薄膜产品。 |
| 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 | 工业化生产 | 核心技术人员为公司员工,核心技术人员28人,分别担任公司中高层或是技术工程师。 | 截至2024年末,公司关于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的发明专利16项,实用新型专利共87项。 | 公司通过持续技术研发,掌握了干法隔膜、湿法隔膜、涂覆隔膜的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并实现了规模化生产。 |
主要产品的产能情况
| 主要产品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投资建设情况 |
| PE管道产品 | 19.95万吨 | 48.52% | 无 | 不适用 |
| BOPA薄膜产品 | 6.65万吨 | 79.82% | 3.8万吨(截至披露日,在建产能为3.8万吨) |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9以及于2021年10月22日披露的《沧州明珠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 截至披露日,由芜湖明珠制膜负责实施的BOPA扩产项目的两条生产线已全部投产,目前沧州募投项目尚在建设实施中。 | ||||
| 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 | 4.9亿平方米 | 95.65% | 芜湖明珠隔膜2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在建、沧州12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在建、沧州年产5亿平方米干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在建 | 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以及《关于孙公司投资建设“年产2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在披露了《沧州明珠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2亿平米湿法锂电隔膜项目的公告》(公告2023-055号);公司于2023年11月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投资建设年产5亿平方米干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的事项,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披露了《沧州明珠关于孙公司投资建设年产5亿平米干法锂电隔膜项目的公告》(公告2023-101号),目前项目均在建设实施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芜湖明珠隔膜两条合计年产2亿平方米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已经投产,其余在建产能正在建设实施中。 |
主要化工园区的产品种类情况
| 主要化工园区 | 产品种类 |
| 沧州厂区 | 生产销售PE管道、BOPA薄膜、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 |
| 山东德州厂区 | 生产销售BOPA薄膜、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 |
| 重庆厂区 | 生产销售PE管道、BOPA薄膜产品 |
| 安徽芜湖厂区 | 芜湖湾沚区子公司和分公司生产销售PE管道产品;芜湖鸠江区子公司和孙公司分别生产BOPA薄膜和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 |
报告期内正在申请或者新增取得的环评批复情况?适用 □不适用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5日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于2024年07月18日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变更,登记编号:91130900MA07N6NM1M001Z,有效期为:2024年07月18日至2029年07月17日。
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
91340207MA8N90XH01001Z,有效期为:2023年9月15日至2028年9月14日。报告期内上市公司出现非正常停产情形
□适用 ?不适用
相关批复、许可、资质及有效期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 权利人 | 编号 | 资质及许可名称 | 许可范围 | 发证机关/机构 | 有效期 |
| 沧州明珠 | TS2710231-2026 |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压力管道管子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6.4.20 |
| 沧州明珠 | TS2713321-2026 |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 |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压力管 |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 | 2026.6.18 |
| 证 | 道管件 | 理局 | |||
| 沧州明珠 | 冀卫水字(2015)第0170号 | 卫生许可批件 | 陆通牌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 DN20mm-1200mm |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7.11.18 |
| 沧州明珠 | 冀卫水字(2015)第0171号 | 卫生许可批件 | 陆通牌给水用聚乙烯(PE)管件 DN25mm-800mm | 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7.12.7 |
| 沧州明珠 | 03207769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货物进出口 | 沧州市商务局 | 长期 |
| 沧州明珠 | 1309961917 |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 沧州海关 | 长期 |
沧州明珠
| 沧州明珠 | Q1-3868 | API SPECIFICATION Q1证书 | 热塑性复合柔性管的设计与制造 | 美国石油协会 American Petroleum Institute | 2025.12.31 |
| 沧州明珠 | 00121Q311056R7M/1300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资质范围内的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材、管件、阀门、钢塑转换管件,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管件,纤维增强聚乙烯管(石油专用、输气用、输水用)的生产制造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2028.1.21 |
| 沧州明珠 | 00121E34751R6M/1300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资质范围内的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材、管件、阀门、钢塑转换管件,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管件,纤维增强聚乙烯管(石油专用、输气用、输水用)的生产制造及相关管理活动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2028.1.21 |
| 沧州明珠 | 00121S33543R3M/1300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资质范围内的燃气用埋地聚乙烯(PE)管材、管件、阀门、钢塑转换管件,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管件,纤维增强聚乙烯管(石油专用、输气用、输水用)的生产制造及相关管理活动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2028.2.3 |
| 芜湖分公司 | TS2710231-2026 |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压力管道管子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6.4.20 |
| 芜湖明珠 | 02859181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货物进出口 | 芜湖县商务局 | 长期 |
| 芜湖明珠 | 3402960438 |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 芜湖海关 | 长期 |
| 芜湖分公司 | 00121Q311056R7M/1300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资质范围内的聚乙烯(PE)燃气、给水管材产品的生产制造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2028.1.21 |
| 芜湖分公司 | 00121S33543R3M/1300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资质范围内的聚乙烯(PE)燃气、给水管材产品的生产制造及相关管理活动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2028.1.21 |
| 芜湖分公司 | 00121E34751R6M/1300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资质范围内的聚乙烯(PE)燃气、给水管材产品的生产制造及相关管理活动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2028.2.3 |
| 芜湖分公司 | 皖卫水字(2012)第 | 卫生许可批件 | 陆通牌给水用聚乙烯 |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 2028.8.13 |
| 0314号 | (PE)管材 DN20mm-630mm | 员会 | |||
| 重庆明珠 | 渝XK16-204-00214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9.6.24 |
| 重庆明珠 | TS2750010-2028 | 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 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压力管道管子 |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8.7.29 |
| 重庆明珠(管道) | 00125Q30569R8M/1300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资质范围内的聚乙烯(PE)燃气、给水管材产品的生产制造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2028.1.21 |
| 重庆明珠(管道) | 00125E30288R7M/1300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资质范围内的聚乙烯(PE)燃气、给水管材产品的生产制造及相关管理活动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2028.1.21 |
| 重庆明珠(管道) | 00125S30238R4M/1300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资质范围内的聚乙烯(PE)燃气、给水管材产品的生产制造及相关管理活动 |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 2028.1.21 |
| 重庆明珠 | 渝卫水字(2024)第0885号 | 卫生许可批件 | 陆通牌给水用聚乙烯(PE)管材 DN20mm-630mm | 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2028.06.20 |
| 重庆明珠 | 渝AQBQGⅢ202500938 | 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轻工) | 重庆市荣昌区应急管理局 | 2027.01.17 |
| 重庆明珠 | 502696048U | 报关单位备案信息表 |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 重庆市永川海关 | 2099.12.31 |
| 东鸿包装 | 冀XK16-204-00102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6.7.24 |
| 东鸿包装 | 02153101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货物进出口 | 沧州市商务局 | 长期 |
| 东鸿包装 | 1309963109 |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 沧州海关 | 长期 |
| 东鸿包装 | 11624Q10033R6M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资质范围内双向拉伸聚酰胺(尼龙)薄膜的生产 | 北京华思联认证中心 | 2027.5.5 |
| 东鸿包装 | USA24E40643R2M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双向拉伸聚酰胺(尼龙)薄膜的生产及其所涉及场所的相关环境管理活动 | 北京东方纵横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2027.5.7 |
| 东鸿包装 | USA24S20644R2M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双向拉伸聚酰胺(尼龙)薄膜的生产及其所涉及场所的相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 | 北京东方纵横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2027.5.7 |
| 沧州东鸿制膜 | (冀)XK16-204-00466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9.7.6 |
| 沧州东鸿制膜 | 1309930002 | 报关单位备案证明 |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 沧州海关 | 长期 |
| 沧州东鸿制膜 | USA24Q42825R0M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双向拉伸聚酰胺(尼龙)薄膜(许可范围内)、尼龙薄膜防粘连母粒的生产 | 北京东方纵横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2027.8.5 |
| 沧州东鸿制膜 | USA24E42826R0M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双向拉伸聚酰胺(尼龙)薄膜(许可范围内)、尼龙 | 北京东方纵横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2027.8.5 |
| 薄膜防粘连母粒的生产及其所涉及场所的相关环境管理活动 | |||||
| 沧州东鸿制膜 | USA24S22827R0M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双向拉伸聚酰胺(尼龙)薄膜(许可范围内)、尼龙薄膜防粘连母粒的生产及其所涉及场所的相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 | 北京东方纵横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2027.8.5 |
| 德州新材料 | 鲁XK16-204-04184 |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6.12.9 |
| 德州新材料 | 04605792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货物进出口 | 平原县商务局 | 长期 |
| 德州新材料 | 3713960AEA |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 德州海关 | 长期 |
| 德州新材料 | USA25E4076R1M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双向拉伸聚酰胺(尼龙)薄膜的生产及其所涉及场所的相关环境管理活动 | 北京东方纵横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2028.4.5 |
| 德州新材料 | USA25S20765R1M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双向拉伸聚酰胺(尼龙)薄膜的生产及其所涉及场所的相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 | 北京东方纵横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2028.4.5 |
| 德州新材料 | USA25Q40763R1M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许可范围内双向拉伸聚酰胺(尼龙)薄膜的生产 | 北京东方纵横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2028.4.18 |
| 德州新材料 | 01 111 2133064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16949汽车行业) | 双向拉伸聚酰胺(尼龙)薄膜的设计与制造 | 莱茵检测认证服务(中国)有限公司 | 2025.6.15 |
| 芜湖明珠制膜 | 34029609QT |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 芜湖海关 | 长期 |
| 芜湖明珠制膜 | 皖XK16-204-01828 | QS认证证书 | 双向拉伸聚酰胺(尼龙)薄膜 接触食品级材质:聚己内酰胺(聚酰胺6)(PA)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29.5.13 |
| 芜湖明珠制膜 | USA24Q42875R0M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许可范围内双向拉伸聚酰胺(尼龙)薄膜的生产 | 北京东方纵横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2027.8.8 |
芜湖明珠制膜
| 芜湖明珠制膜 | USA24E42876R0M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许可范围内的双向拉伸聚酰胺(尼龙)薄膜的生产及其所涉及场所的相关环境管理活动 | 北京东方纵横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2027.8.8 |
| 芜湖明珠制膜 | USA24S22877R0M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许可范围内的双向拉伸聚酰胺(尼龙)薄膜的生产及其所涉及场所的相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 | 北京东方纵横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2027.8.8 |
| 德州东鸿制膜 | 文件名称:《关于公布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及达标小微企业名单的通知》(德应急发【2022】24号) | 安全生产标准化文件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延期评审合格企业 | 下发文件单位:德州市应急管理局 | 2025.9.7 |
| 德州东鸿制膜 | 04605791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货物进出口 | 平原县商务局 | 长期 |
| 德州东鸿制膜 | 3713961152 |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 德州海关 | 长期 |
| 德州东鸿制膜 | 011111732359 | IATF 16949:2016 | 锂离子电池隔膜的设计和 | TUV | 2027.5.6 |
| 制造 | |||||
| 德州东鸿制膜 | 011001732359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锂离子电池隔膜的设计、制造和销售 | TUV | 2027.6.5 |
| 德州东鸿制膜 | USA24E41443R2M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锂离子电池隔膜的生产及其所涉及场所的相关环境管理活动 | 北京东方纵横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2027.5.21 |
| 德州东鸿制膜 | USA24S21444R2M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锂离子电池隔膜的生产及其所涉及场所的相关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 | 北京东方纵横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2027.5.21 |
| 隔膜科技 | 202200107 | 安全生产标准化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轻工) | 沧州市应急管理局 | 2025.5 |
| 隔膜科技 | 03871433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货物进出口 | 沧州市行政审批局 | 长期 |
| 隔膜科技 | 1309962299 |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 沧州海关 | 长期 |
| 隔膜科技 | 011111325625 | IATF 16949:2016 | 锂离子电池隔膜的设计和制造 | TUV | 2027.6.11 |
| 隔膜科技 | 011001325625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锂离子电池隔膜的设计和制造 | TUV | 2027.7.5 |
| 隔膜科技 | 0350425E20009R2M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锂离子电池隔膜的生产和服务 | 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2028.1.7 |
| 隔膜科技 | 0350425S30009R2M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锂离子电池隔膜的生产和服务 | 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2028.1.7 |
| 明珠锂电 | 202200106 | 安全生产标准化 | 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轻工) | 沧州市应急管理局 | 2025.5 |
| 明珠锂电 | 03207720 |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 货物进出口 | 沧州市商务局 | 长期 |
| 明珠锂电 | 1309963121 | 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 沧州海关 | 长期 |
| 明珠锂电 | 011111832327 | IATF 16949:2016 | 锂离子电池隔膜的设计和制造 | TUV | 2027.10.29 |
| 明珠锂电 | 011001832327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锂离子电池隔膜的设计和制造 | TUV | 2027.12.9 |
| 明珠锂电 | 0350425E20008R2M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锂离子电池隔膜的生产和服务 | 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2028.1.7 |
| 明珠锂电 | 0350425S30008R2M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锂离子电池隔膜的生产和服务 | 兴原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2028.1.7 |
| 芜湖明珠隔膜 | 34029609QU |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 |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 | 芜湖海关 | 长期 |
| 芜湖明珠隔膜 | 02824E11401R0M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 锂离子电池隔膜设计、研发、生产涉及的环境管理活动 | 北京中安质环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2027.6.27 |
| 芜湖明珠隔膜 | 02824S11323R0M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 锂离子电池隔膜设计、研发、生产涉及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活动 | 北京中安质环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 2027.6.27 |
| 芜湖明珠隔膜 | 011112432984 | IATF 16949:2016 | 锂离子电池隔膜的设计和制造 | TUV | 2027.7.3 |
| 芜湖明珠隔膜 | 011002432984 |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 锂离子电池隔膜的设计和制造 | TUV | 2027.7.3 |
从事石油加工、石油贸易行业
□是 ?否
从事化肥行业
□是 ?否
从事农药行业
□是 ?否
从事氯碱、纯碱行业
□是 ?否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市场优势
公司通过规模的不断扩大,通过全方位的提高和优化管理、研发、技术、质量、售后服务的能力和水平,PE管道和BOPA薄膜产品已成为行业细分市场的领军企业,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随着生产技术和生产工艺不断提高和完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产能有效释放,行业地位将逐步凸显。公司能够根据市场情况变化而随时调整政策,能保证企业的活力和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产品销售网络体系遍布全国各地,形成稳定的供销状态。国际市场销售网络构建日臻完善和成熟。
(二)技术优势
1、PE管道产品
(1)公司从事PE管道生产和经营20余年,目前管道事业部统管生产中心和销售中心,管理团队稳定,且经验丰富,管理思路与时俱进,管理高效,执行能力强。公司拥有一支高学历的技术团队,多次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及国家重大科研项目,为公司产品的升级换代提供技术保障。
(2)生产设备较为先进。近几年公司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购置先进设备,提高生产的自动化、智能化、智慧化。PE管件和PE球阀及钢塑转换生产设备在国内均处于领先水平,且部分生产设备由公司及生产设备厂家共同研发,属于行业内独有设备,不仅保证产品品质,而且提高了生产效率,更好的服务客户;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CNAS实验室、塑料管道研究测试中心 、PE(聚乙烯)管材的生产线均是巴顿、克劳斯玛菲设备,米重控制系统、超声波测厚检测系统、管件的集中供料系统等都是行业顶级配置,此方面在行业内都是最领先的。硬件设备的先进保证了产品质量的稳定性。
(3)品牌价值越来越高。目前公司已经与国内大型的燃气运营商及大型的水务公司均有合作,其市场占有率逐渐增加,行业地位越来越高,产品及服务得到客户的普遍认可,品牌价值越来越高。
(4)建立了数字化车间,实现了对生产设备、检测设备、生产辅助设备运行数据的实时采集和集中存储,为设备维护、产品质量追溯提供了有力的数据支撑。从而进一步提升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追溯性。
(5)建立了高效的物流系统,确保货物送达的时效性,并实现货物的全流程跟踪。让客户实时掌握物流信息,保证服务质量。
(6)2025年沧州生产基地将新增一条dn1600mm生产线,该设备将增强公司在大口径给排水管道以及大口径核电管道市场方面的竞争力。
2、BOPA薄膜产品
公司是国内高端BOPA薄膜生产厂家之一,是国内首家通过自主研发全面掌握BOPA薄膜同步双向拉伸工艺的企业。公司持续多年对同步双向拉伸工艺自主进行多次的深入开发研究,对生产设备进行不间断的技术改造提升和工艺优化调试,率先全面掌握了BOPA薄膜(机械)同步双向拉伸工艺,且该工艺在近几年发展的新同步工艺中具有较强优势和不可替代性,也同时培养了一批具有设备集成和研发能力强、技术水平较为突出的核心技术人员以及熟练掌握双向拉伸生产工艺和控制技术的设备操作人员,并有能力根据客户的特殊要求研发、生产BOPA特种薄膜。目前,公司拥有同步拉伸和异步拉伸生产线,目前设备及生产状况良好,设备利用率高。2024年已经投产的芜湖两条异步拉伸生产线及正在建设中的沧州两条异步先进生产线投产后将使公司在国内产能及综合竞争力等方面得到提升。公司生产的 BOPA薄膜产品具有较高的市场影响力,同时拥有一支完善的销售及技术售后服务队伍,与广大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品牌、品质以及售后服务均在行业内拥有较高声誉,BOPA薄膜产品得到了广大客户的认可。
3、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
(1)技术路线全面
公司是国内少数几家同时掌握干法、湿法、涂覆隔膜关键工艺、设备技术的隔膜生产企业,拥有较强的设备定制设计、改制和调试能力。产线稳定性高,产品一致性好,隔膜成孔一致性和纵横向性能一致性均处于行业前列,产品已在国际客户量产应用。
公司是国内第一家开发高速同步湿法隔膜产品的企业,产品孔径均匀性更好,孔较小分布窄,质量优势突出,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当前我们的同步隔膜产品对标日本旭化成,达到国际一流客户水平;同时公司为了满足圆柱电池上更高强度和高模量隔膜的需求,基于我们自己的核心工艺设计和关键设备部件开发,引进了最先进的宽幅异步拉伸产线。
(2)10多年隔膜工艺改良经验积累
公司技术和设备人员有20多年的双向拉伸产线的技术积累,有多条同步拉伸产线设计和制造经验,自身设备改造能力突出。公司拥有10多年锂电池隔膜生产经验,在锂电池隔膜生产工艺、生产设备技术积淀,对生产过程认知(knowwhat)、分析(know why)、运用(know how)既有广度、又有深度。针对隔膜产线,公司根据产品设计和生产工艺需求,设备进行定制。部分核心技术设备自行改制,对改进产能、提高产品品质起到关键性作用。
经过10多年隔膜产品设计、生产、项目管理经验积累,公司已实现隔膜产品全类别覆盖。
(3)核心设备进口自日本和德国设备供应商
进口设备能够保证产品质量稳定性,公司新建隔膜产线有效幅宽更宽,车速更快,可有效提高单线产能,降低单位成本。
(4)产品线丰富、可满足客户不同需求
公司通过自主研发已成熟掌握了锂电池湿法隔膜工艺和干法隔膜工艺,以及氧化铝、勃姆石、水系PVDF、油系PVDF、芳纶涂布等涂覆技术,产品品质性能已获国内外电池行业龙头企业认可,实现稳定供货。
(三)品牌优势
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以优质的产品及完善的售后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赖。公司产品“陆通”、“东鸿”商标品牌在行业内拥有较高的知名度,2017年“陆通”商标被评为中国驰名商标。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认真落实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经营计划,密切关注并积极推进各个在建扩产项目的建设,积极发挥公司产品技术和市场优势,加强市场拓展力度,在保证各类产品品质的前提下严格成本管理,努力提升行业地位和综合竞争实力。
一、报告期内投资扩产项目进展情况
1、BOPA薄膜募集资金投资扩产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06月30日披露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1-029),公司投资建设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以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芜湖)”“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沧州)”。
截至2024年3月,由芜湖明珠制膜公司负责建设的“年产38,000 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芜湖)”两条生产线均已投产。目前沧州BOPA薄膜募投项目尚在建设中。
2、锂离子电池隔膜扩产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截至本报告期末,由芜湖明珠隔膜公司负责建设的该项目中的两条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已建成投产。
上述两个项目的投产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的公告》及《关于部分投资项目投产的公告》。
二、股权激励事项进展情况
2023年度,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具体前期实施情况参见本报告第四节-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相关内容。
2024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约定,截止本公告日,本次激励计划中有5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主动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22,000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回购注销首次授予人员(除上述5名离职激励对象外)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881,118股。因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激励计划》约定,将对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同时因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预留部分共计740,500股限制性股票失效。该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经根据相关规定于2024年10月份办理完成了回购、注销事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1,672,697,766 股减少至1,665,394,648股。
三、公司报告期管理、经营情况
1、主营业务稳中求进,确保持续盈利能力。
(1)2024年公司管道产品成功开发了重点客户,实现了全国市场的全覆盖。2024年公司PE燃气管道销量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同时加大给水市场的开发力度,开发了高质量地源热泵及给水客户。
(2)2024年公司在芜湖扩产的BOPA薄膜项目全部投产,新增产能逐步释放,薄膜事业部积极开拓新客户,保持了产销平衡,为芜湖产能释放以及沧州新线的投产做足了市场铺垫。同时积极研发和生产高附加值功能薄膜,提升产品盈利水平。
(3)隔膜产品销量同比增长,产品的良率和效率均有所提升。同时技术和管理水平持续提高,保障了客户对产品品质和下一代产品研发的需求。芜湖新产线产销量与产品质量日趋稳定。
2、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2024年全球整体经济萎靡,国内产能的迅速增加使国际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公司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在现有国外客户的基础上,积极地向外延伸,凭借优质的产品和良好的信誉以及具有竞争性的价格抢占市场、扩大销量,新增多个国外客户,进一步拓宽了销售渠道。
3、项目建设有序推进。2024年,由公司全资子公司芜湖明珠制膜公司负责建设的“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芜湖)”两条生产线均已投产;由孙公司芜湖明珠隔膜公司负责建设的两条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也已建成投产。截至目前,公司管道产品设计产能约20万吨;已投产的BOPA薄膜生产线年设计产能合计为6.65万吨,目前在建产能为3.8万吨;隔膜产品已投产的生产线年设计产能合计为4.9亿平方米。公司在芜湖投资建设的年产2亿平方米湿法隔膜项目以及在沧州投资建设的年产12亿平方米湿法隔膜一期工程和年产5亿平方米干法隔膜项目目前均处于建设实施中。
4、其他管理方面
(1)不断推动技术升级研发创新,助力产品升级和技术进步。
(2)积极推动工艺技术升级改造等措施有效降低成本。
(3)质量管理体系规范运行。2024年质量管理工作立足于过程管控提升,各级人员按照三级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充分利用检查平台,根据自身职能针对各管控环节进行监督检查,收效明显。
(4)现场管理立体化。公司修订了检查工作管理制度,规范了检查目录、检查计划和检查事项。推广应用巡点检管理平台,实现了设备、质量以及领导现场巡检的电子化。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74,804.23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93%;实现营业利润17,705.66万元、利润总额17,584.7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474.49万元,分别较上年下降45.79%、44.78%、43.2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BOPA薄膜产品毛利率较上年同期下降9.27%,管道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下降了6.04%。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单位:元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 营业收入合计 | 2,748,042,279.35 | 100% | 2,619,052,733.59 | 100% | 4.93% |
| 分行业 | |||||
| PE管道塑料制品 | 1,153,474,229.04 | 41.97% | 1,257,467,403.87 | 48.01% | -8.27% |
| BOPA薄膜塑料制品 | 783,243,289.52 | 28.50% | 571,965,458.77 | 21.84% | 36.94% |
| 锂离子电池隔膜新能源材料 | 642,942,704.79 | 23.40% | 580,701,358.54 | 22.17% | 10.72% |
| 其他业务收入002 | 168,382,056.00 | 6.13% | 208,918,512.41 | 7.98% | -19.40% |
| 分产品 | |||||
| 燃气、给水管管材、管件 | 1,153,474,229.04 | 41.97% | 1,257,467,403.87 | 48.01% | -8.27% |
| 尼龙薄膜 | 783,243,289.52 | 28.50% | 571,965,458.77 | 21.84% | 36.94% |
| 锂离子电池隔膜 | 642,942,704.79 | 23.40% | 580,701,358.54 | 22.17% | 10.72% |
| 其他业务收入 | 168,382,056.00 | 6.13% | 208,918,512.41 | 7.98% | -19.40% |
| 分地区 | |||||
| 华北地区 | 325,555,830.62 | 11.85%003 | 254,375,501.66 | 9.71% | 27.98% |
| 华东地区 | 880,069,754.87 | 32.03% | 859,205,384.65 | 32.81% | 2.43% |
| 华南地区 | 228,889,695.71 | 8.33% | 295,136,453.06 | 11.27% | -22.45% |
| 华中地区 | 142,660,177.67 | 5.19% | 150,480,069.20 | 5.75% | -5.20% |
| 东北地区 | 134,664,935.09 | 4.90% | 111,541,993.23 | 4.26% | 20.73% |
| 西南地区 | 208,375,555.43 | 7.58% | 213,469,389.70 | 8.15% | -2.39% |
| 西北地区 | 81,809,529.97 | 2.98% | 90,773,311.38 | 3.47% | -9.87% |
| 其他 | 577,634,743.99 | 21.02% | 435,152,118.30 | 16.61% | 32.74% |
| 其他业务收入 | 168,382,056.00 | 6.13% | 208,918,512.41 | 7.98% | -19.40% |
| 分销售模式 | |||||
| 直销(主营业务收入) | 2,579,660,223.35 | 93.87% | 2,410,134,221.18 | 92.02% | 7.03% |
| 其他业务收入 | 168,382,056.00 | 6.13% | 208,918,512.41 | 7.98% | -19.40% |
注:002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原材料、水电及租金收入等。
003 本表中各分项比例之和与100%存在偏差,主要是计算时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单位:元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分行业 | ||||||
| PE管道塑料制品 | 1,153,474,229.04 | 978,049,206.95 | 15.21% | -8.27% | -7.64% | -0.58% |
| BOPA薄膜塑料制品 | 783,243,289.52 | 796,108,265.02 | -1.64% | 36.94% | 50.68% | -9.27% |
| 锂离子电池隔膜新能源材料 | 642,942,704.79 | 510,846,546.91 | 20.55% | 10.72% | 11.44% | -0.51% |
| 分产品 | ||||||
| 燃气、给水管管材、管件 | 1,153,474,229.04 | 978,049,206.95 | 15.21% | -8.27% | -7.64% | -0.58% |
| 尼龙薄膜 | 783,243,289.52 | 796,108,265.02 | -1.64% | 36.94% | 50.68% | -9.27% |
| 锂离子电池隔膜 | 642,942,704.79 | 510,846,546.91 | 20.55% | 10.72% | 11.44% | -0.51% |
| 分地区 | ||||||
| 华北地区 | 325,555,830.62 | 303,680,488.69 | 6.72% | 27.98% | 38.19% | -6.89% |
| 华东地区 | 880,069,754.87 | 882,936,012.57 | -0.33% | 2.43% | 14.33% | -10.45% |
| 华南地区 | 228,889,695.71 | 276,928,392.13 | -20.99% | -22.45% | -14.65% | -11.06% |
| 华中地区 | 142,660,177.67 | 134,852,375.10 | 5.47% | -5.20% | -2.93% | -2.21% |
| 东北地区 | 134,664,935.09 | 133,455,243.39 | 0.90% | 20.73% | 30.20% | -7.20% |
| 西南地区 | 208,375,555.43 | 185,173,629.25 | 11.13% | -2.39% | -1.82% | -0.52% |
| 西北地区 | 81,809,529.97 | 55,812,574.23 | 31.78% | -9.87% | -5.98% | -2.82% |
| 其他 | 577,634,743.99 | 312,165,303.52 | 45.96% | 32.74% | 30.16% | 1.07% |
| 分销售模式 | ||||||
| 直销 | 2,579,660,223.35 | 2,285,004,018.88 | 11.42% | 7.03% | 11.70% | -3.70%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产品名称 | 产量 | 销量 | 收入实现情况 | 报告期内的售价走势 | 变动原因 |
| 燃气、给水管管材、管件 | 96,809.76004 | 95,723.49 | 1,153,474,229.04 | 与上半年售价相比略有下降 | 产品价格主要受市场及原材料价格变动影响 |
| 尼龙薄膜 | 53,080.96 | 50,680.13 | 783,243,289.52 | 与上半年售价相比有所下降 | |
| 锂离子电池隔膜 | 4,397.76 | 4,017.20 | 642,942,704.79 | 与上半年售价相比有所下降 |
注:004 该表产品产量、销量的单位均为“吨”。境外业务产生的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或净利润10%以上
□是?否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PE管道塑料制品 | 销售量 | 吨 | 95,723.49 | 101,872.73 | -6.04% |
| 生产量 | 吨 | 96,809.76 | 102,313.82 | -5.38% | |
| 库存量 | 吨 | 7,561.34 | 7,016.83 | 7.76% | |
| BOPA薄膜塑料制品 | 销售量 | 吨 | 50,680.13 | 33,429.71 | 51.60% |
| 生产量 | 吨 | 53,080.96 | 33,710.41 | 57.46% | |
| 库存量 | 吨 | 2,808.88 | 751.53 | 273.75% | |
| 锂离子电池隔膜新能源材料 | 销售量 | 吨 | 4,017.20 | 3,480.48 | 15.42% |
| 生产量 | 吨 | 4,397.76 | 3,634.57 | 21.00% | |
| 库存量 | 吨 | 249.86 | 157.40 | 58.74% |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BOPA薄膜产品销量、生产量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51.60%和57.46%,主要原因是芜湖明珠制膜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在报告期投产,产量增加所致;库存量较上年同期增长273.75%,主要原因是芜湖明珠制膜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在报告期投产,库存储备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库存量较上年同期增长58.74%,主要原因是芜湖明珠隔膜新生产线投产,库存储备增加所致。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单位:元
|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 燃气管、给水管材、管件 | 直接材料 | 803,711,525.58 | 82.17% | 881,696,959.57 | 83.26% | -8.84% |
| 燃气管、给水管材、管件 | 直接人工 | 59,752,463.81 | 6.11% | 59,153,757.84 | 5.59% | 1.01% |
| 燃气管、给水管材、管件 | 能源 | 29,721,704.24 | 3.04% | 30,290,803.59 | 2.86% | -1.88% |
| 燃气管、给水管材、管件 | 制造费用 | 15,368,385.96 | 1.57% | 17,848,116.59 | 1.69% | -13.89% |
| 燃气管、给水管材、管件 | 折旧 | 33,241,423.07 | 3.40% | 30,902,739.01 | 2.92% | 7.57% |
| 燃气管、给水管材、管件 | 运费 | 36,253,704.29 | 3.71% | 39,034,582.77 | 3.69% | -7.12% |
| 燃气管、给水管材、管件 | 小计 | 978,049,206.95 | 100.00% | 1,058,926,959.37 | 100.00% | -7.64% |
| BOPA薄膜 | 直接材料 | 633,035,226.35 | 79.52% | 412,784,516.57 | 78.13% | 53.36% |
| BOPA薄膜 | 直接人工 | 29,650,294.84 | 3.72% | 25,366,357.65 | 4.80% | 16.89% |
| BOPA薄膜 | 能源 | 65,783,034.97 | 8.26% | 44,688,186.09 | 8.46% | 47.20% |
| BOPA薄膜 | 制造费用 | 14,563,822.04 | 1.83% | 12,863,998.08 | 2.43% | 13.21% |
| BOPA薄膜 | 折旧 | 38,351,117.25 | 4.82% | 20,923,370.36 | 3.96% | 83.29% |
| BOPA薄膜 | 运费 | 14,724,769.57 | 1.85% | 11,702,631.25 | 2.22% | 25.82% |
| BOPA薄膜 | 小计 | 796,108,265.02 | 100.00% | 528,329,060.00 | 100.00% | 50.68% |
| 锂离子电池隔膜 | 直接材料 | 234,946,774.82 | 45.99% | 154,447,072.28 | 33.69% | 52.12% |
| 锂离子电池隔膜 | 直接人工 | 45,232,604.46 | 8.85% | 59,770,264.87 | 13.04% | -24.32% |
| 锂离子电池隔膜 | 能源 | 87,967,862.36 | 17.22% | 92,332,007.98 | 20.14% | -4.73% |
| 锂离子电池隔膜 | 制造费用 | 23,745,117.74 | 4.65% | 36,454,995.00 | 7.95% | -34.86% |
| 锂离子电池隔膜 | 折旧 | 100,937,990.52 | 19.76% | 99,410,647.79 | 21.69% | 1.54% |
| 锂离子电池隔膜 | 运费 | 18,016,197.01 | 3.53% | 15,999,977.07 | 3.49% | 12.60% |
| 锂离子电池隔膜 | 小计 | 510,846,546.91 | 100.00% | 458,414,964.99 | 100.00% | 11.44% |
说明
1、上表中“占营业成本比重”中营业成本为各类产品的“主营业务成本”;
2、上表中各分项比例之和与表中“小计”数存在偏差,原因为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835,985,567.10 |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30.42% |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 1 | 客户一 | 472,339,645.51 | 17.19% |
| 2 | 客户二 | 149,673,089.44 | 5.45% |
| 3 | 客户三 | 74,184,798.97 | 2.70% |
| 4 | 客户四 | 71,809,035.02 | 2.61% |
| 5 | 客户五 | 67,978,998.16 | 2.47% |
| 合计 | -- | 835,985,567.10 | 30.42%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与前五名销售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客户中不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1,266,464,265.12 |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69.69% |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 1 | 供应商一 | 517,068,725.89 | 28.45% |
| 2 | 供应商二 | 266,061,209.52 | 14.64% |
| 3 | 供应商三 | 264,983,683.95 | 14.58% |
| 4 | 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 157,349,585.38 | 8.66% |
| 5 | 供应商五 | 61,001,060.38 | 3.36% |
| 合计 | -- | 1,266,464,265.12 | 69.69%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报告期内,公司与前五名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方在主要客户中不直接或间接拥有权益。
公司向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金额的69.69%,其中:向供应商一采购的原材料占采购总额的28.45%,占比较高,但公司多年来建立有多种采购渠道,并且供应商稳定,因此不会产生严重依赖风险。其中供应商中第四名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为首次进入前五名供应商,公司对该供应商本年度采购金额157,349,585.38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为8.66%。
3、费用
单位:元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 销售费用 | 71,138,071.25 | 78,877,070.42 | -9.81% | 无重大变化 |
| 管理费用 | 76,422,898.84 | 77,892,998.76 | -1.89% | 无重大变化 |
| 财务费用 | 29,900,252.81 | 7,718,585.55 | 287.38% | 主要是固定资产贷款费用化利息增加、利息收入减少所致 |
| 研发费用 | 43,033,582.77 | 36,307,663.32 | 18.52% | 无重大变化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 新型加强筋结构电熔注塑管件研发项目 | 开发新型加强筋形式注塑管件和电熔管件,新型管件研发采取加强筋结构,替代传统的皮纹增厚结构,外观相比现产品更加精致,成本低于目前产品,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 已完成 | 优化管件外观,降低管件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规格改造完成后可每年有效降低成本。 | 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大口径注塑管件的产品竞争力。 |
| 钢管变径的外六方螺纹式钢塑转换研发项目 | 现有螺纹式钢塑转换(管接头)圆钢车削成本高,加工难度大,市场竞争力低。重新设计螺纹式钢塑转换的结构。 | 已完成 | 目前成本较高,市场占有率不高,改型后成本降低,可以进行推广,提高市场占有率。 | 降低产品成本,提高小口径螺纹式钢塑转换的产品竞争力。 |
| 新型钢塑转换改型(dn355及以上)开发项目 | 1、现产品成本高,重量大,成本不具备竞争力;2、工序较多,焊接工时长,生产效率低,改进结构提高效率;3、现产品压缩量大,组装存在推料切料问题,需改进结构。 | 已完成 | 提升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 | 降低产品成本,提高质量,提高大口径钢塑转换产品竞争力。 |
| BOPA薄膜氧气透过性研究 | 氧气阻隔性是BOPA薄膜产品的核心竞争力,通过改变聚酰胺分子结晶度,增加分子链间氢键密度,提高氧气分子的穿透阻力;在聚酰胺分子链中引入纳米无机颗粒,阻碍氧气分子穿过聚酰胺分子;在薄膜表面涂布聚氨酯涂层,提高氧气分子的穿透阻力。 | 已完成 | 研究一种高氧气阻隔性尼龙薄膜的生产方法 | 提高公司BOPA薄膜竞争力 |
| BOPA薄膜析出物控制方法研究 | BOPA薄膜生产使用的PA6原料,在加工过程中会产生较多小分子析出物,进而影响BOPA薄膜印刷、复合应用。本项目将根据小分子析出物的特性,研究一种简便易行的生产方法,消除小分子析出物对BOPA薄膜印刷、复合应用的负面影响。 | 已完成 | 研究一种减少BOPA薄膜生产过程中低聚物析出量的方法 | 提高公司BOPA薄膜竞争力 |
| BOPA薄膜耐温性能研究 | 随着高温蒸煮技术在软包装行业应用越来越广泛,越来越严苛,现有BOPA薄膜产品在应对超高温蒸煮条件时往往力不从心。因此需要通过提高BOPA薄膜耐温性,来满足超高温蒸煮的使用要求。 | 已完成 | 研究一种能够提高BOPA薄膜耐温性能的生产方法 | 提高公司BOPA薄膜竞争力 |
| 纳米材料改性BOPA薄膜研究 | 将纳米材料应用于BOPA薄膜产品中,解决BOPA薄膜力学性能和尺寸稳定性之间的矛盾,获得性能更加优良的BOPA薄膜产品。 | 已完成 | 使用特殊纳米材料提升BOPA薄膜综合性能的生产方法 | 提高公司BOPA薄膜竞争力 |
| BOPA薄膜凹版印刷性能研究 | 通过原料配方和生产工艺的升级,使BOPA薄膜具有更加优良的油墨附着力,从而能够满足更多印刷要求。 | 已完成 | 研究一种提高BOPA薄膜印刷性能的方法 | 提高公司BOPA薄膜竞争力 |
| BOPA薄膜抗穿刺性能研究 | 开发一种具有良好抗穿刺性能、良好印刷性能、良好光学性能的BOPA薄膜,能够适用于海鲜、电子产品等含有尖角制品的包装袋。 | 已完成 | 研究一种提高BOPA薄膜抗穿刺性能的方法 | 提高公司BOPA薄膜竞争力 |
| 流延静电吸附收卷的工艺研究 | 本项目通过利用高压发生器使膜材在高压静电场中两面带有极性相反的静电荷,利用异性电荷互相吸引来探究流延静电对吸附收卷影响。 | 已结项 | 1、成功确定了静电发生器的安装位置,在离膜10-15cm时效果最佳;2、成功确定了静电发生器最佳作用宽度,10cm左右效果最佳;3、成功确定了静电发生器采用负极性进行收卷;4、成功根据车间湿度与静电发生器设定大小的生产数据制定湿度-装载设定值参考表。 | 通过此项目提高了流延收卷的效果,减少了基膜窜边、过硬和过软的情况,减少因为流延收卷造成的产品性能异常情况造成的浪费。 |
| 隔膜分切白印瑕疵问题的研究 | 隔膜瑕疵的情况直接影响隔膜的性能,可能导致电芯的不良,影响电池的安全使用,分切后瑕疵的原因需要具体分析,白印可能产生 | 已结项 | 1.成功确定原料批次、流延参数、退火工艺不是造成分切白印的原因;2.成功确定拉伸工序是分切白印产生的关键工序;3.成 | 该项目消除了分切白印,减少了隔膜的外观缺陷、改善了产品的性能、提高了收率、提高了产品的竞 |
| 在哪个工序需要通过不断实验进行排查。 消除隔膜白印有助于提高产品收率,消除隔膜安全隐患,提高产品竞争力。本实验通过各工序逐一排查,确定白印产生的位置、原因、并予以消除。 | 功确定拉伸参数中,定型参数是分切白印产生的原因;4.成功确定最佳定型工艺参数,消除了分切白印。 | 争力。 | ||
| 聚丙烯薄膜动态退火拉伸的工艺研究 |
通过动态退火完成片晶的生长和完善,可以有效减少聚丙烯薄膜退火时间、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 已结项 | 1. 通过调节电磁阀、张力辊、辊筒速比、辊筒包角等手段,调节薄膜张力,提高张力稳定性;2. 通过调节展平辊、调节烘箱电机频率、调节出风口、回风口等手段,消除薄膜褶皱;3. 通过放卷张力调节、观察电机扭矩、调节收卷切刀参数、调节收卷张力,调节转塔速度,实现生产速度提高和薄膜稳定生产。 | 开发出聚丙烯薄膜动态退火拉伸线的张力稳定控制工艺、褶皱消除工艺、不同生产速度对应的工艺参数,实现不同层数、多规格产品的动态退火拉伸工序稳定运行,提高生产效率。 | ||
| 超低白油颗粒度技术的研究 | 大幅降低隔膜中黑点瑕疵的数量及尺寸。 | 已结项 | 得到NAS颗粒度等级低于6的白油,降低黑点瑕疵数量及尺寸。 | 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
| 锂离子湿法隔膜油斑控制技术的研究 | 提高隔膜的循环性能,为隔膜电池的安全提供保障。 | 已结项 | 确定低油量标准隔膜如0-6个/㎡油斑规格的湿法隔膜油斑控制工艺。 | 形成“锂离子湿法隔膜油斑控制技术“用于生产中。 |
| 锂离子电池湿法隔膜高萃取效率的工艺研究 | 解决二氯甲烷消耗量大、回收耗能高和萃取效率低等问题。 | 已结项 | 降低二氯甲烷的消耗量和回收耗能,提高萃取效率,降低膜卷瑕疵降级占比,瑕疵降级占比从32%降低至5%以内。 | 降低隔膜单平米的成本,增强市场竞争性。 |
| 消除锂离子电池隔膜膜面刀槽印工艺的研究 | 消除刀槽印,提升隔膜质量、提高电池性能。 | 已结项 | 通过调整分切参数、分切工艺、分切机辊筒速比、确定倒角间隔套的最佳规格,获取外观良好的成品。 | 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
| 消除隔膜表面纵向wave工艺的研究 | 增强卷绕效果,提高对电池性能指标稳定性的控制 | 已结项 | 使成品隔膜表面纵向WAVE横向1米内≤2条,深度≤1um。 | 优化生产工艺流程,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
| 陶瓷涂覆隔膜离子导通率性能技术的研究 | 提高电池对高功率、快速充电和放电以及高能量密度的应用场景。 | 已结项 | 研发出新的浆料配置配方,通过不同的参数和原料配比,达成有效提高离子导通率的目的。 | 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适用于更加广泛的应用场景。 |
| PVDF/陶瓷一体化隔膜面密度稳定性技术研究与开发 | 通过调整制浆工序的原料添加量、涂布设备的涂覆速度、网纹辊速比和料盒气压,使隔膜面密度稳定性得到显著提升。 | 已结项 | 通过对浆料粘度和固含量、研磨次数、涂布参数、环境温度等影响因素进行对比,确定稳定隔膜面密度的工艺。 | 优化生产工艺,实现隔膜面密度的稳定控制,提高电池制造经济效益,满足了下游客户对产品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了产品的市场竞争力,为公司开拓更大的市场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 |
| 半固态电池用隔膜的研发 | 通过制膜温度的优化、制膜拉伸倍率的调整、合适PE原料的选择、制膜配方的选择及调整,制备出更高机械 | 已结项 | 选用超高分子量的PE原料,调整白油、PE原料及抗氧剂组成配比,制备出适用于半固态电池的高强 | 优化配方与工艺开发大孔径高强度半固态电池用基膜,丰富隔膜品种,提高产品的 |
| 强度的隔膜来满足电池的装配、抗冲击和耐久性。 | 度大孔径隔膜。 | 竞争力。 | ||
| 超宽高速湿法隔膜异步成膜技术的开发 | 采取措施减少隔膜生产过程中各项参数的波动,保证产品生产过程的稳定性,提高过程能力值,进而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 | 已结项 | 控制挤出机挤出量、压力、电流、扭矩、温度波动,优化厚度均匀性;减少拉伸工序温度场波动,提高拉伸均匀性,减小透气值极差;降低萃取工序膜宽回缩,提高各物性指标均匀性;优化各工序参数,在产线速度较快情况下保持产线稳定性;增强各工序之间的隔离性,减少各工序之间互相影响;降低产线和外界环境的交互,减少外界环境变化导致的指标波动。 | 提高电池使用时的稳定性,在电动汽车的应用中保证了电池的充放电稳定性,提高电池使用时的安全性,增加电动汽车各耗电部件的使用寿命,提高产品的竞争力。 |
| 高浸润涂覆隔膜的开发 | 研究合适的浆料配比,确定合适的浆料配方及制备工艺;通过调试涂布设备参数,确定合适的涂布工艺参数来保证涂布膜面密度;通过调整设备,保证面密度、厚度,以及两者的涂布均匀性;制备出具有高润湿性能的涂布隔膜。 | 已结项 | 开发出高浸润涂覆隔膜 | 开发出的高浸润涂覆隔膜,可以在保证耐热性能的同时提高浸润性,提高离子交换速率,以提高锂离子电池的电化学性能。进而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直接提高了产品合格率,企业制造成本相对降低。 |
| 聚烯烃微孔隔膜透气稳定性调控技术的开发 | 通过使用不同分子量原料及过程调整,使得生产的基膜能够有更小的透气极差,从侧面也能反映基膜横向整体的均匀性更好,更有利于稳定生产。 | 已结项 | 调整原材料配比,提高隔膜的纵横向韧性和透气均匀性;借助特殊成分的抗氧剂,保护分子链的完整,减少降解,提高隔膜的稳定性;调整拉伸区的温度和拉伸比,增加分子链的取向度,增大隔膜的横向均匀性。 | 经过配方与工艺调整,有效的改善了透气均匀性,分切收率得到了显著的提升,降低成本 |
| 消除陶瓷涂覆隔膜膜面涂布不匀的技术研究与开发 | 采取措施减少隔膜生产过程中各项参数的波动,保证陶瓷涂覆隔膜抹面生产过程的均匀性,提高过程能力,进而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 | 已结项 | 通过实验减少涂布不匀、减少涂布膜面出现的外观瑕疵,提高产品的成品合格率。 | 降低隔膜出现涂布不匀缺陷降级出现的频率,直接提高了产品合格率,企业制造成本相对降低。 |
| 消除涂覆隔膜二次分切死褶缺陷工艺的研发 | 调试工艺参数、设备参数等,改善产品指标稳定性;改善基膜产品本身厚度均匀性,从而提高成品合格率;定期进行设备检测保养,减少因设备问题出现的产品降级。 | 已结项 | 通过调整工艺参数,摸索出机器的张力上下限,制定工艺范围;通过调整工艺,制定对应不同产品规格的参数,确保该参数可以达到最佳效果;增强各工序之间的隔离性,减少各工序之间互相影响;对收卷臂张力进行定期检测,确保其张力在正常区间。 | 采取措施减少隔膜生产过程中各项参数的波动,保证产品生产过程的稳定性,提高过程能力,进而提高产品质量稳定性。直接提高了产品合格率,企业制造成本相对降低。 |
| 勃姆石涂覆膜软褶问题研究 | 目前勃姆石涂覆隔膜的市场需求量逐渐扩大,但勃姆石涂覆隔膜生产过程中,出现了较多的软褶不良,造成了生产成本的提高。 | 已结项 | 1、勃姆石涂覆隔膜生产流程优化;2、勃姆石涂覆隔膜生产工艺参数优化。 | 通过调整勃姆石涂覆隔膜的生产工艺,改善膜面软褶缺陷,提高产品收率,降低生产成本 |
| 超薄低透气高强度隔膜工艺研究 | 基于新能源对于快充的需求,电池行业内对超薄高强度和低透气高孔隙率隔膜关注度比较高,新一代隔膜开发可增加公司竞争力,增加订单量。 | 已结项 | 1、降低透气,提高孔隙率;2、选用分子量分布相对较窄的超高分子量PE;3、工艺条件改变,增加油料比、提高拉伸比;4、产品指标达标后与客户沟通进行送样测试,通过客户验证并批量导入。 | 物性指标优越,稳定生产,通过客户产品认证,批量供货。 |
| 隔膜高温热收缩工艺研究 | 随着锂电隔膜市场竞争加剧,隔膜市场洗牌,公司面临越来越大的生产压力,提高产品质量为产品赋能成为企业生存的必要,开发一款耐高温热收缩性能,减轻电池充放电热量升高带来的压力,提高公司在隔膜市场话语权,公司决定成立项目组突破这一难关。 | 已结项 | 1、基膜150℃热收缩≤10;2、涂覆后180℃热收缩/半小时≤5; | 项目采用更换原料配方,增加拉伸、升高拉伸温度以及使用耐高温胶方向进行逐一改善寻求实现耐高温热收缩性能,以提高隔膜产品的品质和行业竞争力。 |
| 隔膜收卷死褶问题研究 | 生产过程中会有隔膜死褶的问题,死褶若不及时除去,会造成电池内部的电阻增加,电池内部的电流流动不畅,导致电池容量降低;同时会导致电池内部有短路的现象,从而加速电池的老化,导致电池循环寿命下降,如果没有合适的安全措施,可能引发电池短路、漏液等问题,导致电池爆炸、起火等风险。 | 已结项 | 隔膜厚度均匀性提高;涂覆收卷卷芯材质、收卷质量验证;隔膜拉伸强度提高;分切参数验证、收卷方式验证。 | 通过提高厚度均匀性指标,增加隔膜拉伸强度,调整收卷张力等措施解决隔膜收卷死褶问题,满足客户要求以及确保电池安全性,以提高陶瓷涂覆隔膜的市场竞争力。 |
| 陶瓷隔膜卷边问题研究 | 在电池隔膜的生产过程当中会出现一种工艺问题:卷边。由于陶瓷隔膜是单面涂布,隔膜两面张力有差异,如果吸水性比较强,就会向陶瓷面卷曲,形成C字形,会造成锂电池的对齐度不良,出现产品质量风险。 | 已结项 | 陶瓷浆料组分调整研究;低水分陶瓷粉体选型;工艺流程调整。 | 通过调整陶瓷浆料的组分、调整工艺流程等措施,在保证产品指标符合要求的前提下降低陶瓷隔膜的吸水性,来解决陶瓷隔膜卷边问题,以提高陶瓷涂覆隔膜的市场竞争力。 |
| 油性PVDF涂覆水印问题研究 | 油性PVDF项目调试阶段膜面水印问题,严重影响产量与产品外观收率,公司决定针对涂覆后膜面水印问题进行研究,研发出多套改善膜面水印的方案保证油性PVDF项目顺利运转。 | 已结项 | 改善油性PVDF水印解决方案; 水印解决后可提高产线速度,提高产量,提高外观收率。 | 通过研究不同改善方案,保证良好稳定的产品从而降低公司成本以及让公司产品更具优势。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67 | 155 | 7.74% |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6.67% | 6.43% | 0.24% |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 本科 | 98 | 87 | 12.64% |
| 硕士 | 8 | 9 | -11.11% |
| 博士 | 1 | 1 | 0.00% |
| 本科以下 | 60 | 58 | 3.45% |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 30岁以下 | 36 | 35 | 2.86% |
| 30~40岁 | 77 | 73 | 5.48% |
| 40以上 | 54 | 47 | 14.89% |
公司研发投入情况
|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43,033,582.77 | 36,307,663.32 | 18.52% |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1.57% | 1.39% | 0.18% |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00,066,133.78 | 2,674,573,695.06 | -6.5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52,678,425.69 | 2,330,152,097.89 | 5.2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387,708.09 | 344,421,597.17 | -86.24%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153,186.89 | 190,064,780.76 | -77.82%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6,518,394.50 | 909,432,175.22 | -49.80%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4,365,207.61 | -719,367,394.46 | 42.4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41,199,879.32 | 849,841,475.60 | 22.5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99,179,415.17 | 1,065,746,202.70 | -25.0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2,020,464.15 | -215,904,727.10 | 212.10%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1,568,393.19 | -588,370,607.28 | 79.34%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74,507,561.28元,降幅6.52%,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票据贴现减少所致。
2、本报告期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22,526,327.80元,增幅5.26%,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原料采购金额增加所致。
3、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97,033,889.08元,降幅86.24%,主要原因是报告期票据贴现减少、原料采购支付的现金增加所致。
4、本报告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47,911,593.87元,降幅77.82%,主要原因是去年同期公司收到土地征收款项金额较大,本年无此类业务发生所致。
5、本报告期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452,913,780.72元,降幅49.8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芜湖明珠制膜“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芜湖明珠隔膜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付款比同期减少所致。
6、本报告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305,002,186.85元,增幅42.40%,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芜湖明珠制膜“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芜湖明珠隔膜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付款比同期减少所致。
7、本报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入金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91,358,403.72元,增幅22.52%,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取得银行借款的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8、本报告期筹资活动现金流出金额较上年同期减少266,566,787.53元,降幅为25.01%,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回购股份、收购少数股权业务发生,到期归还的银行借款减少所致。
9、本报告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57,925,191.25元,增幅212.10%,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内取得银行借款的现金流入增加,且公司无回购股份、收购少数股权业务所致。10、本报告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较上年同期增加466,802,214.09元,增幅79.34%,主要原因是本报告期公司在建项目付款减少,银行借款现金流入增加,且不存在回购股份、收购少数股权业务所致。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 投资收益 | 87,256,204.73 | 49.62% | 主要是权益法确认的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 | 是 |
| 资产减值 | -41,724,439.42 | -23.73% | 主要是公司计提的存货、固定资产减值 | 否 |
| 营业外收入 | 909,930.44 | 0.52% | 主要是受赠收入、账务清理收入 | 否 |
| 营业外支出 | 2,118,723.05 | 1.20% | 主要是赔款支出 | 否 |
| 信用减值 | -4,632,606.91 | -2.63% | 主要是计提的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 否 |
| 资产处置收益 | 48,655,917.93 | 27.67% | 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子公司沧州东鸿包装完成土地征收的搬迁事项确认资产处置收益 | 否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 货币资金 | 687,914,440.32 | 9.09% | 801,003,547.61 | 11.27% | -2.18% | |
| 应收账款 | 815,035,587.61 | 10.77% | 830,217,531.87 | 11.68% | -0.91% | |
| 合同资产 | 43,982,932.70 | 0.58% | 46,080,905.59 | 0.65% | -0.07% | |
| 存货 | 349,399,890.72 | 4.62% | 331,774,374.53 | 4.67% | -0.05% | |
| 投资性房地产 | 10,297,859.70 | 0.14% | 17,798,403.12 | 0.25% | -0.11%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292,518,275.62 | 17.08% | 1,160,577,147.39 | 16.33% | 0.75% | |
| 固定资产 | 2,204,465,513.21 | 29.13% | 1,715,272,369.60 | 24.13% | 5.00% | 主要是芜湖明 |
| 珠制膜“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投产、芜湖明珠隔膜“年产2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投产,在建工程转固的原因 | ||||||
| 在建工程 | 1,102,685,075.80 | 14.57% | 1,063,023,519.85 | 14.95% | -0.38% | |
| 短期借款 | 460,337,293.10 | 6.08% | 386,715,784.96 | 5.44% | 0.64% | 主要是银行短期贷款增加所致 |
| 合同负债 | 18,309,344.61 | 0.24% | 12,198,076.32 | 0.17% | 0.07% | 主要是报告期较年初预收货款增加 |
| 长期借款 | 814,176,100.00 | 10.76% | 655,880,500.00 | 9.23% | 1.53% | 主要是母公司沧州明珠银行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 其他应付款 | 101,699,356.62 | 1.34% | 83,290,529.82 | 1.17% | 0.17%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7,048,957.12 | 2.08% | 157,011,762.03 | 2.21% | -0.13%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9,739,503.42 | 0.66% | 64,758,327.52 | 0.91% | -0.25%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55,226.42 | 0.02% | 1,255,226.42 | 0.02% | 0.00% | |
| 长期待摊费用 | 3,457,633.88 | 0.05% | 4,308,398.60 | 0.06% | -0.01% | |
| 应收票据 | 120,434,913.01 | 1.59% | 55,797,860.30 | 0.78% | 0.81% | 主要是票据未到期金额较年初增加所致 |
| 应付票据 | 23,461,537.65 | 0.31% | 545,782.65 | 0.01% | 0.30% | 主要是报告期公司开出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
| 应交税费 | 13,874,322.36 | 0.18% | 55,004,394.26 | 0.77% | -0.59% | 主要是本报告期末的应交企业所得税、应交增值税减少所致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6,864,304.01 | 2.73% | 32,958,439.62 | 0.46% | 2.27% | 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 其他流动负债 | 8,518,186.53 | 0.11% | 92,427,318.22 | 1.30% | -1.19% | 主要是报告期子公司沧州东鸿包装预收的拆迁补偿款在本报告期确认资产处置收益所致 |
| 资本公积 | 1,038,420,104.21 | 13.72% | 1,095,376,396.92 | 15.41% | -1.69% | |
| 其他综合收益 | 85,833,888.23 | 1.13% | -1,332,091.98 | -0.02% | 1.15% | 主要是报告期权益法确认沧州银行其他综合收益增加所致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
□适用 ?不适用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13,249,128.45 | 13,249,128.45 | 其他 | 承兑汇票保证金等 | 4,769,842.55 | 4,769,842.55 | 其他 | 承兑汇票保证金等 |
| 应收票据 | ||||||||
| 存货 | ||||||||
| 固定资产 | 56,134,840.90 | 32,139,710.24 | 抵押 | 抵押借款 | ||||
| 无形资产 | 18,300,754.59 | 14,640,603.39 | 抵押 | 抵押借款 | ||||
| 投资性房地产 | 20,123,036.00 | 9,594,397.93 | 抵押 | 抵押借款 | ||||
| 合计 | 13,249,128.45 | 13,249,128.45 | 99,328,474.04 | 61,144,554.11 |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 828,903,225.00 | 1,146,493,255.00 | -27.70%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投资方式 | 是否为固定资产投 | 投资项目涉及行业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 | 资金来源 | 项目进度 | 预计收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 | 未达到计划进度和 | 披露日期(如有) | 披露索引(如有) |
| 资 | 实际投入金额 | 实现的收益 | 预计收益的原因 | |||||||||
| 芜湖明珠隔膜年产4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两个“年产2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 自建 | 是 | 锂离子电池隔膜 | 126,783,482.96 | 1,371,839,698.76 | 自筹 | 92.05% | -98,323,200.36 | 目前该项目尚未全部建设完毕,部分生产线建成投产。 | 2021年05月19日008 | 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1-026、2021年10月22日披露公告编号:2021-049 | |
| 年产38,000 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沧州) | 自建 | 是 | BOPA薄膜 | 214,514,539.63 | 348,923,561.24007 | 募投 | 72.07% | 不适用 | 2021年06月30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1-029 | ||
| 年产 38,000 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芜湖) | 自建 | 是 | BOPA薄膜 | 2,618,646.58 | 453,146,490.31 | 募投 | 92.29% | -39,346,490.42 | 该项目本报告期内刚建成投产,正处于产能爬坡期,产能未完全释放,造成 | 2021年10月22日 | 详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于2021年10月22日披露的《沧州明珠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
| 单位成本较高,导致未达到预计收益。 | ||||||||||||
| 年产12亿平米湿法锂电隔膜项目(沧州) | 自建 | 是 | 锂离子电池隔膜 | 286,582,633.43 | 469,889,645.43 | 自筹 | 13.43% | 不适用 | 2023年06月21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于2023年6月21日披露的公告《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2亿平米湿法锂电隔膜项目的公告 》编号:2023-055 | ||
| 年产5亿平方米干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 自建 | 是 | 锂离子电池隔膜 | 198,403,922.40 | 231,102,922.40 | 自筹 | 66.03% | 不适用 | 2023年11月27日 | 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于2023年11月27日披露的公告《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亿平米干法锂电隔膜项目的公告 》编号:2023-101 |
| 合计 | -- | -- | -- | 828,903,225.00 | 2,874,902,318.14 | -- | -- | 0.00 | -137,669,690.78 | -- | -- | -- |
注:007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报告期末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与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关数据如有差异,为计算时四舍五入原因所致。008 另外一个“年产2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的披露日期为2021年10月22日。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证券上市日期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比例(3)=(2)/(1)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 2022年 | 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08月10日 | 123,819.95 | 122,118.59 | 21,713.32 | 104,844.27 | 85.85% | 0 | 0 | 0.00% | 18,518.84 | 公司报告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在募集资金专户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募 | 0 |
| 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 |||||||||||||
| 合计 | -- | -- | 123,819.95 | 122,118.59 | 21,713.32 | 104,844.27 | 85.85% | 0 | 0 | 0.00% | 18,518.84 | -- | 0 |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238,199,535.6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17,013,663.15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1,185,872.47元。2022年7月25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喜验资2022Y0008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本期投入募集资金217,133,186.21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048,442,686.56元,应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为185,188,423.30元,实际结余募集资金余额35,188,423.30元,差额部分15,000万元为公司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了流动资金。 三、现金管理相关事项审议情况如下: 公司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8亿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相关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各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于 2023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2亿元(含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之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本金及现金收益均已在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结合募集资金使用进展情况,公司决定不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对已开立的现金管理专户进行了销户处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并销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 四、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如下: 经公司2023年5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部分资金已于2024年4月24日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10月23日前全部归还。 经公司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子公司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至2024年12月31日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且尚未归还。 |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融资项目名称 | 证券上市日期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项目性质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08月10日 | 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芜湖) | 生产建设 | 否 | 49,098 | 49,098 | 261.86 | 45,314.64 | 92.29% | 2024年01月31日 | -3,934.65 | -3,934.65 | 否 | 否 |
|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08月10日 | 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沧州) | 生产建设 | 否 | 48,417 | 48,417 | 21,451.46 | 34,892.36 | 72.07% | 2025年10月31日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08月10日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否 | 16,000 | 603.59 | 637.27 | 100.00% | 2022年08月25日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 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08月10日 | 归还银行贷款 | 还贷 | 否 | 24,000 | 24,000 | 24,000 | 100.00% | 2022年08月12日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37,515 | 122,118.59 | 21,713.32 | 104,844.27 | -- | -- | -3,934.65 | -3,934.65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无 | 2007年01月24日 | 无 | 无 | 否 | 0 | 0 | 0 | 0 | 0.00% | 0 | 0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 | 137,515 | 122,118.59 | 21,713.32 | 104,844.27 | -- | -- | -3,934.65 | -3,934.65 |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沧州)正在建设中。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芜湖)本报告期内刚建成投产,正处于产能爬坡期,产能未完全释放,造成单位成本较高,导致未达到预计收益。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适用 |
| 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芜湖)以募集资金11,843.51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沧州)以募集资金4,650.9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该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8月1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以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预先投入资金金额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审核,公司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和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沧州明珠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详见2022年8月1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2-068号。 |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 公司于2023年5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2月31日前全部使用,并于2024年4月24日前全部归还。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5月31日前全部使用,并于2024年10月23日前全部归还。 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子公司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且尚未归还。 |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及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注:011 截至本报告期,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完成,故进度比例为100%。“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调整后投资总额”,多出的33.68万元为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所致。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沧州东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BOPA薄膜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 60,000,000.00 | 278,155,713.24 | 224,017,740.50 | 212,778,266.09 | 67,522,360.72 | 50,602,627.27 |
| 芜湖明珠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 子公司 | PE燃气给水管道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 30,000,000.00 | 185,233,596.35 | 76,503,684.35 | 391,442,062.09 | 35,792,913.72 | 26,979,900.54 |
| 重庆明珠塑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PE燃气给水管道产品和BOPA薄膜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 108,000,000.00 | 246,904,246.10 | 233,052,873.68 | 233,738,532.13 | 10,629,203.56 | 9,041,077.16 |
| 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BOPA薄膜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 120,000,000.00 | 738,598,166.39 | 667,038,852.66 | 115,497,141.20 | 23,374,334.92 | 20,161,600.75 |
| 德州东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BOPA薄膜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 20,000,000.00 | 75,186,837.94 | 27,855,919.48 | 174,150,740.94 | -10,850,169.02 | -10,787,754.53 |
| 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BOPA薄膜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 100,000,000.00 | 632,177,417.69 | 452,229,625.56 | 326,571,380.31 | -40,282,953.75 | -39,346,490.42 |
| 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合并口径) | 子公司 | 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 626,600,000.00 | 2,932,885,698.08 | 1,472,496,863.27 | 662,227,409.00 | 12,993,471.51 | 21,181,679.15 |
| 青岛明珠捷高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子公司 | 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 103,100,000.00 | 2,046,749.96 | 1,923,656.34 | 1,849,496.68 | 1,849,496.68 | |
|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等
| 8,148,098,942.00 | 289,867,637,732.73 | 22,395,671,313.76 | 6,427,206,475.45 | 1,299,292,544.46 | 1,371,826,897.73 | |||
| 黄骅中燃天然气输配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黄骅市小韩庄至沧州市渤海新区天然气输气管道的建设与经营 | 20,000,000.00 | 35,860,853.94 | 32,572,492.17 | 3,637,800.62 | 455,723.74 | 432,114.61 |
| 沧州渤海新区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参股公司 | 在沧州渤海新区内加工和销售管道天然气相关的设计、安装、抢修服务 | 10,000,000.00 | 57,183,053.09 | 49,062,562.56 | 30,371,134.21 | 10,947,635.99 | 8,132,857.09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1、本报告期,沧州东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258.39%,主要原因是本年确认了搬迁利润所致。
2、本报告期,重庆明珠塑料有限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156.16%,主要原因是管道产品销量增加所致。
3、本报告期,德州东鸿新材料有限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09.56%,主要原因是BOPA薄膜产品毛利率同比下降所致。
4、本报告期,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841.39%,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公司收回其他应收款项,对应的信用减值损失冲回所致。
5、本报告期,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61.60%,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增加,芜湖明珠隔膜项目产能未完全释放,产品单位成本增加、期间费用增加所致。
6、本报告期,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11,788.10%,主要原因是转固后产能未完全释放,产品单位成本增加、期间费用增加,以及存货计提减值增加。
7、报告期内投资收益占公司净利润达50%以上,主要是参股公司沧州银行产生的投资收益,该银行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稳定,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可参与其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决策,本报告期的资产负债及经营情况见本报告第十节-十-2(2)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其中,利息净收入为49亿元。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发展趋势
1、PE塑料管道行业
(1)发展格局
在市场规模方面,随着基础设施建设的推进和对环保材料的重视,PE燃气及给水管材市场规模呈增长态势。在中国,截至2023年,聚乙烯管材市场规模已达数百亿元人民币,且未来几年预计仍将保持较快增长。其中,燃气和给水领域是PE管材的重要应用市场。在应用领域方面,PE燃气及给水管材在各自领域应用广泛。在燃气输送领域,虽然目前中国HDPE燃气管材在燃气管材市场占比仅约14%,远低于美国的90%、欧洲的60%-70%,但随着技术完善和认知提升,市场潜力巨大。在给水领域,PE给水管已成为全球范围内主要的供水管材之一,在中国不仅在城市供水系统中占据重要地位,还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中发挥关键作用。
(2)发展趋势
政策支持助力发展:政府大力推动环保和节能产业发展,PE管材作为环保材料,符合政策导向,在城市建设、基础设施改造等项目中,将获得更多政策支持和市场机会。
技术创新提升性能:生产工艺不断完善和创新,通过改进工艺、添加功能性填料等方式,提高PE管材的耐腐蚀性、耐温性、机械强度等性能,拓宽其应用领域。例如,使其在一些高温、高腐蚀环境下的应用成为可能。
应用领域不断拓展:除传统应用领域外,PE管材在农业灌溉、温室灌溉、雨水收集和排放等领域的应用将不断增加,同时在一些新兴领域,如新能源领域的管道应用等,也有望取得突破。
绿色环保受关注:随着环保意识增强,PE管材的可回收性和环保性优势凸显,生产企业将更加注重绿色生产,采用环保型原材料和生产工艺,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国际合作与交流加强:全球化深入发展,国内PE管材行业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设备,提升产业整体水平,同时也推动国内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参与国际竞争。
行业集中度逐渐提升:近年来塑料管道行业产量增速放缓,产能过剩,消费者对产品质量与品牌关注度提高,规模较小、品牌知名度较低的企业逐渐被淘汰,行业集中度有望稳步提升。
2、塑料包装薄膜行业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塑料包装业发展迅速,在众多包装薄膜材料中,BOPA薄膜因其具有高强度、高阻隔性以及透明度高等优良的功能特性,成为发展速度最快的包装材料之一,目前BOPA薄膜市场发展较好,主要是近几年来国家经济发展较快,即食性食品成为人们差旅、办公时便捷、安全的食品,国家狠抓食品安全又促进了作为高阻隔食品包装的尼龙膜的需求增长,新兴的工业品包装需求也在不断增长。
目前我国BOPA薄膜行业已经成为全球的主要生产加工基地,国外市场对于国内生产的BOPA薄膜产品依存度在不断提高,这也促进了国内BOPA薄膜行业的发展。同时,近年来软包锂电池用铝塑膜是BOPA薄膜新的增长点。我国和全球新能源汽车行业的高速发展,将带动软包锂电池市场规模迅速增长。目前新能源汽车的主流动力锂电池包括方形、圆柱形和软包三种封装形态,在容量相同的条件下,软包锂电池因为采用轻量化铝塑膜封装材料,整体质量最轻,能量密度最高,同时还具有高安全性、循环寿命长、形状设计灵活等优点,未来前景被普遍看好。铝塑膜作为软包锂电池的核心封装材料通常由BOPA薄膜、铝箔、CPP薄膜等材料复合而成,其中关键结构材料BOPA薄膜在耐穿刺性、耐热性、耐寒性、抗冲击强度等方面具备独有特性,对软包锂电池安全起到强有力的保护作用。
3、锂离子电池隔膜行业
据高工产研锂电研究所(GGII)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锂电池出货量1,175GWh,同比增长32.60%,其中动力、储能、数码电池出货量分别为780+GWh、335+GWh、55+GWh,同比增长23%、64%、14%。从技术路线占比看,2024年磷酸铁锂动力电池出货量560+GWh,占比动力电池总出货量比例达到72%。
中国锂电隔膜出货量223亿平米,同比增长30%。其中湿法隔膜出货173亿平米,干法隔膜出货50亿平米。在新产品方面,5μm隔膜已在动力电池领域批量应用。在产品路线方面,湿法隔膜市场占比提升。相比2023年,2024年湿法隔膜出货占比约78%,同比增长超5个百分点。5μm基膜出货量市场占比超5%,在价格方面,湿法隔膜由年初至年底下滑幅度超30%,干法隔膜价格下滑超10%。
(二)面临的市场竞争格局
1、塑料管道方面
中国塑料管道行业内的企业可分为三个梯队,呈现 “一超多强”格局,集中度较低。第一梯队的企业,2023年塑料管材产量为255万吨,市占率最高;第二梯队的企业在各自的细分行业都有较高的占有率;第三梯队为市占率在1%以下的中小企业,市占率合计超 70%。从区域分布来看,浙江和广东地区企业分布最为集中。(以上数据来源于上市公司年报公开数据以及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
供应商议价能力:塑料管道行业的上游原材料,主要为PP树脂、PVC树脂和PE树脂等,处于高度竞争状态,厂商众多,竞争激烈,供应商议价能力相对较弱。
下游议价能力:塑料管道行业的下游有市政排水、建筑给排水、农业灌溉等领域,随着各领域给排水要求的提高,下游应用领域塑料管道需求量大,采购一般选择招投标方式。随着燃气行业下行趋势明显,对成本诉求较高,降本增效的需求愈加强烈。
新进入者威胁:行业内新进入者规模较小,原材料采购成本较高,企业经营管理不够完善,需要大规模的资金、人力等成本打开市场销路,利润水平较低,市场抗风险能力不强,在市场竞争中很难取得有利地位。
替代威胁:管道是市政、建筑、农业等领域的必需配套装置,目前市场主要替代品为金属管道,相对而言塑料管道性价比更高,当前被替代的风险不高。
2、塑料薄膜方面
在近几年不断投产尼龙薄膜新线后,目前国内行业十几家企业拥有 50余条 BOPA薄膜生产线,目前仍有因各种因素处于停产或仍在调试未形成实际产能的生产线,BOPA薄膜生产比较集中化,主要竞争在几家行业龙头企业上。BOPA薄膜行业的产能爆发式增长也体现了BOPA薄膜需求的不断增长。目前公司同时拥有多条同步、异步BOPA薄膜生产线,目前在建的异步尼龙薄膜生产线两条。产品结构优化,同步、异步产品各有特点,销售服务于各级别客户,满足了客户对BOPA薄膜不同方向的需求。公司的产品品质优良,在市场中拥有良好的口碑,与国内、外广大彩印包装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目前产品销量稳定,产销平衡。未来市场可以预见,产能优势和优质产品将主导市场主动权和话语权。
3、锂离子电池隔膜方面
目前,隔膜市场已经形成两超多强的竞争格局,随着中国企业对隔膜技术的不断理解和掌握,中国企业规模快速扩大,以前垄断市场的日本和美国企业市场份额逐渐缩小,恩捷股份凭着巨大的产能优势,成为了全球锂电隔膜龙头,中材、金力等紧随其后,公司在产能上处于第二梯队。
从技术以及客户资源上,公司是隔膜行业中干法、湿法以及涂布产品都具备的几家公司之一,具备满足客户所有要求的优势。同时,和国际客户合作的不断深入,给公司提供了巨大的市场发展空间,公司需要迅速扩大产能,以快速提高行业地位。
(三)公司发展战略
1、在PE管道方面:
(1)稳定燃气市场,以四大燃气集团为根基,保证持续合作,争取继续扩大省市级燃气公司份额,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
目前除了全国性的燃气集团如:港华、华润、新奥、中燃、昆仑能源等公司均保持长期合作,地方性的燃气集团如深圳燃气集团、中裕燃气、贵州燃气、天伦燃气等上市燃气集团,还有浙江能源集团、河北省天然气、江西省天然气、安徽省天然气、湖北省天然气等长期合作的省级燃气集团,利用公司品质过硬、品牌知名度高,产品配套齐全,兼容性高等优势进一步抢占竞争对手的份额。
“一带一路”倡议为相关省市带来了显著的经济建设机遇,特别是近几年西南地区 :重庆、云南,西北地区:陕西、青海、新疆等省市得到长足发展。公司顺应国家政策导向,陆续开拓了如重庆燃气、昆明燃气集团、青海省全部的华润燃气项目公司、新疆燃气集团等,充分发挥重庆生产基地的区位优势。未来西南和西北市场还有很大的潜力可挖掘。公司以重庆生产基地为依托,燃气销售二部专职维护和开拓西南西北市场,目前燃气的销售思路适合市场特点,也有显著成效。
(2)开拓给水市场,提升整体销量。
首先跟踪大型全国性的水务集团,以公司综合实力为主要依托,以产品的配套齐全为产品优势。利用多生产基地的覆盖面为服务优势加大水务集团的拓展。加强客户对公司的熟悉和了解,提升合作高度,未来大型水务集团还有很大的销量提升空间。其次,以三个生产基地为基本点,重点打造京津冀、长三角和川渝为重点的运距优势圈。给水市场价格敏感度较高,运输成本对价格影响很大,利用公司多个生产基地的区位优势,优先开拓运距较近的市场。北方地区,雄安新区千年大计,基建规模巨大,北京和天津两个直辖市、黄骅港是中国北方重要的综合性港口,为给水市场提供广阔的市场。长三角地区的水务公司普遍效益好,资金充足。
(3)利用北方集中供暖的市场特点,新增PE-RT II型热力管道的市场模块(生产工艺与现有燃气、给水基本相同,更换原料即可生产),充分发挥现有生产设备的产能优势。(2024年已经与保温厂联合参与某些项目的投标)PE-RT II型管道因其节能环保特性,成为供暖和冷热水系统的优选材料。国家在“十四五”期间加大对市政基础设施的投入,包括城市供热管网建设和改造,PE-RT II型管道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大。
(4)积极拓展产品的应用领域,如化工厂、污水处理厂、电力光缆护套、城市管廊建设等。2025年新中标沧州旭源化工项目,该项目是典型的化工行业用PE管道。2024年公司在安徽中标“虹吸排水”项目,也开拓了新的应用领域,未来该领域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公司以现有合作客户为契机,深入了解并开拓该市场。
(5)公司新增dn1600口径生产线,为进军大口径管道市场做好铺垫。目前核电用PE管道有很多项目设计成大口径,如廉江白龙项目。其次,南方地区城市管廊项目,以大口径管道为依托,用量非常大。公司已将芜湖生产基地的生产口径提高到dn1200,为拓展城市管廊市场做好准备。
(6)管道产品在国际市场销量不大,主要受运输成本太高影响,未来将加大管件类产品的开发推广力度。
(7)除燃气外的其他产品需要投入大量的宣传,进一步提高品牌的知名度。今后在线下如行业展会、论坛、课题研究,在线上利用网络平台加强品牌建设。
2、BOPA薄膜方面:
公司现有异步尼龙薄膜生产线首先要做到满产超产,继续挖掘产能实现成本最低化,沧州两条异步生产线需尽快调试投产,争取早日生产出合格产品满足市场需求,将产品销售层次提高优化。
继续研发、生产特种薄膜,丰富产品种类、增大销量,更好的实现利润最大化。
公司2025年制定了新的出口目标和外销政策的调整,组织人员全力加大对外出口量,为公司创造更多综合经济效益。
近几年来除同步产品较快增长外,异步产品需求也有明显增加,广泛应用于食品、工业、电子类等产品包装,经过持续的生产制造业的快速发展,异步拉伸生产线已经由最初的4.5米宽4,500吨年产能发展到了7米以上宽幅近2万吨年产能,吨成本优势较为明显。由于公司产品质量优,品牌价值高,营销策略到位,如果沧州异步大线投产后,严格品控的前提下,公司将更好的具备在 BOPA薄膜行业综合竞争优势。
3、在锂离子电池隔膜方面:
2025年,力争沧州年产5亿平米干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产能全面投产并开始导入主流客户供应量,芜湖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产能全面释放,沧州年产12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稳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安装,为后续投产做好准备;确保国际客户产品供应,稳定国内客户的供应,持续推进行业主流客户新产品的导入工作;持续开发和推广各类新型涂布产品,增加企业附加值。
(四)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和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2024年度,公司管道产品销量目标为11万吨;BOPA薄膜销量目标为6.16万吨;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销量目标为
6.42亿平方米。2024年,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销量4.20亿平方米,未完成2024年度制定的销量目标,主要是电池行业调整,客户给出的全年计划没有达成预期,导致产品销量未达目标;BOPA薄膜产品及管道产品实际销售量较2024年度经营计划和主要目标中的销售目标少,其中BOPA薄膜完成销量5.07万吨,主要原因是芜湖新建生产线未能实现产量目标所致;管道产品销量9.57万吨,未完成的主要原因是客户结构有待优化,燃气客户占比过高。近两年管道燃气客户整体经济效益下滑,外部扩展收紧,叠加房地产市场不景气,PE燃气管道市场需求量下滑。而公司燃气产品在整体销售额占比近80%,因此整体销量下滑。
(五)公司2025年的经营计划和主要目标
2025年度公司总体经营目标是:PE管道产品销量9.50万吨,BOPA薄膜产品销量8.56万吨,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销量85,080万平方米。(上述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或承诺,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等多种原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围绕上述总体经营目标,2025年公司将根据经营目标积极推进各项工作,继续努力开拓国内外市场。BOPA薄膜和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方面要为已投产的新生产线以及未来在建产能的逐步释放积极做好生产、销售等各方面准备工作。
(六)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主要风险因素及公司应对策略
1、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公司所处塑料加工行业竞争充分,规模化生产企业日趋增多,产品市场化明显。目前,公司PE塑料管道产品和BOPA薄膜制品均处于同行业龙头位置,锂离子电池隔膜产品经过快速发展也处于同行业的前列,但随着新增产能的扩大,市场竞争将会进一步加剧。
为降低上述风险,公司一是将依靠规模、质量、技术、品牌、客户等综合优势,把提高市场占有率放在第一位,继续占据行业竞争制高点;二是积极与高端优质客户展开产品和技术的交流与合作,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三是在维护好老客户关系的基础上,积极开发新客户;四是进一步加大国外营销网络的建设,积极开拓国际市场。
2、经营业绩波动风险
公司目前三大类主营业务,尽管三类产品在各自细分行业内享有较高的知名度,但在生产经营中仍然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包括宏观经济形势的波动、行业发展趋势的不确定性、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以及技术更新换代等影响。
面对公司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首先,公司将加强市场研究,关注国家宏观政策、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变化,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拓展各类业务规模;其次,公司将强化管理,围绕考核要求深化降本提质增效,坚持内外部及横纵向对标,优化工艺、技术、管理等要素指标,强化绩效考核,提高管理和改革创效能力,提升团队专业能力和应对风险的水平,努力消化不利因素对公司业绩的影响,确保风险可控并有效抵御。
3、原材料价格变动风险
公司生产所用的主要原材料,属于石油化工行业下游产品,其价格受国际原油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由于公司产品成本中原材料成本占比较高,因此原材料价格变动将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经营业绩。
为降低上述风险,公司将继续加强对原材料的科学管理,时刻关注原材料的价格变动走势,保持与原材料供应商的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市场的供求关系,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的前提下,通过及时调整原材料的库存,降低因原材料价格变动而带来的经营风险。
4、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用的原材料中进口原材料占比较高,进口原材料的结算主要以美元作为结算货币,因此汇率的波动会直接影响到公司的盈利能力。
为降低上述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国际金融市场动态和外汇市场走势,充分学习和灵活运用金融市场工具,适当利用外汇市场的远期结售汇等避险产品,锁定汇率波动的风险。
5、扩产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目前在建项目较多,包括芜湖明珠隔膜扩产项目、沧州BOPA薄膜募集资金投资扩产项目以及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和干法锂离子电池隔膜扩产项目等,截至目前上述项目均在建设期,如后续因市场需求变化、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可能有项目效益不能如期实现的风险。
为降低上述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各个在建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相关行业、市场变化情况,积极做好应对措施。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适用 □不适用
|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 2024年05月10日 | "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互动平台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通过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广大投资者 | 公司的经营、相关产品情况和发展的战略方向等内容进行交流,未提供资料。 | 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表2024【001】 |
| 2024年05月17日 | 公司六楼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柯迈、贾玉潇、槐阳、赵静、崔硕、肖 | 公司的经营、相关产品情况和发展的战略 | 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 |
| 德理 | 方向等内容进行交流,未提供资料。 | .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表2024【002】 | ||||
| 2024年05月28日 | 公司六楼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北京龙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李杰;北京知一金控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刘伟;北京尚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杨帆;深圳市前海禾丰正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汪亚;格林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王振林;神农投资 李若飞;工银瑞信基金 王克苒;海富通基金 安 林;利佐资本 袁启宗;海通资管权益研究部 蔡骏临;广发基金 孙若宸;天风天睿 贾晓鹏;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范冬、贾璐瑶、甄玉江、贺威、黄佳乐、于泽宇、廖子旭 | 公司的经营、相关产品情况和发展的战略方向等内容进行交流,未提供资料。 | 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表2024【003】 |
| 2024年05月31日 | 公司606办公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席子屹 | 公司的经营、相关产品情况和发展的战略方向等内容进行交流,未提供资料。 | 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表2024【004】 |
| 2024年10月15日 | "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互动平台 | 网络平台线上交流 | 其他 | 通过参与本次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广大投资者 | 公司的经营、相关产品情况和发展的战略方向等内容进行交流,未提供资料。 | 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投资者关系活动表2024【005】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
□是 ?否
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
□是 ?否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治理水平。
(一)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地召集、召开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及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确保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报告期内召开的股东大会均由董事会召集召开,并邀请见证律师进行现场或视频见证。
(二)公司与控股股东
公司控股股东行为规范,对公司依法通过股东大会行使出资人的权利,没有超越股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公司的决策和经营活动。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做到“五独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经营机构能够独立运作。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公平合理,决策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现象,公司也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目前有独立董事三名,占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全体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展开工作,按时出席董事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参加相关知识的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独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尤其关注重大事项,未出现越权行使股东大会权力的行为,也未出现越权干预监事会运作和经营管理层的行为。公司自2023年11月份起根据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修订了《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例如涉及关联交易以及需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的相关事项根据规定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形成决议并在董事会决议中披露。
(四)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产生监事,监事会的人数及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召集召开监事会,按时出席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关联交易、财务状况、董事和经理的履职情况等进行有效监督并发表意见。
(五)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
公司建立有较完善的员工绩效评价和激励约束机制,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公开、透明,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实施了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并制定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未来还将探索更多形式的激励方式,形成多层次的综合激励机制,完善绩效评价标准,更好地调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吸引和稳定优秀管理人才和技术、业务骨干。
(六)利益相关者
公司重视社会责任,关注福利、环保等社会公益事业,充分尊重和维护相关利益者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利益者沟通和交流,以实现公司、股东、员工、客户、社会等各方利益的均衡,共同推动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和社会的繁荣。
(七)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规定,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董事会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东来访及咨询。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报纸和网站,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披露信息,确保所有投资者公平获取公司信息。同时,公司建立了畅通
的沟通渠道,建立投资者专线,开设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进行沟通交流。报告期内未发生信息披露不规范而受到监管部门批评。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公司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均独立于公司各股东,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拥有完整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
(一)业务独立性。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下属企业,拥有独立完整的供应、生产和销售系统,独立开展业务,不依赖于股东或其他任何关联方。
(二)人员独立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产生;公司在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方面完全独立;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没有在控股股东担任其他职务和领取报酬,截至2024年末,公司除董事于桂亭、赵如奇、股东监事付洪艳之外,其他董监高人员均不在控股股东担任职务。
(三)资产独立性。公司拥有独立于控股股东的生产经营场所,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结构,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等资产。
(四)机构独立性。公司建立了符合自身生产经营需要的组织机构且运行良好,各部门独立履行其职能,负责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其履行职能不受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干预。公司的机构与控股股东或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
(五)财务独立性。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人员,相关人员均未在任何其他单位兼职。根据现行会计制度及相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建立了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公司已开设单独的银行账户,未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共用账户。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进行纳税申报和履行缴纳义务,与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无混合纳税现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措施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没有超越公司股东大会干预公司决策和经营活动的行为,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 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年度股东大会 | 23.66% | 2024年05月16日 | 2024年05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 |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办理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为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共九项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 |||||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3.95% | 2024年08月09日 | 2024年08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4.71% | 2024年10月10日 | 2024年10月1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 | 任期 | 任期 | 期初 | 本期 | 本期 | 其他 | 期末 | 股份增减 |
| 状态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持股数(股) | 增持股份数量(股) | 减持股份数量(股) | 增减变动(股) | 持股数(股) | 变动的原因 | ||||
| 陈宏伟 | 男 | 53 | 董事长、董事 | 现任 | 2017年06月27日 | 2025年07月08日 | 1,250,000 | 0 | 0 | -225,000 | 1,025,000 | 因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
| 于桂亭 | 男 | 76 | 董事 | 现任 | 2007年07月08日 | 2025年07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
| 潘立雪 | 女 | 39 | 董事 | 现任 | 2023年07月06日 | 2025年07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
| 于增胜 | 男 | 49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2017年06月27日 | 2025年07月08日 | 1,250,000 | 0 | 0 | -225,000 | 1,025,000 | 因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
| 赵如奇 | 男 | 61 | 董事 | 现任 | 2017年07月13日 | 2025年07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
| 于韶华 | 男 | 53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07年07月08日 | 2025年07月08日 | 550,000 | 0 | 0 | -165,000 | 385,000 | 因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
| 于韶华 | 男 | 53 | 董事 | 现任 | 2017年06月27日 | 2025年07月08日 | ||||||
| 魏若奇 | 男 | 68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2年07月08日 | 2025年07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 冯颖 | 女 | 6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2年07月08日 | 2025年07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
| 梅丹 | 女 | 4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3年09月04日 | 2025年07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
| 付洪艳 | 女 | 57 | 监事 | 现任 | 2019年07月08日 | 2025年07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
| 范风梧 | 男 | 38 | 监事 | 现任 | 2023年06月15日 | 2025年07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
| 于志猛 | 男 | 39 | 监事 | 现任 | 2023年06月15日 | 2025年07月08日 | 0 | 0 | 0 | 0 | 0 | |
| 谷传明 | 男 | 59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0年07月08日 | 2025年07月08日 | 550,000 | 0 | 0 | -165,000 | 385,000 | 因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
| 李栋 | 男 | 51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3年07月08日 | 2025年07月08日 | 550,000 | 0 | 0 | -165,000 | 385,000 | 因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
| 孙召良 | 男 | 50 | 副总经理 | 现任 | 2019年07月08日 | 2025年07月08日 | 550,000 | 0 | 0 | -165,000 | 385,000 | 因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
| 高树 | 男 | 54 | 副总 | 现任 | 2023 | 2025 | 550,0 | 0 | 0 | - | 385,0 | 因公司激 |
| 茂 | 经理 | 年06月20日 | 年07月08日 | 00 | 165,000 | 00 | 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 |||||
| 李繁联 | 男 | 58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2017年06月27日 | 2025年07月08日 | 850,000 | 0 | 0 | -165,000 | 685,000 | 因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
| 胡庆亮 | 男 | 53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16年07月08日 | 2025年07月08日 | 550,000 | 0 | 0 | -165,000 | 385,000 | 因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
| 合计 | -- | -- | -- | -- | -- | -- | 6,650,000 | 0 | 0 | -1,605,000 | 5,045,000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
□是 ?否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一)董事基本情况
陈宏伟先生,中国籍,1972年生,本科学历,工程师。历任沧州大化集团TDI公司物资部设备计划员,沧州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委副书记、销售处副处长、硝酸车间副主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沧州东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长,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于桂亭先生,中国籍,1949年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全国劳动模范,国家“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河北省“优秀企业家”。历任沧州市电子设备厂车间主任、政工科科长,沧州市二轻局副局长,沧州市东风塑料厂副厂长、党支部书记,沧州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沧州东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沧州东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
赵如奇先生,中国籍,1964年生,高中学历,河北省人大代表,河北省劳动模范。历任沧州市东风塑料厂业务员、销售处长,沧州市东风塑料厂聚氨酯分公司经理,沧州中自机械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沧州明珠国际轻纺城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沧州东塑明珠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董事长,沧州东塑明珠商贸城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沧州明珠服饰文化产业有限公司董事,沧州东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沧州高新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监事,沧州明珠鹿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沧州汇业能源装备有限公司董事长,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潘立雪女士,中国籍,1986年生,本科学历。历任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投资助理、阿里巴巴集团信用金融部资信调查专员、巨化控股有限公司金融投资部担任副部长(主持工作),物产中大(浙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投资二部总经理。在巨化控股任职期间,曾受公司委派,担任浙江巨邦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外部董事。现任公司董事,物产中大(浙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投资二部总经理。
于增胜先生,中国籍,1976年生,大专学历,助理经济师。历任公司销售经理、行政部经理、董事、董事长助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和重庆明珠塑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沧州明珠天佳仪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芜湖明珠塑料有限责任公司、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和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于韶华先生,中国籍,1972年生,中专学历。历任公司业务代表、区域销售经理、总经理助理、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芜湖明珠塑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魏若奇先生,中国籍,1957年生,本科毕业,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ASA/TC48)委员、住建部建筑给水排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团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塑料管道制品分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公司独立董事。
冯颖女士,中国籍,1965年生,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现任中国城市燃气协会企管委副主任兼秘书长、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监事、西安华通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梅丹女士,中国籍,1976 年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南开大学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二)监事基本情况
付洪艳女士,中国籍,1968年生,本科学历,会计师职称。历任公司财务部会计、财务主管、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现任公司监事会召集人,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财务总监,沧州汇业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沧州明珠鹿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沧州明珠服饰产业有限公司、沧州明珠服饰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监事。
于志猛先生,中国籍,1986年生,硕士研究生,工程师。历任RTP项目组技术主任,RTP项目组设计部部长兼研发工程师,RTP项目组副总工 程师兼设计部部长,RTP项目组副总经理,现任RTP项目组副总经理。
范风梧先生,中国籍,1987年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职员,现任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主管。
(三)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于增胜先生,总经理、于韶华先生,副总经理简介见前述“(一)董事基本情况”。
谷传明先生,中国籍,1966年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处处长,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通分公司经理,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董事,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李栋先生,中国籍,1974年生,本科学历,历任公司波纹管车间主任、商务部经理、副总经理、公司管道事业部副总经理、监事,芜湖明珠塑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
李繁联先生,中国籍,1967年生,大专学历,助理会计师。历任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经理,证券事务代表、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公司证券投资部部长、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孙召良先生,中国籍,1975年生,本科学历,历任沧州东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市场经营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公司监事、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薄膜事业部总经理,沧州东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和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胡庆亮先生,中国籍,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公司财务中心主任、财务总监助理。现任公司财务总监,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德州东鸿新材料有限公司、沧州东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和重庆明珠塑料有限公司监事、芜湖明珠塑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
高树茂先生,中国籍,1971年生,本科学历,经济师。历任东塑集团华通分公司经理,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车间主任、商务部经理, 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股东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 赵如奇 |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0年05月12日 | 是 | |
| 赵如奇 | 沧州东塑明珠商贸城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4年09月24日 | 否 | |
| 赵如奇 | 沧州明珠鹿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8年01月03日 | 否 | |
| 赵如奇 | 沧州明珠服饰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11月01日 | 否 | |
| 赵如奇 | 沧州东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1999年08月23日 | 否 | |
| 赵如奇 | 沧州中自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9月17日 | 2024年03月05日 | 否 |
| 赵如奇 | 沧州汇业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年04月08日 | 否 | |
| 赵如奇 | 沧州东塑明珠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9年12月23日 | 否 | |
| 赵如奇 | 沧州高新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9年05月08日 | 否 | |
| 付洪艳 |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财务总监 | 2017年08月31日 | 是 | |
| 付洪艳 | 沧州汇业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5月06日 | 否 | |
| 付洪艳 | 沧州明珠服饰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05月09日 | 否 | |
| 付洪艳 | 沧州明珠服饰产业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05月09日 | 否 | |
| 付洪艳 | 沧州明珠鹿富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0年05月06日 | 否 | |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 陈宏伟 | 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1月26日 | 否 | |
| 陈宏伟 | 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9月30日 | 否 | |
| 陈宏伟 | 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9月30日 | 否 | |
| 于增胜 | 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11月26日 | 否 | |
| 于增胜 | 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9月30日 | 否 | |
| 于增胜 | 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9月30日 | 否 | |
| 于增胜 | 芜湖明珠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2年12月10日 | 否 | |
| 谷传明 | 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9月30日 | 否 | |
| 赵如奇 |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8年12月06日 | 否 | |
| 潘立雪 | 物产中大(浙江)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担任投资二部 | 总经理 | 2023年04月03日 | 是 | |
| 胡庆亮 | 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4年01月21日 | 否 | |
| 胡庆亮 | 重庆明珠塑料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01月29日 | 否 | |
| 胡庆亮 | 沧州东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5年09月09日 | 否 | |
| 胡庆亮 | 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16年05月16日 | 否 | |
| 胡庆亮 | 芜湖明珠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 | 2017年09月22日 | 否 | |
| 胡庆亮 | 德州东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1年11月16日 | 否 | |
| 于韶华 | 芜湖明珠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 董事长 | 2017年09月22日 | 否 | |
| 李栋 | 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9月30日 | 否 | |
| 李栋 | 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1年09月30日 | 否 | |
| 高树茂 | 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11月26日 | 是 | |
| 高树茂 | 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2年06月10日 | 否 | |
| 高树茂 | 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3年05月25日 | 否 | |
| 孙召良 | 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4年01月21日 | 否 | |
| 孙召良 | 沧州东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经理 | 2015年09月09日 | 是 | |
| 孙召良 | 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21年09月30日 | 否 | |
| 冯颖 | 西安华通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7年03月22日 | 是 | |
| 冯颖 | 多美时装备科技(广州)有限责任公司 | 监事 | 2021年06月15日 | 2023年12月28日 | 否 |
| 冯颖 | 中华少年儿童慈善救助基金会 | 监事 | 2024年09月24日 | 否 | |
| 梅丹 | 南开大学 | 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 2006年12月01日 | 是 |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无 |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制定的《薪酬管理制度》和《重要岗位薪酬激励办法》的有关规定发放和领取工资薪酬和绩效薪酬。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重要岗位薪酬激励办法》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监高年度薪酬的相关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不兼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领取独董津贴,监事无监事津贴。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 陈宏伟 | 男 | 53 | 董事长、董事 | 现任 | 180.16 | 否 |
| 于桂亭 | 男 | 76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 于增胜 | 男 | 49 | 董事、总经理 | 现任 | 148.58 | 否 |
| 赵如奇 | 男 | 61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 潘立雪 | 女 | 39 | 董事 | 现任 | 0 | 是 |
| 于韶华 | 男 | 53 | 董事 | 现任 | 115.47 | 否 |
| 梅丹 | 女 | 49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 | 否 |
| 魏若奇 | 男 | 68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 | 否 |
| 冯颖 | 女 | 60 | 独立董事 | 现任 | 8 | 否 |
| 付洪艳 | 女 | 57 | 监事 | 现任 | 0 | 是 |
| 范风梧 | 男 | 38 | 监事 | 现任 | 8.48 | 否 |
| 于志猛 | 男 | 39 | 监事 | 现任 | 22.64 | 否 |
| 谷传明 | 男 | 59 | 副总经理 | 现任 | 101.51 | 否 |
| 李栋 | 男 | 51 | 副总经理 | 现任 | 101.76 | 否 |
| 孙召良 | 男 | 50 | 副总经理 | 现任 | 96.57 | 否 |
| 高树茂 | 男 | 54 | 副总经理 | 现任 | 97.94 | 否 |
| 李繁联 | 男 | 58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现任 | 77.48 | 否 |
| 胡庆亮 | 男 | 53 | 财务总监 | 现任 | 77.45 | 否 |
| 合计 | -- | -- | -- | -- | 1,052.04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年04月25日 | 2024年04月26日 | 2024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十六项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 | 2024年07月24日 | 2024年07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注销重庆分公司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年08月27日 | 2024年08月28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 | 2024年09月24日 | 2024年09月25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年10月29日 | 2024年10月30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
|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 | 2024年12月30日 | 2024年12月31日 | 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 陈宏伟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 于桂亭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 赵如奇 | 6 | 6 | 0 | 0 | 0 | 否 | 3 |
| 潘立雪 | 6 | 2 | 4 | 0 | 0 | 否 | 1 |
| 于增胜 | 6 | 5 | 1 | 0 | 0 | 否 | 3 |
| 于韶华 | 6 | 4 | 2 | 0 | 0 | 否 | 2 |
| 魏若奇 | 6 | 2 | 4 | 0 | 0 | 否 | 2 |
| 冯颖 | 6 | 1 | 5 | 0 | 0 | 否 | 1 |
| 梅丹 | 6 | 1 | 5 | 0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不适用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董事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开展工作,高度关注公司规范运作和经营情况,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重大治理和经营决策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并监督和推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确保决策科学、及时、 高效,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梅丹、魏若奇、陈宏伟 | 5 | 2024年01月15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内部审计部2023年度总结报告的议案》;2、《关于2024年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 一致同意通过相关议案 | 无 | 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监督事项无异议 |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梅丹、魏若奇、陈宏伟 | 2024年04月15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3、《关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4、《关于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5、《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6、《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7、《关于修订<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8、《关于2024年度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9、《关于内部审计部2024 | 一致同意通过,并同意将1-8项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进行审议。 | 无 | 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监督事项无异议 |
| 第一季度总结报告的议案》;10、《关于内部审计2024年第二季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 |||||||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梅丹、魏若奇、陈宏伟 | 2024年08月17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3、《关于内部审计部2024第二季度总结报告的议案》;4、《关于内部审计2024年第三季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 一致同意通过,并同意将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相关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进行审议。 | 无 | 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监督事项无异议 | |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梅丹、魏若奇、陈宏伟 | 2024年09月21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一致同意并通过,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监督事项无异议 | |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 梅丹、魏若奇、陈宏伟 | 2024年10月19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1、《关于公司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2、《关于内部审计部2024三季度总结报告的议案》;3、《关于内部审计部2024年第四季度审计计划的议案》。 | 一致同意并通过,同意将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审计委员会对报告期内监督事项无异议 | |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 冯颖、魏若奇、于桂亭 | 1 | 2024年04月15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做好高级管理人员储备的议案》。 | 无 | 无异议 | |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 陈宏伟、于桂亭、冯颖 | 1 | 2024年04月15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发展战略的议案》。 | 无 | 无异议 | |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魏若奇、梅丹、赵如奇 | 2 | 2024年04月15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议案》 | 无 | 无异议 | |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魏若奇、梅丹、赵如奇 | 2024年07月21日 | 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无 | 无异议 |
八、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766 |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736 |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2,502 |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2,502 |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9 |
| 专业构成 |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 生产人员 | 1,838 |
| 销售人员 | 66 |
| 技术人员 | 238 |
| 财务人员 | 45 |
| 行政人员 | 315 |
| 合计 | 2,502 |
| 教育程度 |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 高中及以下 | 782 |
| 中专 | 657 |
| 大专 | 699 |
| 本科 | 345 |
| 研究生及以上 | 19 |
| 合计 | 2,502 |
2、薪酬政策
公司为员工提供了具有竞争力的薪资福利待遇,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与绩效工资构成,充分调动了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薪酬政策的基本原则是:
(1)员工薪酬总量增长与公司经济效益增长相符、员工平均收入的增长与劳动生产率增长相符的原则;
(2)薪酬制度的制定符合经济性、合法性、公平性、激励性和竞争性的原则;
(3)在分配上符合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4)与公司经济效益和岗位绩效考核挂钩,对经营指标完成情况、员工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并作为薪酬分配的依据。
3、培训计划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提升公司整体管理水平,打造高效能团队,助力公司战略目标实现;加强中高层管理者领导力、战略思维和制度执行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强化基层员工专业技能和安全意识,保障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结合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大力推进员工素质提升工程,突出高技能、高技术人才培养及专业技术力量储备培训,为公司建立具有永续竞争力的卓越企业提供合适的人力资源,全面提升公司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推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一、总体目标
1、加强公司高管人员的培训,提升经营者的经营理念,开阔思路,增强决策能力、战略开拓能力和现代经营管理能力。
2、加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管理者的综合素质,完善知识结构,使得中层领导的领导力得到发展,能够更好地带领团队实现目标。
3、加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技术理论水平和专业技能,增强科技研发、技术创新、技术改造能力。
4、加强公司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升操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增强严格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5、加强公司员工的素质培训,提升各层次人员的素养,增强员工队伍的整体文化素质。
6、将人力资源视为企业核心战略资源,打破传统部门界限,从全局视角进行人才培育。关注员工成长与发展,激发潜能,实现个人与企业的双赢。将人力资源规划与企业战略紧密结合,确保人才支撑业务发展。打破部门壁垒,整合资源,构建高效的人才管理体系。
二、培训形式
1、坚持按需施教的原则。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和员工多样化培训需求,分层次、分类别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灵活的培训。
2、以“公司+院校”的联合办学方式,根据公司需求主要与相关院校进行联合,开办相关专业的培训班,通过技能比赛的形式并结合自学完成培训。
3、线下培训:组织内部研讨会、外部培训机构培训等,确保员工能够亲身参与和互动。
4、线上培训:利用网络平台进行在线课程学习、在线研讨会等,员工可根据自身时间安排进行学习。
5、利用企业微信腾讯乐享的培训视频课程资源,不定期地推出线上视频培训。
6、充分利用芜湖鸠江厂区培训基地优势,定期组织跨事业部培训,促进不同事业部员工间的交流与学习,打破信息孤岛。鼓励员工在不同事业部轮岗,拓宽视野,提升综合能力,培养复合型人才。从而打破部门壁垒,整合资源,构建高效的人才管理体系。
三、培训职责
由行政与人力资源部负责总公司的各项培训工作,包括培训计划制定、培训通知发送、培训的组织实施、培训的跟踪与反馈、培训的效果评估与总结等工作。
四、培训计划
1、行政与人力资源部下发年度培训计划通知,对公司培训工作做整体安排,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与支持。
2、根据各事业部各部门临时培训需求提供培训课程。
五、培训类别
1、中高层领导
培训内容:公司制度体系研究与解读;流程优化与再造、执行力提升;提升中层领导与员工沟通、激励和建立信任的能力。增强中层领导的团队管理、绩效管理和问题解决能力。
2、专业技术类
培训内容:
(1)通过院校联合方式,开办相关专业的培训班,通过技能比赛的形式并结合自学完成培训。
(2)请外聘讲师进行专题技术讲座,针对IATF16949、VDA6.3体系等进行专项培训,拓展思路,提高管理水平、技术水平。深化各部门对 IATF 16949 和 VDA 6.3 标准的理解和应用,提升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效率。
3、数字岗位类
培训内容:
(1)组织相关事业部数字岗位人员,进行税法、财务报表、财务知识等相关培训。
(2)组织相关财务岗位人员,进行税务、预算、风险管控、资金管理、成本分析等培训。
4、销售类
培训内容:
(1)组织销售技能大赛,通过基础知识比赛加实践演练,提升销售基础知识与营销技能。
(2)利用企业微信腾讯乐享的培训视频课程资源,不定期的推出线上视频培训。
5、安全、环保类
培训内容:组织各事业部生产、技术、安全、环保及管理岗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及环保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培训。
6、职工基础培训类
(1)新员工入厂培训
培训内容:2025年继续对新招聘员工强化公司的企业文化培训、岗位晋升、行为规范、薪酬福利、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团队精神、质量意识、职业礼仪及个人成长职业发展培训。通过师傅带徒弟的形式,让新员工快速成长。
(2)岗位技能达标培训
培训内容:岗位达标手册知识,通过对员工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岗位达标率。
(3)转岗职工培训
培训内容:对转岗员工及时进行相关岗位培训。
7、其他培训
(1)按各事业部各部门培训需求提供培训课程。
(2)加强复合型、高层次人才培训。
(3)开展职业技能比武,促进各类优秀人才成长。
各部门和基层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员工自学和参加各类组织培训,实现个人发展与企业培训需求相统一。使管理人员的专业能力向不同管理职业方向拓展和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能力向相关专业和管理领域拓展和提高,成为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和高层次人才。
六、考核方式
根据培训课程内容,组织实施笔试或实操考试。
七、培训要求
各部门培训,要结合企业实际,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外培与内训相结合,集中培训和现场培训相结合,采取技能演练、技术比武、鉴定考试等灵活多样形式。
八、2025年培训工作重点:
保证培训工作落实到位。使培训工作真正起到作用,有效地提高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素质,并使之能科学、扎实而又有效地开展起来,塑造学习型组织,体现公司和个人的价值。
通过培训全体管理人员和员工,明确公司的企业文化内涵和岗位业务知识,明确各自岗位职责、工作标准,熟练掌握多种业务技能,改进绩效,进而提高全体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素质,提高公司的管理水平;沟通更加顺畅,团队凝聚力增强。促进管理能力提升,团队绩效显著提高。达到公司和员工的双赢,从而为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奠定人才基础。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72,697,766股剔除回购户持有的740,500股后的1,671,957,266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7,195,726.6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27日。截止本报告期末,该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
|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不适用 |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本报告期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政策的调整或变更。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适用 □不适用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1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1,664,654,148 |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166,465,414.80 |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166,465,414.80 |
| 可分配利润(元) | 1,683,348,384.67 |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100 |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 经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86,429,892.8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82,026,895.91元,减去2023年度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18,642,989.28元,减去本年已分配现金股利166,465,414.80元(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1,671,957,266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00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 167,195,726.60 元。因利润分配完成后2024年内又回购注销股权激励限售股7,303,118股,2023年度实际分配的现金股利为167,195,726.60-730,311.80=166,465,414.8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683,348,384.6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金余额为983,174,556.71元。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65,394,648股剔除回购专户持有的740,500股后的1,664,654,148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6,465,414.8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如本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66,465,414.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7.57%。 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665,394,648股剔除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为基数,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166,465,414.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07.57%;公司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含回购注销总额)为人民币500,930,918.00元,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净利润为人民币236,113,185.11元,占比为212.16%。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自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依照未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实施(回购专户股份不参与分配),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对总额进行调整。 | |
十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一)公司已回购股份用于激励计划情况的说明
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9,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1,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0元/股(含),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之日起6 个月内。公司于2023 年6月8日至 2023年6月9日进行了股份回购,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24,099,560股,回购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4%,最高成交价为4.6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39元/股,成交总额为109,986,450.42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披露了相关激励计划的公告,并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2023年7月13日披露了《沧州明珠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沧州明珠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本次公司向202名激励对象授予2,335.9060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上市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本次激励计划相关情况
1、2023年6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2,409.9560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司股本总额167,269.7766万股的
1.44%,其中首次授予2,394.606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67,269.7766万股的 1.43%,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99.36%;预留15.3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67,269.7766万股的0.01%,约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0.64%。本次激励对象的范围包括符合条件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210人。
2、2023年6月20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时公司监事会已经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3年6月21日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公司官网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3年7月1日,公司披露《沧州明珠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3年7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3年7月7日披露了《沧州明珠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7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意见,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
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对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同意本次调整及授予事项,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本次具体调整如下:(1)激励对象名单的调整: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因此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由210人调整为202人;
(2)授予数量的调整: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前述人员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58.7000万股调整至预留部分,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不变,仍为2,409.956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394.6060万股调整为2,335.9060万股,预留部分由15.3500万股调整为74.0500万股。公司授予202名激励对象2,335.906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26元/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3年7月12日。
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如下: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202人,包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具体数量分配情况如下: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占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比例 |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
| 1 | 陈宏伟 | 董事长 | 75.0000 | 3.11% | 0.04% |
| 2 | 于增胜 | 董事、总经理 | 75.0000 | 3.11% | 0.04% |
| 3 | 于韶华 | 董事、副总经理 | 55.0000 | 2.28% | 0.03% |
| 4 | 高树茂 | 副总经理 | 55.0000 | 2.28% | 0.03% |
| 5 | 孙召良 | 副总经理 | 55.0000 | 2.28% | 0.03% |
| 6 | 谷传明 | 副总经理 | 55.0000 | 2.28% | 0.03% |
| 7 | 李栋 | 副总经理 | 55.0000 | 2.28% | 0.03% |
| 8 | 李繁联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55.0000 | 2.28% | 0.03% |
| 9 | 胡庆亮 | 财务总监 | 55.0000 | 2.28% | 0.03% |
| 公司(含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共计193人) | 1800.9060 | 74.73% | 1.08% | ||
| 首次授予合计 | 2335.9060 | 96.93% | 1.40% | ||
| 预留部分 | 74.0500 | 3.07% | 0.04% | ||
| 合计 | 2409.9560 | 100.00% | 1.44% | ||
(三)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及上市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335.9060万股限制性股票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手续。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3年7月12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3年7月28日。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和上市日均不属于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等窗口期
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四)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及《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约定,本次激励计划中有5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主动离职,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22,000股;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回购注销首次授予人员(除上述5名离职激励对象外)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881,118股。因公司已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激励计划》约定,将对本次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同时因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预留部分共计740,500股限制性股票失效。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8月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10月9日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672,697,766股减少至1,665,394,648股。公司于2024年10月18日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并换发了新的营业执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姓名 | 职务 | 年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 | 报告期内已行权股数行权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末市价(元/股) | 期初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本期已解锁股份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 |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元/股) | 期末持有限制性股票数量 |
| 陈宏伟 | 董事长 | 750,000 | 225,000006 | 0 | 2.26 | 525,000 | |||||||
| 于增胜 | 董事、总经理 | 750,000 | 225,000 | 0 | 2.26 | 525,000 | |||||||
| 于韶华 | 董事、副总经理 | 550,000 | 165,000 | 0 | 2.26 | 385,000 | |||||||
| 高树茂 | 副总经理 | 550,000 | 165,000 | 0 | 2.26 | 385,000 | |||||||
| 孙召良 | 副总经理 | 550,000 | 165,000 | 0 | 2.26 | 385,000 | |||||||
| 谷传明 | 副总经理 | 550,000 | 165,000 | 0 | 2.26 | 385,000 | |||||||
| 李栋 | 副总经理 | 550,000 | 165,000 | 0 | 2.26 | 385,000 | |||||||
| 李繁联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550,000 | 165,000 | 0 | 2.26 | 385,000 | |||||||
| 胡庆亮 | 财务总监 | 550,000 | 165,000 | 0 | 2.26 | 385,000 | |||||||
| 合计 | -- | 0 | 0 | 0 | 0 | -- | 0 | -- | 5,350 | 1,605 | 0 | -- | 3,745 |
| ,000 | ,000 | ,000 | |||
| 备注(如有) | 无 | ||||
注:006 此处“解锁数量”为回购注销部分的数量。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绩效考评体系,制定有《重要岗位薪酬激励办法》,高级管理人员收入与整体经营业绩挂钩。公司2023年度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制定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状况、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各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拟定高级管理人员的激励薪酬初步方案。公司2023年考核净利润185,162,588.93元,较2022年考核净利润下降1.6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考核要求未达成,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了部分限制性股票(获授股份总数的30%)。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及调整行为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1)为了提高实现公司各项目标的可能性,积极推进主动性管理,公司级各职能部门、各分子公司职能部门明确识别和处理风险的责任,公司依据ISO31000风险管理标准的要求,逐步将风险管理由内部控制扩展到公司的各项管理活动中。
(2)在高层领导的影响下,为了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最大限度的减少或规避风险,公司于2011年2月聘请北京金石浩博咨询有限公司,协助总公司内审部完成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和完善工作,于2011年底《内部控制手册》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总经理签字后正式生效。在以后实施过程中,根据外部环境、内部组织架构和管理要求的改变由公司企管部实时更新。一般每年对《内部控制手册》更新一次,更新资料主要来源于各分子公司、项目部、总部各职能部门的建议,以及内部控制评价和外部审计师对内部控制的审计意见等。
(3)《内部控制手册》包括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内部信息传递、内部监督五部分实际内容。手册的编写遵循以下原则: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贯彻公司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各种业务和事项;
重要性原则:在涵盖公司各项业务流程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事项和高风险领域;
制衡性原则: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同时兼顾运行效率;
适应性原则: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成本效益原则: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以适当的成本实现有效控制。
(4)内控手册的实施落地过程。每年年末,内审部根据管理的需要、组织风险、审计资源等要素,确定下一年度审计工作实施重点,对内部审计工作做出合理的安排,并报公司审计委员会;为了扩大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能,内审部于年初制定《沧州明珠内控检查办法》,分配各职能部门、子分公司内控检查范围、要求、频次等,由总公司及各子分公司职能部门具体实施,内审部对各部门的检查结果和过程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出具内控检查复核报告;专项审计由内审部
长根据内审人员的独立性和胜任能力,根据具体的审计项目选派人员组成审计组,用检查、观察、询问、盘点、监盘、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等审计程序实施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对日常检查与专项审计的审计处理决定或处理意见的整改情况进行必要的后续审计。
(5)内审部负责制定年度内部控制检查评价工作计划,明确内控检查评价主体范围、工作任务、人员组织、进度安排等相关内容,报审计委员会审批后实施,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接受注册会计师验证。
(6)2024年为了完善公司企业文化建设,本年与规划发展部联合制定《法务事务工作管理制度》;应《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应公司管理需求与其他职能部门联合修订公司级管理制度,包括:《招投标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制度》《无形资产管理制度》《内控检查办法》《内控及运营管理落实规定》《检查工作管理制度》;我们配合完善修订公司级《内控管理手册》,建议将重庆明珠的内控手册整合到总公司的内控手册中。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三、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 无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四、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6日 | |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
| 缺陷认定标准 | ||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 定性标准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②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 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 ④公司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②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①公司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如缺乏集体决策程序; ②公司决策程序不科学,如决策失误; ③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如出现重大安全生产或环境污染事故; ④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技术人员纷纷流失; ⑤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⑥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 |
| ③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3)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 性失效。 | |
| 定量标准 |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以公司税前利润为基数,重要性水平为公司税前利润的5%,一般性水平为1%。 |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考虑补偿性控制措施和实际偏差率后,以涉及金额大小为标准,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占公司资产总额1%的为重大缺陷,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占公司资产总额0.5%的为重要缺陷,其余为一般缺陷。 |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 我们认为,沧州明珠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6日 |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详见公司2025年04月26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五、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部署,公司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照专项活动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自查。公司对2018年至2020年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各方面以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的行为规范方面的情况进行了严格自查,并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仔细核查。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治理水平的重大违规事项,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 公司 | 类别 | 污染源 | 排放限值 | 排放标准 |
| 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 | 废气 | 有组织 废气 | 颗粒物:120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二级排放标准 |
| 非甲烷总烃:80mg/m?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 |||
| 非甲烷总烃:60mg/m?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 | |||
| 二氯甲烷:100mg/m?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及表6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 |||
| 氯化氢:30mg/m? | ||||
| 锅炉:颗粒物:5mg/m? SO2:10mg/m? NOX:50mg/m?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3/5161-2020) | |||
| 无组织 废气 | 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1.0mg/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 | ||
| 非甲烷总烃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 非甲烷总烃:2.0mg/m? 车间或生产设备边界:4.0mg/m?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 | |||
| 非甲烷总烃 监控点处1h平均浓度值:6mg/m? | 《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 (GB37822-2019)(2019.7.1号实施)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中特别排放限值 | |||
| 非甲烷总烃 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20mg/m? |
| 废水 | 生产 废水 | COD:300mg/L BOD5:150mg/L 氨氮:50mg/L SS:400mg/L 石油类:20mg/L 二氯甲烷:8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及沧州市运西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 |
| 噪声 | 生产设备运行 |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3类 | |
| 昼间:≤70dB(A) 夜间:≤55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4类 | |||
| 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 废气 | 有组织 废气 | 颗粒物:20mg/m?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 |
| 非甲烷总烃:60mg/m? | ||||
| 二氯甲烷:50mg/m?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 |||
| 锅炉: 颗粒物:20mg/m? SO2:50mg/m? NOX:30mg/m?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关于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芜大气办﹝2019﹞22号)中要求 | |||
| 无组织 废气 | 颗粒物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1.0mg/m?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 | ||
| 非甲烷总烃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4.0mg/m? | ||||
| 氨气 厂界监控点:1.5mg/m? |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 | |||
| 硫化氢 厂界监控点:0.06mg/m? | ||||
| 废水 | 生产废水 | PH:6-9 COD:500mg/L BOD5:300mg/L SS:400mg/L 石油类:20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 |
| 氨氮:45mg/L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 | |||
| 二氯甲烷:0.2mg/L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2-2015)表2间接排放限值 | |||
| 噪声 | 生产设备运行 | 昼间65dB(A) 夜间55dB(A)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
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5日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于2024年07月18日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变更,登记编号:91130900MA07N6NM1M001Z,有效期为:2024年07月18日至2029年07月17日。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15日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
91340207MA8N90XH01001Z,有效期为:2023年9月15日至2028年9月14日。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 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 | 二氯甲烷/废气 | 二氯甲烷(废气) | 有组织 | 2 | 精馏区 | 66.34m/ m?;13.45mg/ m?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及表6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100mg/m? | 5.114t | 无总量控制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 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 | 氯化氢/废气 | 氯化氢(废气) | 有组织 | 2 | 精馏区 | 3.58mg/ m?;3.44mg/ m? |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4及表6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30mg/m? | 0.638t | 无总量控制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 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 | 颗粒物/一般性粉尘 | 颗粒物(白土投料) | 有组织 | 2 | 精馏区 | 6.3mg/ m?;5.09mg/ 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92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120mg/m? | 0.0072t | 无总量控制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 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 | 颗粒物/一般性粉尘 | 颗粒物(PE投料) | 有组织 | 2 | 上料区 | 7.7mg/ m?;4.9mg/ 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92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120mg/m? | 0.00129t | 无总量控制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 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 | 颗粒物/一般性粉尘 | 颗粒物(氧化铝) | 有组织 | 1 | 制浆上料区 | 3.2mg/ m?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92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标准:120mg/m? | 0.00356t | 无总量控制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 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 | 2 | 锅炉房 | 0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3/5161-2020)排放标准:10mg/m? | 0 | 1.29吨/年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 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 | 氮氧化物/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 | 2 | 锅炉房 | 0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 0 | 5.18吨/年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 限公司 | (DB13/5161-2020)排放标准:50mg/m? | |||||||||
| 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 | 烟尘/大气污染物 | 烟尘 | 有组织 | 2 | 锅炉房 | 0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3/5161-2020)排放标准:5mg/m? | 0 | 无总量控制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 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 | 非甲烷总烃/大气污染物 | 非甲烷总烃 | 有组织 | 4线1个,5线1个,6线1个 | 精馏区西侧 | 4线3.55mg/ m?、5线3.32mg/ m?、6线5mg/ m?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1中“其它行业”标准:80mg/m? | 4线排放总量1.8626t;5线排放总量3.013t;6线排放总量2.773t | 无总量控制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 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 | COD/废水 | COD | 城市污水管网 | 1 | 厂区东北角 | 38.66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以及沧州市运西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排放标准:300mg/L | 0.086t | 0.275吨/年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 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 | 氨氮/废水 | 氨氮 | 城市污水管网 | 1 | 厂区东北角 | 7.28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以及沧州市运西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排放标准:50mg/L | 0.007t | 0.048吨/年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 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 | 二氯甲烷/废水 | 二氯甲烷(废水) | 城市污水管网 | 1 | 厂区东北角 | 1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以及沧州市运西污水处理厂进水指标。排放标准:8mg/L | 0.0033t | 无总量控制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 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 二氯甲烷/废气 | 二氯甲烷(废气) | 有组织 | 1 | 一期尾气回收 | 5.2mg/ m?;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 | 0.664t | 无总量控制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 值和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50mg/m? | ||||||||||
| 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 颗粒物/一般性粉尘 | 颗粒物(PE投料) | 有组织 | 1 | 主线上料区 | 10.6mg/m?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20mg/m? | 0.123t | 无总量控制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 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 颗粒物/一般性粉尘 | 颗粒物(氧化铝) | 有组织 | 1 | 涂布制浆上料区 | 7.8mg/m?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20mg/m? | 0.131t | 无总量控制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 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 二氧化硫/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有组织 | 2 | 锅炉房 | 7mg/m?;5mg/m?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关于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芜大气办﹝2019﹞22号)中要求50mg/m? | 0.756t | 1.528吨/年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 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 氮氧化物/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有组织 | 2 | 锅炉房 | 25mg/m?;24mg/m?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关于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芜大气办﹝2019﹞22号)中要求排放标准:30mg/m? | 1.916t | 8.95吨/年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 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 颗粒物/大气污染物 | 颗粒物 | 有组织 | 2 | 锅炉房 | 4.5mg/m?;3.5mg/m?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大气污染 | 0.23t | 无总量控制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 物特别排放限值及《关于推进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工作的通知》(芜大气办﹝2019﹞22号)中要求排放标准:20mg/m? | ||||||||||
| 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 非甲烷总烃/大气污染物 | 非甲烷总烃 | 有组织 | 7线1个,8线1个,涂布线2个 | 主线2个、涂布2个 | 25mg/m?6.06mg/m?;26mg/m?;1.38mg/m?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排放标准:60mg/m? | 7线排放总量2.3t;8线排放总量2.4t;涂布线排放总量0.353t | 无总量控制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 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 COD/废水 | COD | 城市污水管网 | 1 | 厂区东侧 | 49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500mg/L | 1.678t | 16.468吨/年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 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 氨氮/废水 | 氨氮 | 城市污水管网 | 1 | 厂区东侧 | 5.3mg/L |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45mg/L | 0.036t | 0.145吨/年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 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 二氯甲烷/废水 | 二氯甲烷(废水) | 城市污水管网 | 1 | 厂区东侧 | 未检出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2间接排放限值。排放标准:0.2mg/L | 0 | 无总量控制 | 无超标排放情况 |
对污染物的处理
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积极落实防治污染设施建设和运行工作。目前,各项环保设施废水、废气等处理设施均能正常稳定持续运行。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为:一车间拥有曝气槽+汽提槽一套,二车间拥有废水槽+曝气槽一套,同时针对涂布浆料产生极少量废水,公司建设一套沉淀+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为:锅炉废气(废气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处理设施为增装基鼎锅炉低氮燃烧器两套和氮氧化物分析仪两套(自华润电厂引入蒸汽替代燃气锅炉,目前锅炉为备用状态),投料工序工艺废气(废气为颗粒物)处理设施为布袋除尘器五套,精馏区工艺废气(废气为二氯甲烷)处理设施为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两套,VOCs废气(废气为非甲烷总烃)处理设施为油烟净化器+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装置三套。上述废水、废气设施(除锅炉为备用状态)均运行正常。
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积极落实防治污染设施建设和运行工作。目前,各项环保设施废水、废气等处理设施均能正常稳定持续运行。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为:拥有废水槽+曝气槽一套,同时针对涂布浆料产生极少量废水,公司建设一套调节池+混凝沉淀一体化+中间水池+生化一体化池+强氧化池生化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为:锅炉废气(废气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处理设施为奥德锅炉低氮燃烧器3套和CEMS在线监测一套,投料工序工艺废气(废气为颗粒物)处理设施为布袋除尘器2套,车间、罐区、精馏区工艺废气(废气为二氯甲烷)处理设施为活性炭纤维吸附装
置1套,VOCs废气(废气为非甲烷总烃)处理设施为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2套。上述废水、废气设施均运行正常;二期项目新增投料工序工艺废气(废气为颗粒物)处理设施为布袋除尘器1套;车间、罐区、精馏区工艺废气(废气为二氯甲烷)处理设施为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1套;VOCs废气(废气为非甲烷总烃)处理设施为油雾净化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5m高排气筒2套;危废库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上述废气处理装置施工中;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为提高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协调水平,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增强综合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预防和控制次生灾害的发生,结合公司生产运行实际情况和特点,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修订了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等,并于2024年5月8日在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保护局进行备案,备案号为:130986-2024-003-M,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安全管理部修订了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环境风险评估报告》等,并于2023年11月9日在全国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系统进行备案,备案号为:340207-2023-046-M,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进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每年初编制本年度的环境监测方案,自行监测手段为委外。锅炉废气自动监测因子为:
氮氧化物。委外监测主要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我公司各项污染因子进行监测。废水委外监测因子有: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PH、石油类、二氯甲烷等。废气委外监测因子有: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二氯甲烷等。其他委外监测因子有:厂界噪声。噪声、颗粒物、锅炉废气、废水监测频率均为4次/年。
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每年初编制本年度的环境监测方案,自行监测手段为委外。锅炉废气自动监测因子为:
氮氧化物、颗粒物、二氧化硫。委外监测主要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我公司各项污染因子进行监测。废水委外监测因子有: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PH、石油类、二氯甲烷等。废气委外监测因子有:非甲烷总烃、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二氯甲烷等。其他委外监测因子有:厂界噪声监测。噪声、颗粒物、非甲烷总烃、锅炉废气、废水监测频率均为4次/年。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2024年全年根据公司环保设备管理相关规定对环保设备设施进行定期运行、维护。
缴纳环境保护税见下表:
| 序号 | 应税污染物类型 | 应税因子 | 实际缴纳(元) | 减征或免征情况 | 备注 |
| 1 | 大气污染物 | 氯化氢 | 192.26 | 无 | |
| 2 | 大气污染物 | 粉尘 | 1,154.36 | 无 | |
| 3 | 大气污染物 | 二氧化硫 | 532.36 | 无 | |
| 4 | 大气污染物 | 氮氧化物 | 5,574.61 | 无 | |
| 5 | 水污染物 | 悬浮物 | 112.18 | 无 | |
| 6 | 水污染物 | 化学需氧量 | 1,171.84 | 无 | |
| 7 | 水污染物 | 氨氮 | 104.61 | 无 |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 □不适用
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通过清洗冷水机组冷凝器、控制循环水温度、控制冷水机组和配套水泵的运行台数、管控冷冻水的产水温度等措施,提高了冷冻站的综合能效比值;通过延长冬季板换模式的运行时间,大幅降低了装置的总能耗,合计同比节约用电326.496吨标准煤。
公司在新项目建设中,更多地选择高能效比的设备、用一次能源替代二次能源、更多地考虑能源的综合利用等,使新建项目总体能耗水平处于行业领先水平。老旧生产装置的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在大幅降低制造成本的情况下,同样也达到了降低蒸汽、电消耗的目的,减少了碳排放量。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处罚原因 | 违规情形 | 处罚结果 | 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 公司的整改措施 |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其他环保相关信息
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年加工2,400万平米湿法隔膜涂布生产线项目于2024年9月10日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发生环境事故的相关情况公司未发生环境事故情况。
二、社会责任情况
公司重视履行社会责任,构建和谐社会;不断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积极回报社会。公司注重企业的社会价值体现,把为社会创造繁荣作为所应承担社会责任的一种承诺,以自身发展影响和带动地方经济与社会分享公司发展的经济成果。通过公司的不断发展,实现顾客、股东、员工与社会共同发展。
(1)股东和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了完整的内控制度,建立了与投资者的互动平台,在机制上保证了对所有股东的公平、公正、公开,并充分享有法律、法规、规章所规定的各项合法权益。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常规信息披露,确保公司所有股东能够以平等的机会获得公司信息,保障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通过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场调研、投资者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和建立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建立了良好的互动平台,提高了公司的透明度和诚信度。积极实施现金分红政策,回报了股东和投资者。
(2)职工权益保护方面
公司全员签订劳动合同,按法律规定为员工缴纳了“五险一金”,定期组织员工体检,组织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关心员工生活,注重倾听员工心声,重视对员工沟通渠道的建设与维护工作,对员工困难家庭给予经济补助。公司重视人才培养,定期组织员工培训,提升员工素质,实现员工与企业的共同成长,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
(3)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
公司把产品质量、诚信经营放在首位。公司一直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积极构建和发展与供应商、客户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注重与各相关方的沟通与协调,共同构筑信任与合作的平台,切实履行公司对供应商、对客户、对消费者的社会责任。公司与供应商和客户合同履约良好,各方的权益都得到了应有的保护。
(4)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方面
公司依靠技术改造,推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始终围绕“清洁生产、预防污染、节约资源、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保护方针,以科技进步和创新为先导,不断优化生产工艺,积极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技术,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不断拓宽节能减排的领域和渠道。公司已经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公司未发生重大社会安全问题。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公司2024年全年职业健康安全各项既定目标、指标全部完成。2023年12月份修订、完成了2024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环保、职业健康目标、指标;编制并签署了2024年年度责任状、承诺书;根据《工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编制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借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复审之际再次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进行了全面修订。
年度重点工作方面,以“合规”为目的,在2023年进行了建立、编制“企业标准”(设备设施完好标准、作业活动过程及结果完好标准、安全健康管理工作完好标准)的准备工作,2024年全面开展了《企业标准》的编制工作,在设备设施完好性标准、作业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标准三方面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制定;组织完成了“设备巡检管理平台”的研发、使用,初步实现设备设施点检、巡检的全面性、实时性和可追溯性;完成了新能源厂区、海陆油厂区、明珠大厦消防维保合同的签订;组织完成了安全管理资格证复审、换证的培训;完成了专职安全员的任职资格考核;完成了5亿平、12亿平项目的职业健康、安全预评价、安全设计“三同时”报告的编制。
对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运行情况,我们在每月的月度安全检查及专项检查中,对《安全生产标准化程序文件》的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有效保证了体系的有效运行,8月份顺利通过了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复审。
在安全投入方面,公司落实以安全本质化为中心的安全改善,在安全投入方面积极落实各项措施,通过维修、改善、技改等途径,消除现场安全隐患。公司一直把安全投入放在优先的位置,从资金准备、项目实施等方面给予充分保证。公司2024年安全投入主要用于安全教育培训、涉爆粉尘等隐患整改、安全专用工器具和安全检测仪器的购置、维护、定检费等方面。
在安全生产教育方面,公司根据国家及内部相关管理要求,严格执行《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文件,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主要包含安全规程、管理制度、危险源辨识技能、新员工(转岗)三级安全教育等方面内容;举办了9次专、兼职安全员的学习培训;6月份根据2024年安全生产月的活动主题“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策划并落实了《沧州明珠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组织进行了班组长安全隐患排查及应急处置能力大比武活动;策划、组织了《消防安全月活动方案》,并通过“班组安全学习交流群”、“沧州明珠安全生产管理群”、“专职安全员群”等平台发送若干学习资料供各单位自行组织培训学习。
在应急救援管理方面,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组织了包括:触电应急演练、高温中暑应急演练,高处坠落应急演练、消防灭火逃生应急演练、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演练、机械伤害事故应急演练、二氯甲烷泄漏事故应急处置演练、环氧粉末粉尘爆炸事故应急演练等。
2024年每月组织进行一次对各事业部、子(分)公司的安全检查,全年共计12次,专项检查6次,发现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542项次。未发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点在风险的管控与隐患产生的源头治理,源头治理在于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真正落实到位,根据2024年的经验教训以及重点工作的继续,在2025年:
1、强力推动、落实、检查《企业标准》,并在检查中进一步完善《企业标准》,力争通过二年的时间,减少、杜绝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产生;
2、通过各种检查,发现未辨识出的各类风险并制定管控措施,真正实现风险辨识的“全面”性,从而减少、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3、稳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的运行,年度内东鸿制膜、隔膜科技、锂电隔膜三个公司成功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企业,力争四个公司全部争创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公司报告年度暂未开展精准扶贫、乡村振兴工作,也暂无后续计划。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桂亭、钜鸿(香港)有限公司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于桂亭和股东钜鸿(香港)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2004年07月02日 | 长期有效 | 正在严格履行 | |
|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
|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 不适用 |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023年11月9日,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三方面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解释第17号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对“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两方面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解释第18号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98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24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贾志博、刘璐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贾志博连续四年为公司审计服务签字会计师、刘璐连续三年为公司审计服务签字会计师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如有) | 无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如有) | 0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如有) | 无 |
|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如有) | 无 |
当期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度因公司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聘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为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保荐承销机构,支付其承销及保荐费合计15,095,372.75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9日披露的《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已于2022年8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该部分增发股份已于2023年2月10日解除限售,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保荐期法定到期日为2023年12月31日,因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故其保荐期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2024年度,公司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共支付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费20万元。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有28起未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的其他诉讼(其中公司为原告的诉讼23起,涉及金额5,165.90 万元;公司及子孙公司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案件5起,涉及金额712.83万元。其中原告胜诉的3起,涉及金额674.06万元。被告或被申请人胜诉的2起,涉及金额38.77万元) | 5,878.73 | 否 | 终结执行、查封资产强制执行、破产程序执行中、结案(3起)、待执行、上诉阶段。 | 终结执行、查封资产强制执行、破产程序执行中、结案(3起)、待执行、上诉阶段;对公司不产生重大影响。 | 终结执行、查封资产强制执行、破产程序执行中、结案(3起)、待执行、上诉阶段 | 不适用 |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行法院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偿还等情况。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 关联交易 | 关联 |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 | 关联交易 | 占同类交 | 获批的交 | 是否超过 | 关联交易 | 可获得的 | 披露 | 披露索 |
| 方 | 关系 | 类型 | 内容 | 定价原则 | 价格 | 金额(万元) | 易金额的比例 | 易额度(万元) | 获批额度 | 结算方式 | 同类交易市价 | 日期 | 引 |
|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东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与东塑集团实际控制的其他关联人以东塑集团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 出租资产 | 出租办公楼 | 市场价 | 127.47万元 | 127.47 | 22.97% | 138.85 | 否 | 银行转账 | 127.47万元 | 2023年12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3-106。 |
| 沧州颐和高新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母公司监事担任其法定代表人 | 出租资产 | 出租办公楼 | 市场价 | 3.21万元 | 3.21 | 0.58% | 13.5 | 否 | 银行转账 | 3.21万元 | 2023年12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3-106。 |
|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东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与东塑集团实际控制的其他关联人以东塑集团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 提供劳务 | 水、电 | 市场价 | 36.25万元 | 36.25 | 13.72% | 28.9 | 是 | 银行转账 | 36.25万元 | 2023年12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3-106。金额超出获批额度范围部分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
| 沧州银行 | 参股公司 | 提供劳务 | 电 | 市场价 | 3.07万元 | 3.07 | 1.23% | 3 | 是 | 银行转账 | 3.07万元 | 2023年12 | 巨潮资讯网 |
| 股份有限公司 | 月29日 | (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3-106。金额超出获批额度范围部分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 |||||||||||
| 沧州颐和高新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母公司监事担任其法定代表人 | 提供劳务 | 水、电 | 市场价 | 0.58万元 | 0.58 | 0.22% | 1.8 | 否 | 银行转账 | 0.58万元 | 2023年12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3-106。 |
|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东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与东塑集团实际控制的其他关联人以东塑集团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控股股东分公司 | 接受劳务 | 招待费、会议费、住宿费、物业费、绿化养护费、水、电等 | 市场价 | 13.36万元 | 13.36 | 0.76% | 32.4 | 否 | 银行转账 | 13.36万元 | 2023年12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3-106。 |
|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东塑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与东塑集团实际控制的 | 购买商品 | 购买酒水 | 市场价 | 109.26万元 | 109.26 | 3.71% | 220 | 否 | 银行转账 | 109.26万元 | 2023年12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3-106。 |
| 其他关联人以东塑集团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 | |||||||||||||
|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赵如奇担任其董事 | 银行存款 | 利息及手续费 | 市场价 | 21.40万元 | 21.4 | 3.36% | 15 | 是 | 银行转账 | 21.40万元 | 2023年12月29日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2023-106。金额超出获批额度范围部分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
| 合计 | -- | -- | 314.6 | -- | 453.45 |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不适用 |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其子分公司对2024年度与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分公司以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经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截止本报告期末,实际发生的业务关联交易总额未超出董事会批准的关联交易总额度。单项超出额度部分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 |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 关联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转让资产的账面价值(万元) | 转让资产的评估价值(万元) | 转让价格(万元)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交易损益(万元)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 李艳红 | 董事长陈宏伟先生的配偶 | 资产出售 | 出售轿车 | 按照评估价格 | 4.11 | 16.28 | 16.28 | 电汇 | 12.17 | ||
| 谷传明 | 高级管理人员 | 资产出售 | 出售轿车 | 按照评估价格 | 4.11 | 16.11 | 16.11 | 电汇 | 12 | ||
| 李栋 | 高级管理人员 | 资产出售 | 出售轿车 | 按照评估价格 | 4.11 | 15.93 | 15.93 | 电汇 | 11.82 |
| 于韶华 | 高级管理人员 | 资产出售 | 出售轿车 | 按照评估价格 | 4.11 | 16.46 | 16.46 | 电汇 | 12.35 | ||
| 赵丽丽 | 董事于增胜先生的配偶 | 资产出售 | 出售轿车 | 按照评估价格 | 4.11 | 16.11 | 16.11 | 电汇 | 12 | ||
| 转让价格与账面价值或评估价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有) | 不适用 | ||||||||||
| 对公司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情况 | 该交易对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影响较小。 | ||||||||||
| 如相关交易涉及业绩约定的,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 不适用 | ||||||||||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 ?否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租赁情况说明
除“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中所涉及的租赁情况外,公司2024年出租房屋、土地、场地租赁、充电桩等金额共计424.38万元。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为公司带来的损益达到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10%以上的租赁项目。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
| 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11月11日 | 70,000 | 2021年12月02日 | 1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1年12月2日,沧州明珠公司为芜湖隔膜科技公司对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向外商代理进口合同项下的设备采购合同产生的债务与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被保证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人累计向债权人承担的保证责任不超过7亿元。截止2023年8月 | 是 | 否 | ||||||
| 11日,芜湖隔膜科技公司已按约付清担保合同项下5.5亿元,保证责任金额5.5 亿元解除;截止2024年12月20日,芜湖隔膜科技公司已按约付清担保合同项下全部款项,保证责任金额1.5 亿元解除。 | ||||||||||
| 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3月12日 | 200,000005 | 2022年04月12日 | 1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9年11月10日 | 否 | 否 | ||
| 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11日 | 40,000 | 2023年02月09日 | 1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年2月9日,沧州明珠公司为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对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向外商代理进口合同项下的设备采购合同产生的债务与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被保证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人累计向债权人承担的保证责任不超过1.5亿元。 | 否 | 否 | ||
| 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19日 | 85,000 | 2023年09月18日 | 8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年09月18日,沧州明珠公司为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对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向外商代理进口合同项下的设备采购合同产生的债务与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被保证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人累计向债权人承担的保证责任不超过8.5亿元。 | 否 | 否 | ||
| 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 | 2023年04月26日 | 20,000 | 2023年09月18日 | 1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7年2月13日 | 否 | 否 |
| 限公司 | ||||||||||||||
| 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 | 2023年10月27日 | 205,000 | 2023年11月20日 | 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4年11月22日 | 是 | 否 | ||||||
| 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6日 | 200,000 | 2023年12月11日 | 3,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3年12月11日,沧州明珠公司为芜湖隔膜科技公司对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向外商代理进口合同项下的设备采购合同产生的债务与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被保证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人累计向债权人承担的保证责任不超过3000万元。 | 否 | 否 | ||||||
| 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 | 2023年10月27日 | 205,000 | 2024年05月14日 | 115,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否 | ||||||
| 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26日 | 10,000 | 2024年09月19日 | 4,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7年9月19日 | 否 | 否 | ||||||
| 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26日 | 10,000 | 2024年11月14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7年11月14日 | 否 | 否 | ||||||
| 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26日 | 138,000 | 2024年11月14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7年11月14日 | 否 | 否 | ||||||
| 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26日 | 60,000 | 2024年12月25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6年12月24日 | 否 | 否 | ||||||
| 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26日 | 30,000 | 2024年12月25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2026年12月24日 | 否 | 否 |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50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363,400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50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346,400 |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 担保对 | 担保额 | 担保额 | 实际发 | 实际担 | 担保类 | 担保物 | 反担保 | 担保期 | 是否履 | 是否为 | ||||
| 象名称 | 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度 | 生日期 | 保金额 | 型 | (如有) | 情况(如有) | 行完毕 | 关联方担保 |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500,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363,400 |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500,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346,400 |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67.26% | |||||||||
| 其中: |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104,000 |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105,884.47 |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209,884.47 | |||||||||
| 对未到期担保合同,报告期内发生担保责任或有证据表明有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况说明(如有) | 报告期内,公司为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是为了保证隔膜科技、沧州东鸿制膜、明珠锂电、芜湖明珠隔膜、芜湖明珠制膜正常的生产经营。目前上述公司经营状况稳定,不存在清偿债务风险。 | |||||||||
| 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说明(如有) | 不适用 | |||||||||
注:005 此额度含2021年11月11日审议通过并披露的70,000万元额度。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不适用。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股东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塑集团”)持有公司313,912,903股股份,东塑集团于2024年7月18日与河北沧州交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交控集团”)在沧州市签署了《河北沧州交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的框架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的框架协议》”),交控集团拟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东塑集团持有的公司183,996,755股股份,该部分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同时东塑集团将持有的公司剩余129,916,148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提案权等非财产性权利全权委托给交控集团行使,委托期限至东塑集团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20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的框架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2025年4月15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东塑集团的《通知函》,主要内容如下:《股份转让的框架协议》签署后,双方根据初步的合作意向、合作方式等内容,聘请相关中介机构对标的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就本次交易事项涉及到的相关问题积极商谈、论证并进行了持续的沟通。由于交易双方未能最终就本次交易方案所涉事项达成共识,目前双方已决定终止筹划本次交易事项。
本次控股股东终止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生产经营等方面造成不利影响,同时,本次终止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事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一)BOPA薄膜募集资金投资扩产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06月30日披露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1-029),公司投资建设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以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1年10月22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建设“年产38,000 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芜湖)”“年产38,000 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沧州)”。
截至2024年3月,由芜湖明珠制膜公司负责建设的“年产38,000 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芜湖)”两条生产线均已投产。目前沧州BOPA薄膜募投项目尚在建设中。
(二)锂离子电池隔膜扩产项目进展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2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截至本报告期末,由芜湖明珠隔膜公司负责建设的该项目中的两条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生产线已建成投产。
上述两个项目的投产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产的公告》及《关于部分投资项目投产的公告》。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4,334,060 | 1.45% | -7,303,118 | -7,303,118 | 17,030,942 | 1.02% | |||
| 1、国家持股 |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4,334,060 | 1.45% | -7,303,118 | -7,303,118 | 17,030,942 | 1.02% |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4,334,060 | 1.45% | -7,303,118 | -7,303,118 | 17,030,942 | 1.02% | |||
| 4、外资持股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48,363,706 | 98.55% | 1,648,363,706 | 98.98% |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648,363,706 | 98.55% | 1,648,363,706 | 98.98% |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 4、其他 | |||||||||
| 三、股份总数 | 1,672,697,766 | 100.00% | -7,303,118 | -7,303,118 | 1,665,394,648 | 100.00% |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3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考核要求未达成,不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同时激励计划中有5名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主动离职。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数量总计6,881,118股;因部分员工离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22,000股。本次公司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7,303,118股。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以及2024年8月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出具验资报告(中喜验资2024Y00039号)。经审验,截至2024年8月14日止,公司已向202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支付股份回购款合计人民币15,776,557.92元(含利息1,823.04元),全部以货币支付。其中减少股本7,303,118元,变更后的股本为人民币1,665,394,648元。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10月9日办理完成。公司总股本由1,672,697,766股减少至1,665,394,648股。公司已于2024年10月18日办理完成了工商变更手续并取得了新的营业执照。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股权激励回购注销获授但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303,118股,每股收益以及稀释每股收益影响较小,增加了公司的每股净资产约0.01元/股。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 陈宏伟 | 1,125,000 | 225,000 | 900,000 | 高管锁定股:公司董事长陈宏伟先生于2022年11月30日通过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50万股,增持后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375,000股;2023年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参与该激励计划,持有了部分股权激励限售股。 | 公司董事,每年可解锁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因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于2024年10月9日完成回 |
| 购注销手续,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股份的30%。 | ||||||
| 于增胜 | 1,125,000 | 225,000 | 900,000 | 高管锁定股:公司总经理、董事于增胜先生于2022年11月30日通过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50万股,增持后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375,000股;2023年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参与该激励计划,持有了部分股权激励限售股。 | 公司董事,每年可解锁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因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于2024年10月9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股份的30%。 | |
| 李繁联 | 775,000 | 165,000 | 610,000 | 高管锁定股: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李繁联先生于2022年12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增持公司股份30万股,增持后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为225,000股;2023年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参与该激励计划,持有了部分股权激励限售股。 | 公司董事,每年可解锁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因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于2024年10月9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股份的30%。 | |
| 于韶华 | 550,000 | 165,000 | 385,000 | 2023年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参与该激励计划,持有了部分股权激励限售股。 | 因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于2024年10月9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股份的30%。 | |
| 高树茂 | 550,000 | 165,000 | 385,000 | 2023年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参与该激励计划,持有了部分股权激励限售股。 | 因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于2024年10月9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股份的30%。 | |
| 孙召良 | 550,000 | 165,000 | 385,000 | 2023年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参与该激励计划,持有了部分股权激励限售股。 | 因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于2024年10月9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股份的30%。 | |
| 谷传明 | 550,000 | 165,000 | 385,000 | 2023年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参与该激励计划,持有了部分股权激励限售股。 | 因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
| 未达成于2024年10月9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股份的30%。 | ||||||
| 李栋 | 550,000 | 165,000 | 385,000 | 2023年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参与该激励计划,持有了部分股权激励限售股。 | 因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于2024年10月9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股份的30%。 | |
| 胡庆亮 | 550,000 | 165,000 | 385,000 | 2023年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参与该激励计划,持有了部分股权激励限售股。 | 因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于2024年10月9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股份的30%。 | |
| 迟凯锋 | 405,000 | 121,500 | 283,500 | 2023年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参与该激励计划,持有了部分股权激励限售股。 | 因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于2024年10月9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股份的30%。 | |
| 张明 | 405,000 | 121,500 | 283,500 | 2023年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参与该激励计划,持有了部分股权激励限售股。 | 因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于2024年10月9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股份的30%。 | |
| 其他参与限制性股票的185人 | 16,777,060 | 5,033,118 | 11,743,942 | 2023年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参与该激励计划,持有了部分股权激励限售股。 | 因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于2024年10月9日完成回购注销手续,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股份的30%。 | |
| 其他参与限制性股票离职5人(全部购回) | 422,000 | 422,000 | 0 | 2023年公司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因参与该激励计划,持有了部分股权激励限售股。 | 因部分员工离职回购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22,000股。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10月9 |
| 日办理完成。 | ||||||
| 合计 | 24,334,060 | 0 | 7,303,118 | 17,030,942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初,公司总股本为1,672,697,766股,资产负债率为27.94%。报告期内,公司股权激励回购注销获授但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303,118股,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股本为1,665,394,648股,资产负债率为31.94%。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82,06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9,138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参见注8) | 0 |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85% | 313,912,903 | 0 | 0 | 313,912,903 | 冻结 | 212,000,000 | |||||||
| 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君悦日新1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5.02% | 83,634,900 | 0 | 0 | 83,634,900 | 不适用 | 0 | |||||||
| 钜鸿(香港)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4.28% | 71,200,179 | -5,411,600 | 0 | 71,200,179 | 不适用 | 0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88% | 14,590,422 | 488,549 | 0 | 14,590,422 | 不适用 | 0 | |||||||
| 于立辉 | 境内自然 | 0.71% | 11,847,622 | 0 | 0 | 11,847,622 | 不适用 | 0 | |||||||
| 人 | ||||||||||
|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67% | 11,111,111 | 0 | 0 | 11,111,111 | 不适用 | 0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66% | 10,977,489 | 9,384,200 | 0 | 10,977,489 | 不适用 | 0 | ||
| 李建锋 | 境内自然人 | 0.62% | 10,288,065 | 0 | 0 | 10,288,065 | 不适用 | 0 | ||
| 黄永耀 | 境内自然人 | 0.53% | 8,786,006 | 7,260,546 | 0 | 8,786,006 | 不适用 | 0 | ||
| 许利民 | 境内自然人 | 0.50% | 8,410,151 | 0 | 0 | 8,410,151 | 不适用 | 0 |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3)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2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沧州明珠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4,773,567股。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李建锋以现金认购了发行的新股,并成为了公司的前十名股东。上述股东此次非公开发行所认购的股份锁定期限为自上市之日2022年8月10日起六个月,该部分限售股份已于2023年2月10日解除限售。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于立辉先生为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于桂亭先生之子,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塑集团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不存在委托/受托、放弃表决权情形 | |||||||||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不适用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313,912,903 | 人民币普通股 | 313,912,903 | |||||||
| 杭州中大君悦投资有限公司-君悦日新17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83,634,9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3,634,900 | |||||||
| 钜鸿(香港)有限公司 | 71,200,179 | 人民币普通股 | 71,200,179 |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14,590,422 | 人民币普通股 | 14,590,422 | |||||||
| 于立辉 | 11,847,622 | 人民币普通股 | 11,847,622 | |||||||
| 湖南轻盐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轻盐智选26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1,111,111 | 人民币普通股 | 11,111,111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977,489 | 人民币普通股 | 10,977,489 | |||||||
| 李建锋 | 10,288,065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88,065 | |||||||
| 黄永耀 | 8,786,006 | 人民币普通股 | 8,786,006 | |||||||
| 许利民 | 8,410,151 | 人民币普通股 | 8,410,151 | |||||||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于立辉先生为公司董事、实际控制人于桂亭先生之子,为公司控股股东东塑集团的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参见注4)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股东于立辉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公司350,870股股份,通过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11,496,752股公司股票,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847,622股。 |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证1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593,289 | 0.10% | 365,100 | 0.02% | 10,977,489 | 0.66% | 0 | 0.00%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法人
| 控股股东名称 |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经营业务 |
|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赵如奇 | 1998年03月06日 | 911309007233780319 | 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木材、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家具的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房屋租赁;仓储服务。(下列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烟酒(限零售);餐饮、住宿、文化娱乐、美容美发、洗浴洗衣服务;花卉、食品饮料的批发、零售;物业服务;会议服务;餐饮设备租赁;酒店管理;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 于桂亭 | 本人 | 中国 | 否 |
| 于立辉 | 一致行动(含协议、亲属、同一控制) | 中国 | 否 |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于桂亭先生现任公司董事,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于立辉先生现为隔膜科技、芜湖明珠制膜以及芜湖明珠隔膜公司董事,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于桂亭先生之子。 |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不适用 |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04月25日 |
| 审计机构名称 |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审计报告文号 | 中喜财审2025S01543号 |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贾志博、刘璐 |
审计报告正文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明珠”)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沧州明珠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沧州明珠,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一)营业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2024年度沧州明珠合并财务报表中营业收入金额为274,804.23万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257,966.02万元、其他业务收入为16,838.21万元。营业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三、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29、收入”,
营业收入账面金额信息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38、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由于营业收入为公司关键经营指标,其确认涉及重要的会计估计和判断,且本期收入确认对财务报表影响较大,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营业收入的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针对沧州明珠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我们实施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我们了解、评估了沧州明珠销售流程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并测试了关键控制执行的有效性;
(2)检查主要客户的销售合同并进行五步法分析,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和控制权转移等条款,评价沧州明珠的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收入执行分析性程序,包括:分客户、分产品月度收入、毛利率分析,抽取重要业务合同进行收入、毛利率分析,将本期收入、毛利率与上期比较分析,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原因;
(4)从本年度确认收入的明细中选取样本,检查入账记录、销售合同、发货单据及客户签收记录;对于出口业务,取得报关单、提单和外汇收款结算资料,确认收入是否实现;
(5)检查收款记录、销售发票、销售回款单,抽样选取部分客户,对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余额及2024年度商品销售额实施函证程序;
(6)针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执行截止性测试,检查运输、签收或验收时间,以评估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7)检查沧州明珠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二)投资收益的确认
1、事项描述
2024年度,沧州明珠确认投资收益为8,725.62万元,占2024年度利润总额的比例达到49.62%。主要为沧州明珠持有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银行”)5.5951%的股权,对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构成重大影响,按照权益法核算产生投资收益8,478.60万元,相关信息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五、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45、投资收益”。由于此项投资收益对2024年度沧州明珠利润影响较大,为重要财务指标,管理层在投资收益的确认和列报时可能存在重大错报风险。因此我们将投资收益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投资收益确认主要执行了以下审计程序:
(1)了解沧州明珠与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其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查验沧州银行章程及有关资料,核实沧州明珠是否对沧州银行具有重大影响;
(3)与沧州银行会计师进行沟通,评价沧州银行会计师的独立性和胜任能力;了解针对沧州银行的风险评估、重要性水平、重点审计领域和主要审计程序;对沧州银行财务报表进行分析,获取沧州银行的审计报告,以确认投资收益计算依据是否正确;
(4)按照持股比例对沧州银行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分摊进行审核,并与其账面价值进行核对,核实投资收益金额是否正确,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四、其他信息
沧州明珠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4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沧州明珠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沧州明珠、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治理层负责监督沧州明珠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合并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沧州明珠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沧州明珠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沧州明珠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贾志博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璐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687,914,440.32 | 801,003,547.61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120,434,913.01 | 55,797,860.30 |
| 应收账款 | 815,035,587.61 | 830,217,531.87 |
| 应收款项融资 | 84,846,613.24 | 130,333,297.77 |
| 预付款项 | 34,039,380.24 | 29,851,892.13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其他应收款 | 27,514,091.24 | 24,817,860.06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349,399,890.72 | 331,774,374.53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43,982,932.70 | 46,080,905.59 |
| 持有待售资产 | 6,372,111.06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57,048,957.12 | 157,011,762.03 |
| 流动资产合计 | 2,326,588,917.26 | 2,406,889,031.89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1,292,518,275.62 | 1,160,577,147.39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55,226.42 | 1,255,226.4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10,297,859.70 | 17,798,403.12 |
| 固定资产 | 2,204,465,513.21 | 1,715,272,369.60 |
| 在建工程 | 1,102,685,075.80 | 1,063,023,519.8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
| 无形资产 | 349,474,479.70 | 360,012,265.50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3,457,633.88 | 4,308,398.60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9,739,503.42 | 64,758,327.52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26,370,828.91 | 315,256,574.73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240,264,396.66 | 4,702,262,232.73 |
| 资产总计 | 7,566,853,313.92 | 7,109,151,264.62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460,337,293.10 | 386,715,784.96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23,461,537.65 | 545,782.65 |
| 应付账款 | 476,266,605.01 | 372,357,410.87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18,309,344.61 | 12,198,076.32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应付职工薪酬 | 45,663,395.67 | 50,317,856.50 |
| 应交税费 | 13,874,322.36 | 55,004,394.26 |
| 其他应付款 | 101,699,356.62 | 83,290,529.82 |
| 其中: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06,864,304.01 | 32,958,439.62 |
| 其他流动负债 | 8,518,186.53 | 92,427,318.22 |
| 流动负债合计 | 1,354,994,345.56 | 1,085,815,593.22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长期借款 | 814,176,100.00 | 655,880,500.00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184,327,676.77 | 174,704,793.0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3,044,683.48 | 70,130,997.7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61,548,460.25 | 900,716,290.83 |
| 负债合计 | 2,416,542,805.81 | 1,986,531,884.05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1,665,394,648.00 | 1,672,697,766.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1,038,420,104.21 | 1,095,376,396.92 |
| 减:库存股 | 39,755,565.74 | 56,260,612.42 |
| 其他综合收益 | 85,833,888.23 | -1,332,091.98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387,710,603.34 | 369,067,614.06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2,012,706,830.07 | 2,043,070,307.9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5,150,310,508.11 | 5,122,619,380.57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5,150,310,508.11 | 5,122,619,380.5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7,566,853,313.92 | 7,109,151,264.62 |
法定代表人:陈宏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庆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彬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214,775,427.50 | 348,084,107.01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26,133,125.26 | 24,248,229.39 |
| 应收账款 | 658,690,082.08 | 698,845,133.62 |
| 应收款项融资 | 20,851,533.72 | 56,516,572.57 |
| 预付款项 | 99,042,214.50 | 42,118,542.09 |
| 其他应收款 | 100,109,944.19 | 105,235,642.37 |
| 其中: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26,140,212.61 | 136,003,703.58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合同资产 | 43,982,932.70 | 46,080,905.59 |
| 持有待售资产 | 6,372,111.06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1,093,283.80 | 846,950.31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97,190,867.42 | 1,457,979,786.53 |
| 非流动资产: | ||
| 债权投资 | ||
| 其他债权投资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4,061,843,645.12 | 3,940,069,284.04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1,255,226.42 | 1,255,226.42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 投资性房地产 | 6,606,077.40 | |
| 固定资产 | 322,534,827.55 | 346,574,386.57 |
| 在建工程 | 1,770,828.06 | 4,937,621.25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使用权资产 | 1,556,885.47 | 1,802,709.55 |
| 无形资产 | 106,644,131.65 | 108,809,961.04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开发支出 | ||
| 其中:数据资源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4,366.30 | 30,565.5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5,043,081.73 | 37,101,913.75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4,405,941.52 | 2,971,481.9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535,058,933.82 | 4,450,159,227.47 |
| 资产总计 | 5,832,249,801.24 | 5,908,139,014.00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410,292,126.45 | 361,689,375.24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衍生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195,754,862.74 | 274,687,660.09 |
| 预收款项 | ||
| 合同负债 | 122,553,194.01 | 41,022,724.50 |
| 应付职工薪酬 | 22,999,983.99 | 25,234,893.93 |
| 应交税费 | 4,671,253.08 | 26,560,346.71 |
| 其他应付款 | 89,568,761.07 | 376,721,382.3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 持有待售负债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84,441.33 | 224,024.20 |
| 其他流动负债 | 15,931,915.22 | 5,332,954.19 |
| 流动负债合计 | 862,156,537.89 | 1,111,473,361.23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119,900,000.00 | |
| 应付债券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租赁负债 | 1,448,875.54 | 1,683,316.87 |
| 长期应付款 |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收益 | 64,561,581.90 | 68,941,017.1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8,476,290.70 | 19,710,897.80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04,386,748.14 | 90,335,231.79 |
| 负债合计 | 1,066,543,286.03 | 1,201,808,593.02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1,665,394,648.00 | 1,672,697,766.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 其中:优先股 | ||
| 永续债 | ||
| 资本公积 | 983,174,556.71 | 1,040,130,849.41 |
| 减:库存股 | 39,755,565.74 | 56,260,612.42 |
| 其他综合收益 | 85,833,888.23 | -1,332,091.98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387,710,603.34 | 369,067,614.06 |
| 未分配利润 | 1,683,348,384.67 | 1,682,026,895.91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4,765,706,515.21 | 4,706,330,420.9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5,832,249,801.24 | 5,908,139,014.00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营业总收入 | 2,748,042,279.35 | 2,619,052,733.59 |
| 其中:营业收入 | 2,748,042,279.35 | 2,619,052,733.59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2,690,062,810.12 | 2,468,801,118.34 |
| 其中:营业成本 | 2,439,638,251.77 | 2,238,638,504.17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税金及附加 | 29,929,752.68 | 29,366,296.12 |
| 销售费用 | 71,138,071.25 | 78,877,070.42 |
| 管理费用 | 76,422,898.84 | 77,892,998.76 |
| 研发费用 | 43,033,582.77 | 36,307,663.32 |
| 财务费用 | 29,900,252.81 | 7,718,585.55 |
| 其中:利息费用 | 30,023,316.05 | 18,520,888.19 |
| 利息收入 | 4,633,800.63 | 12,135,544.85 |
| 加:其他收益 | 29,522,072.26 | 37,529,374.89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87,256,204.73 | 92,628,112.5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4,785,983.64 | 92,356,699.1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1,300,000.00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6,365.11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632,606.91 | 5,180,489.30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1,724,439.42 | -20,085,709.5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8,655,917.93 | 61,020,463.03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7,056,617.82 | 326,590,710.61 |
| 加:营业外收入 | 909,930.44 | 1,387,773.81 |
| 减:营业外支出 | 2,118,723.05 | 9,504,975.33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5,847,825.21 | 318,473,509.09 |
| 减:所得税费用 | 21,102,899.05 | 41,175,500.64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4,744,926.16 | 277,298,008.45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54,744,926.16 | 277,298,008.45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54,744,926.16 | 272,592,216.29 |
| 2.少数股东损益 | 4,705,792.16 |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87,165,980.21 | 5,817,870.48 |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87,165,980.21 | 5,817,870.48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7,165,980.21 | 5,817,870.48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7,165,980.21 | 5,817,870.48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41,910,906.37 | 283,115,878.9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41,910,906.37 | 278,410,086.77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705,792.16 | |
| 八、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0930 | 0.1639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0930 | 0.1630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法定代表人:陈宏伟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庆亮 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彬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营业收入 | 1,738,388,954.65 | 1,909,596,276.68 |
| 减:营业成本 | 1,611,931,548.86 | 1,756,083,148.09 |
| 税金及附加 | 10,875,127.45 | 13,632,891.29 |
| 销售费用 | 47,633,214.17 | 54,798,312.23 |
| 管理费用 | 38,829,514.74 | 47,126,927.68 |
| 研发费用 | 3,091,963.06 | 3,438,234.17 |
| 财务费用 | 24,202,536.05 | 19,596,624.76 |
| 其中:利息费用 | 17,966,350.27 | 18,664,025.11 |
| 利息收入 | 3,359,085.08 | 4,600,908.92 |
| 加:其他收益 | 5,199,579.25 | 19,905,473.72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82,256,204.73 | 92,628,112.57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84,785,983.64 | 92,356,699.19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00,000.00 |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6,365.11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233,907.00 | 19,102,773.7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770,806.42 | -3,215,656.51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26,162.76 | 61,738,055.90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90,343,896.48 | 205,145,263.02 |
| 加:营业外收入 | 109,758.78 | 248,282.85 |
| 减:营业外支出 | 549,036.12 | 618,592.19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89,904,619.14 | 204,774,953.68 |
| 减:所得税费用 | 3,474,726.30 | 28,624,393.01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6,429,892.84 | 176,150,560.67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6,429,892.84 | 176,150,560.67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87,165,980.21 | 5,817,870.48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 5.其他 |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7,165,980.21 | 5,817,870.48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7,165,980.21 | 5,817,870.48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273,595,873.05 | 181,968,431.15 |
| 七、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1120 | 0.1041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1120 | 0.1035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302,612,125.37 | 2,541,374,098.39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6,985,836.89 | 56,450,685.49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468,171.52 | 76,748,911.1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500,066,133.78 | 2,674,573,695.0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933,156,933.61 | 1,805,527,854.65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62,834,703.41 | 250,277,749.22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54,586,124.68 | 157,656,747.32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2,100,663.99 | 116,689,746.7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452,678,425.69 | 2,330,152,097.89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387,708.09 | 344,421,597.1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170,221.09 | 29,579,776.4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4,783,610.55 | 159,835,004.29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6,199,355.25 | 650,000.00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42,153,186.89 | 190,064,780.76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456,518,394.50 | 909,432,175.2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56,518,394.50 | 909,432,175.2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14,365,207.61 | -719,367,394.46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2,791,475.60 |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031,199,879.32 | 797,05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00 |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41,199,879.32 | 849,841,475.6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74,275,779.32 | 646,5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08,216,766.13 | 189,230,028.28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6,686,869.72 | 230,016,174.4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99,179,415.17 | 1,065,746,202.7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2,020,464.15 | -215,904,727.1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388,642.18 | 2,479,917.1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1,568,393.19 | -588,370,607.2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96,233,705.06 | 1,384,604,312.34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74,665,311.87 | 796,233,705.06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90,978,446.53 | 2,159,392,723.4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34,275,822.06 | 31,890,467.0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25,254,268.59 | 2,191,283,190.4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99,799,309.54 | 1,885,009,783.29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99,843,654.28 | 116,068,222.84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3,956,364.24 | 67,798,793.6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7,050,800.70 | 58,832,993.18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020,650,128.76 | 2,127,709,792.9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95,395,860.17 | 63,573,397.5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6,199,355.25 | 65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6,170,221.09 | 29,579,776.4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2,817,902.21 | 92,484,970.2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5,187,478.55 | 122,714,746.71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753,387.42 | 13,449,767.22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23,645,900.00 |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753,387.42 | 237,095,667.2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9,434,091.13 | -114,380,920.5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52,791,475.60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30,199,879.32 | 617,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645,777,735.03 | 385,200,213.92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375,977,614.35 | 1,054,991,689.52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10,199,879.32 | 616,5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76,291,974.80 | 182,443,390.51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4,628,057.45 | 155,420,626.49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41,119,911.57 | 954,364,017.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142,297.22 | 100,627,672.52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7,824.61 | -97,254.34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31,066,241.65 | 49,722,895.2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43,915,540.70 | 294,192,645.47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12,849,299.05 | 343,915,540.70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72,697,766.00 | 1,095,376,396.92 | 56,260,612.42 | -1,332,091.98 | 369,067,614.06 | 2,043,070,307.99 | 5,122,619,380.57 | 5,122,619,380.57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72,697,766.00 | 1,095,376,396.92 | 56,260,612.42 | -1,332,091.98 | 369,067,614.06 | 2,043,070,307.99 | 5,122,619,380.57 | 5,122,619,380.57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 | -7,303,118.00 | -56,956,292.71 | -16,505,046.68 | 87,165,980.21 | 18,642,989.28 | -30,363,477.92 | 27,691,127.54 | 27,691,127.54 | |||||||
| 少以“-”号填列)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7,165,980.21 | 154,744,926.16 | 241,910,906.37 | 241,910,906.37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303,118.00 | -56,956,292.71 | -16,505,046.68 | -47,754,364.03 | -47,754,364.03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7,303,118.00 | -9,201,928.68 | -16,505,046.68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743,528.40 | -7,743,528.40 | -7,743,528.40 | ||||||||||||
| 4.其他 | -40,010,835.63 | -40,010,835.63 | -40,010,835.63 | ||||||||||||
| (三)利润分配 | 18,642,989.28 | -185,108,404.08 | -166,465,414.80 | -166,465,414.8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8,642,989.28 | -18,642,989.28 | |||||||||||||
| 2.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6,465,414.80 | -166,465,414.80 | -166,465,414.80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 |
| 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65,394,648.00 | 1,038,420,104.21 | 39,755,565.74 | 85,833,888.23 | 387,710,603.34 | 2,012,706,830.07 | 5,150,310,508.11 | 5,150,310,508.11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3年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72,697,766.00 | 1,150,318,655.62 | -7,149,962.46 | 351,452,557.99 | 1,955,362,924.37 | 5,122,681,941.52 | 105,700,158.74 | 5,228,382,100.26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72,697,766.00 | 1,150,318,655.62 | -7,149,962.46 | 351,452,557.99 | 1,955,362,924.37 | 5,122,681,941.52 | 105,700,158.74 | 5,228,382,100.26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 | -54,942,258.7 | 56,260,612.42 | 5,817,870.48 | 17,615,056.07 | 87,707,383.62 | -62,560.95 | -105,700,158. | -105,762,719. | |||||||
| 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0 | 74 | 69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817,870.48 | 272,592,216.29 | 278,410,086.77 | 4,705,792.16 | 283,115,878.93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4,942,258.70 | 56,260,612.42 | -111,202,871.12 | -110,405,950.90 | -221,608,822.02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5,982,309.61 | -45,982,309.61 | -45,982,309.61 | ||||||||||||
| 4.其他 | -8,959,949.09 | 56,260,612.42 | -65,220,561.51 | -110,405,950.90 | -175,626,512.41 | ||||||||||
| (三)利润分配 | 17,615,056.07 | -184,884,832.67 | -167,269,776.60 | 0.00 | -167,269,776.6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7,615,056.07 | -17,615,056.07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7,269,776.60 | -167,269,776.60 | -167,269,776.60 | ||||||||||||
| 4.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 |
| 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72,697,766.00 | 1,095,376,396.92 | 56,260,612.42 | -1,332,091.98 | 369,067,614.06 | 2,043,070,307.99 | 5,122,619,380.57 | 5,122,619,380.57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4年度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72,697,766.00 | 1,040,130,849.41 | 56,260,612.42 | -1,332,091.98 | 369,067,614.06 | 1,682,026,895.91 | 4,706,330,420.98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72,697,766.00 | 1,040,130,849.41 | 56,260,612.42 | -1,332,091.98 | 369,067,614.06 | 1,682,026,895.91 | 4,706,330,420.98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7,303,118.00 | -56,956,292.70 | -16,505,046.68 | 87,165,980.21 | 18,642,989.28 | 1,321,488.76 | 59,376,094.23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7,165,980.21 | 186,429,892.84 | 273,595,873.05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7,303,118.00 | -56,956,292.70 | -16,505,046.68 | -47,754,364.02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7,303,118.00 | -9,201,928.68 | -16,505,046.68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7,743,528.39 | -7,743,528.39 | ||||||||||
| 4.其他 | -40,010,835.63 | -40,010,835.63 | ||||||||||
| (三)利润分配 | 18,642,989.28 | -185,108,404.08 | -166,465,414.8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8,642,989.28 | -18,642,989.28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6,465,414.80 | -166,465,414.80 |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65,394,648.00 | 983,174,556.71 | 39,755,565.74 | 85,833,888.23 | 387,710,603.34 | 1,683,348,384.67 | 4,765,706,515.21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 项目 | 2023年度 |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672,697,766.00 | 1,086,113,159.02 | -7,149,962.46 | 351,452,557.99 | 1,690,761,167.91 | 4,793,874,688.46 |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 前期差错更正 | ||||||||||||
| 其他 |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672,697,766.00 | 1,086,113,159.02 | -7,149,962.46 | 351,452,557.99 | 1,690,761,167.91 | 4,793,874,688.46 |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 | -45,982,309.61 | 56,260,612.42 | 5,817,870.48 | 17,615,056.07 | -8,734,272.00 | -87,544,267.48 | ||||||
| 填列) |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817,870.48 | 176,150,560.67 | 181,968,431.15 |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5,982,309.61 | 56,260,612.42 | -102,242,922.03 |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5,982,309.61 | -45,982,309.61 | ||||||||||
| 4.其他 | 56,260,612.42 | -56,260,612.42 | ||||||||||
| (三)利润分配 | 17,615,056.07 | -184,884,832.67 | -167,269,776.60 |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7,615,056.07 | -17,615,056.07 |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7,269,776.60 | -167,269,776.60 |
| 3.其他 |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 6.其他 | ||||||||||||
| (五)专项储备 | ||||||||||||
| 1.本期提取 | ||||||||||||
| 2.本 |
| 期使用 | ||||||||||||
| (六)其他 |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672,697,766.00 | 1,040,130,849.41 | 56,260,612.42 | -1,332,091.98 | 369,067,614.06 | 1,682,026,895.91 | 4,706,330,420.98 |
三、公司基本情况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沧州明珠”)是以沧州明珠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为主体,于2001年7月8日依法整体变更而来的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6)168号文核准,公司于2007年1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00万股。
公司注册地址为河北省沧州高新区永济西路 77 号。公司所处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主要经营活动为生产和销售多类别管材管件、薄膜、锂离子电池隔膜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注册资本(股本)为1,665,394,648.00元,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7,030,942.00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648,363,706.00股。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5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公司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外,本财务报表均以历史成本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持续经营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制定了若干项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详见本附注五、29“收入”。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营业周期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采用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应收账款总额10%以上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 |
| 重要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应收账款总额10%以上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 |
| 重要的应收款项核销 | 单项计提金额占各类应收账款总额10%以上且金额大于1000万元 |
| 重要的投资活动 | 投资预算大于公司当期总资产10% |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单个项目预算大于1亿元 |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子公司净资产占公司净资产总额大于5% |
|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占公司净资产5%以上,或该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对公司当期损益影响大于10%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与发行权益性工具作为合并对价直接相关的交易费用,应当冲减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确定原则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权利)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或主体。
(2)合并财务报表编制的方法
①合并程序
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子公司与本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对子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必要的调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遵循重要性原则,对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内部交易及权益性投资项目予以抵销。
子公司的股东权益及当期净损益中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的部分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及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股东权益及净利润项下单独列示。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股东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②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
本公司从取得子公司的净资产和生产经营决策的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范围。
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公司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合并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
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应当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因购买子公司的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③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
本公司从丧失对子公司实际控制权之日起停止将其纳入合并范围,处置日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合营方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持有的期限短(一般为从购买之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认为现金等价物。
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资产负债表日,分别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对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当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含汇率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如属于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的,形成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2)外币财务报表的核算
公司对境外经营的财务报表进行折算时,遵循下列规定: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当月平均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现金流量表采用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当月平均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1、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债务工具投资,其分类取决于本公司持有该项投资的商业模式;权益工具投资,其分类取决于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是否作出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不可撤销的选择。本公司只有在改变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金融负债划分为以下两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①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①企业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在初始确认时,公司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并在满足条件时确认股利收入(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公司可以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本类中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指定一经做出,不得撤销):
①该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②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5)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②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③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3)金融工具的初始计量
本公司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公允价值通常为相关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交易价格。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存在差异的,公司区别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依据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的报价或者以仅使用可观察市场数据的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司将该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一项利得或损失。
在初始确认时,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其他方式确定的,公司将该公允价值与交易价格之间的差额递延。初始确认后,根据某一因素在相应会计期间的变动程度将该递延差额确认为相应会计期间的利得或损失。该因素应当仅限于市场参与者对该金融工具定价时将予考虑的因素,包括时间等。
(4)金融工具的后续计量
初始确认后,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
1)扣除已偿还的本金。
2)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
3)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除金融资产外,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相关期间损益。本公司在金融负债初始确认,依据准则规定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时,由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但如果该项会计处理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情况下,则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工具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则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①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②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
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②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8)金融工具减值
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1)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2)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等。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等。
4)以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当单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组合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账龄组合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账龄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
编制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龄自确认之日起计算。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组合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应收票据组合1 | 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 |
| 应收票据组合2 | 信用等级较低的银行承兑汇票 |
| 应收票据组合3 | 商业承兑汇票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认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故预期信用损失率为零。
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组合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 其他应收款组合1 | 备用金、员工借款、代缴职工社保 |
| 其他应收款组合2 | 保证金(含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 |
| 其他应收款组合3 | 其他往来款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5)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9)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以及长期应收款等。公司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详见附注11、金融工具第(8)项。
13、合同资产
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的,确认为合同资产。本公司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本公司对合同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节“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之“11、金融工具”。
14、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是指企业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具体划分为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及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原材料领用及库存商品发出计价采用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公司在中期期末或年度终了,根据存货全面清查的结果,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按估计的市价扣除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及销售费用和税金确定。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公司存货盘存采用永续盘存制度。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领用采用一次转销法摊销。
15、合同成本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16、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的确认条件:①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②出售计划需获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已经获得批准;③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及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的计量分别适用于其他相关会计准则。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①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②可收回金额。
本公司将符合持有待售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资产负债表日单独列报为流动资产中“持有待售资产”,与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资产直接相关的负债列报在流动负债中“持有待售负债”。
(2)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终止经营,是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已被公司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的、在经营和编制财务报表时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计划的一部分。
如果终止经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应当按照上述持有待售类别的列报要求处理。如果终止经营没有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而是被处置,无论当期或是可比会计期间的资产负债表中都不应当列报与之相关的持有待售资产或负债。
企业应当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净利润”项下增设“持续经营净利润”和“终止经营净利润”项目,以税后净额分别反映持续经营相关损益和终止经营相关损益。
17、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其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
(1)投资成本确定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公司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购买方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如果购买成本的公允价值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其差额作为商誉;如果购买成本的公允价值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作为投资成本,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具有商业实质且其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非货币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其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该项投资的投资成本,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以债务重组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其公允价值作为投资成本,公允价值与重组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中,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公司确认投资收益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定。
①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者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者利润外,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②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
计算确认应享有或应分担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时,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母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母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予以全额确认。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将原计入股东权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部分按相应的比例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4)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投资企业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应当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投资方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其联营企业。
18、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成本法计量折旧或摊销方法
(1)确认依据: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主要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投资性房地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
A、该投资性房地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B、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2)计量方法:取得的投资性房地产,按照取得时的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3)后续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建筑物的后续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土地使用权的后续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相同的方法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19、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公司的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同时将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扣除;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30年 | 5% | 3.2%-9.5% |
| 机器设备及其他生产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年、15年 | 5% | 6.33%、9.5% |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5年 | 5% | 19% |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3) 其他说明
本公司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0、在建工程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1)在建工程指正在兴建中的资本性资产,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等。按实际发生的支出确定工程成本。在建工程成本还包括应当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和汇兑损益。
(2)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时限: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结转固定资产,次月开始计提折旧,若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则先预估价值结转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办理竣工决算手续后按实际成本调整原估计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折旧额。
21、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的内容及资本化原则
公司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摊销、辅助费用及外币借款汇兑差额。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投资性房产等。
(2)资本化期间
借款费用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开始资本化: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如果中断是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继续进行。
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应当停止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公司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
公司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2、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1)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公司在取得时判定其使用寿命,按照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在其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相关成本、费用核算。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内不进行摊销,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在每个会计期间进行减值测试。
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取得的无形资产,其使用寿命不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没有明确的合同或法律规定的,公司综合各方面情况,如聘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或与同行业的情况进行比较以及企业的历史经验等,来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限。
如果经过这些努力,确实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将其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如下:
| 类别 | 使用寿命 | 摊销方法 | 依据 |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直线法 | 产权登记期限 |
| 非专利技术 | 5年 | 直线法 | 预期经济利益年限 |
| 软件 | 3-5年 | 直线法 | 预期经济利益年限 |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不同于以前的估计,则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改变其摊销年限;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则按照使用寿命有限无形资产的处理原则处理。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
本公司研发支出为公司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研发人员职工薪酬、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其他费用等。
划分本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具体标准为:研究阶段是指本公司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探索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阶段。开发阶段是指在进行商业性大批量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①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②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③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④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⑤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在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予以资本化,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3、长期资产减值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性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一般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24、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指公司已经发生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如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用按受益期限平均摊销。
25、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26、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主要包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主要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①设定提存计划: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②设定受益计划: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提出给予补偿的建议,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收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
27、预计负债
公司与或有事项相关义务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确认为预计负债:①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②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于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进行复核,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28、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公司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和以现金结算两类。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而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作为对价进行结算的交易。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服务而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的交付现金或其他资产的义务的交易。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活跃市场没有报价的,参照具有类似交易条款的期权的市场价格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类似交易条件市场价格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所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企业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企业承担的负债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企业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29、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1)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
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
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产出法是根据已转移给客户的商品对于客户的价值确定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商品销售收入。
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商品销售合同通常仅包含转让管材管件、锂离子电池隔膜、BOPA薄膜等的单项履约义务。公司通常在综合考虑下列因素的基础上,以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时点确认收入:取得商品的现时收款权利、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的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的转移、商品实物资产的转移、客户接受该商品。控制权转移的具体判断依据为:
国内销售,依据销售合同约定的时间按期供货,以经客户确认的实物收货凭据、到货交接签收单等为依据确认销售收入。出口销售,按出口订单约定时间按期供货,在办理海关报关手续并获取装箱提单后确认销售收入。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30、政府补助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3)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31、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
①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果无法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使得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相关的经济利益无法实现的,则不应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②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利用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递延所得税负债
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32、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变更日,本公司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公司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1、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一项或多项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各项单独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使用权资产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公司使用的起始日期。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进行会计处理。
租赁负债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公司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1)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2)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的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3)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因租赁期变化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公司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1)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2)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分摊的基础为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各自的单独价格。
租赁的分类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公司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 详见“其他说明” | 详见“其他说明” | 0.00 |
其他说明:
2023 年 11 月 9 日,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三方面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解释第17号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8号”),对“关于浮动收费法下作为基础项目持有的投资性房地产后续计量”、“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两方面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解释第18号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增值税 | 应纳税销售收入 | 13%、9%、6%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缴纳流转税税额 | 7%、5%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25%、15% |
|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应缴纳流转税税额 | 3%、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 25% |
| 沧州东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25% |
| 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 | 15% |
| 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 25% |
| 芜湖明珠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 25% |
| 重庆明珠塑料有限公司 | 15% |
| 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 | 25% |
| 德州东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 |
| 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 15% |
| 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 | 15% |
| 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 | 15% |
2、税收优惠
子公司重庆明珠塑料有限公司享受《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0年第23号)文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经批准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213001341,有效期3年),自2022年起三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孙公司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1日经批准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413001732,有效期3年),自2024年起三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孙公司德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经批准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237004132,有效期3年),自2022年起三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孙公司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经批准获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
GR202434004085,有效期3年),自2024年起三年内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库存现金 | 602,688.07 | 873,384.73 |
| 银行存款 | 659,062,623.80 | 795,360,320.33 |
| 其他货币资金 | 28,249,128.45 | 4,769,842.55 |
| 合计 | 687,914,440.32 | 801,003,547.61 |
其他说明:
期末余额中其他货币资金28,249,128.45元主要是履约保函保证金、承兑汇票保证金、冻结资金、数字人民币等。
2、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102,228,292.01 | 46,520,042.71 |
| 商业承兑票据 | 18,206,621.00 | 9,277,817.59 |
| 合计 | 120,434,913.01 | 55,797,860.30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121,132,528.27 | 100.00% | 697,615.26 | 0.58% | 120,434,913.01 | 56,125,344.67 | 100.00% | 327,484.37 | 0.58% | 55,797,860.30 |
| 其中: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121,132,528.27 | 100.00% | 697,615.26 | 0.58% | 120,434,913.01 | 56,125,344.67 | 100.00% | 327,484.37 | 0.58% | 55,797,860.30 |
| 合计 | 121,132,528.27 | 100.00% | 697,615.26 | 0.58% | 120,434,913.01 | 56,125,344.67 | 100.00% | 327,484.37 | 0.58% | 55,797,860.3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银行承兑汇票 | 102,742,002.01 | 513,710.00 | 0.50% |
| 商业承兑汇票 | 18,390,526.26 | 183,905.26 | 1.00% |
| 合计 | 121,132,528.27 | 697,615.26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327,484.37 | 370,130.89 | 697,615.26 | |||
| 合计 | 327,484.37 | 370,130.89 | 697,615.26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票据 | 75,675,533.04 | |
| 合计 | 75,675,533.04 |
3、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771,875,616.96 | 810,013,071.53 |
| 1至2年 | 79,035,701.51 | 56,021,382.38 |
| 2至3年 | 9,023,490.68 | 4,222,776.35 |
| 3年以上 | 47,411,788.26 | 50,058,496.28 |
| 3至4年 | 1,286,748.49 | 2,964,100.81 |
| 4至5年 | 2,726,651.93 | 3,514,573.56 |
| 5年以上 | 43,398,387.84 | 43,579,821.91 |
| 合计 | 907,346,597.41 | 920,315,726.5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7,027,864.82 | 17.31% | 46,657,042.44 | 29.71% | 110,370,822.38 | 212,231,106.58 | 23.06% | 51,674,126.50 | 24.35% | 160,556,980.08 |
| 其中: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7,027,864.82 | 17.31% | 46,657,042.44 | 29.71% | 110,370,822.38 | 212,231,106.58 | 23.06% | 51,674,126.50 | 24.35% | 160,556,980.08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50,318,732.59 | 82.69% | 45,653,967.36 | 6.08% | 704,664,765.23 | 708,084,619.96 | 76.94% | 38,424,068.17 | 5.43% | 669,660,551.79 |
| 其中: | ||||||||||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 | 750,318,732.59 | 82.69% | 45,653,967.36 | 6.08% | 704,664,765.23 | 708,084,619.96 | 76.94% | 38,424,068.17 | 5.43% | 669,660,551.79 |
| 准备的应收账款 | ||||||||||
| 合计 | 907,346,597.41 | 100.00% | 92,311,009.80 | 10.17% | 815,035,587.61 | 920,315,726.54 | 100.00% | 90,098,194.67 | 9.79% | 830,217,531.8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燃易信 | 136,425,095.42 | 1,364,250.95 | 93,721,614.51 | 937,216.15 | 1.00% | 风险较低 |
| 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 | 14,980,856.60 | 14,980,856.60 | 14,980,856.60 | 14,980,856.60 | 100.00% | 收回困难 |
| 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 12,157,409.10 | 12,157,409.10 | 11,771,514.24 | 11,771,514.24 | 100.00% | 收回困难 |
| 合计 | 163,563,361.12 | 28,502,516.65 | 120,473,985.35 | 27,689,586.99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661,145,269.13 | 29,751,537.11 | 4.50% |
| 1至2年 | 78,022,780.85 | 11,703,417.12 | 15.00% |
| 2至3年 | 8,306,864.93 | 2,076,716.23 | 25.00% |
| 3至4年 | 1,286,748.49 | 707,711.67 | 55.00% |
| 4至5年 | 949,893.09 | 807,409.13 | 85.00% |
| 5年以上 | 607,176.10 | 607,176.10 | 100.00% |
| 合计 | 750,318,732.59 | 45,653,967.36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1,674,126.50 | -487,597.41 | 1,458,098.87 | 3,071,387.78 | 46,657,042.44 | |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8,424,068.17 | 7,229,899.19 | 45,653,967.36 | |||
| 合计 | 90,098,194.67 | 6,742,301.78 | 1,458,098.87 | 3,071,387.78 | 92,311,009.80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本期未发生重要应收账款的核销。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客户一-燃易信 | 93,721,614.51 | 93,721,614.51 | 9.83% | 937,216.15 | |
| 客户二 | 49,514,310.21 | 49,514,310.21 | 5.19% | 2,228,143.96 | |
| 客户三 | 44,837,901.06 | 1,629,425.75 | 46,467,326.81 | 4.87% | 2,091,029.71 |
| 客户四 | 20,049,407.78 | 20,049,407.78 | 2.10% | 902,223.35 | |
| 客户五 | 14,653,131.57 | 5,202,837.76 | 19,855,969.33 | 2.08% | 893,518.62 |
| 合计 | 222,776,365.13 | 6,832,263.51 | 229,608,628.64 | 24.07% | 7,052,131.79 |
4、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应收质保金 | 46,055,426.91 | 2,072,494.21 | 43,982,932.70 | 48,252,257.16 | 2,171,351.57 | 46,080,905.59 |
| 合计 | 46,055,426.91 | 2,072,494.21 | 43,982,932.70 | 48,252,257.16 | 2,171,351.57 | 46,080,905.5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其中: |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 合同资产坏账准备 | -98,857.36 | |||
| 合计 | -98,857.36 |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84,846,613.24 | 130,333,297.77 |
| 合计 | 84,846,613.24 | 130,333,297.77 |
(2)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340,462,665.42 | |
| 商业承兑汇票 | ||
| 合计 | 340,462,665.42 |
(3) 其他说明
期末应收款项融资均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因银行或其他出票人违约而产生重大损失,故预期信用损失率为零,未计提减值准备。
6、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27,514,091.24 | 24,817,860.06 |
| 合计 | 27,514,091.24 | 24,817,860.06 |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保证金、押金等 | 22,996,467.22 | 16,177,765.86 |
| 职员备用金 | 1,195,521.60 | 1,153,161.29 |
| 水电费 | 37,458.41 | 49,239.91 |
| 房租 | 3,270,637.92 | 2,516,293.24 |
| 股权转让款 | 13,150,644.75 | 19,350,000.00 |
| 其他 | 1,717,531.20 | 1,451,014.51 |
| 合计 | 42,368,261.10 | 40,697,474.81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18,570,927.04 | 15,771,835.16 |
| 1至2年 | 7,633,380.34 | 21,740,628.29 |
| 2至3年 | 14,363,505.72 | 1,414,192.00 |
| 3年以上 | 1,800,448.00 | 1,770,819.36 |
| 3至4年 | 533,300.00 | 487,911.36 |
| 4至5年 | 409,710.00 | 99,305.00 |
| 5年以上 | 857,438.00 | 1,183,603.00 |
| 合计 | 42,368,261.10 | 40,697,474.81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其中: |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855,680.75 | 13,000,000.00 | 23,934.00 | 15,879,614.75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 在本期 | ||||
| 本期计提 | 827,628.36 | 827,628.36 | ||
| 本期转回 | 1,849,355.25 | 1,849,355.25 | ||
| 本期核销 | 3,718.00 | 3,718.00 |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3,679,591.11 | 11,150,644.75 | 23,934.00 | 14,854,169.86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5,879,614.75 | 827,628.36 | 1,849,355.25 | 3,718.00 | 14,854,169.86 | |
| 合计 | 15,879,614.75 | 827,628.36 | 1,849,355.25 | 3,718.00 | 14,854,169.86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本期未发生重要应收账款的核销。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田建红 | 股权转让款 | 10,000,000.00 | 2-3年 | 23.60% | 8,000,000.00 |
| 新奥阳光易采科 | 保证金 | 7,043,395.40 | 1年以内: | 16.62% | 362,599.11 |
| 技有限公司 | 6,608,668.61元 1-2年:434,726.79元 | ||||
| 沧州洁通塑料有限公司 | 房租、水电费 | 3,270,637.92 | 1年以内:1,885,550.51元 1-2年:1,385,087.41元 | 7.72% | 292,612.88 |
| 高红梅 | 股权转让款 | 3,150,644.75 | 2-3年 | 7.44% | 3,150,644.75 |
| 昆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500,000.00 | 1-2年 | 3.54% | 225,000.00 |
| 合计 | 24,964,678.07 | 58.92% | 12,030,856.74 |
7、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 1年以内 | 32,549,952.83 | 95.63%010 | 29,406,221.14 | 98.51% |
| 1至2年 | 1,236,830.90 | 3.63% | 242,443.55 | 0.81% |
| 2至3年 | 157,949.71 | 0.46% | 81,523.00 | 0.27% |
| 3年以上 | 94,646.80 | 0.28% | 121,704.44 | 0.41% |
| 合计 | 34,039,380.24 | 29,851,892.13 | ||
注:010 该比例因合计比例100%进行调整百分比尾数。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本期无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付款项。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 | 占预付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 供应商一 | 8,577,309.73 | 25.20 |
| 供应商二 | 4,092,825.13 | 12.02 |
| 供应商三 | 3,032,021.35 | 8.91 |
| 供应商四 | 3,012,222.33 | 8.85 |
| 供应商五 | 2,748,900.00 | 8.08 |
| 合计 | 21,463,278.54 | 63.06 |
其他说明:
8、存货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原材料 | 211,476,323.36 | 12,316,950.57 | 199,159,372.79 | 211,856,158.76 | 8,657,521.38 | 203,198,637.38 |
| 库存商品 | 154,575,809.92 | 18,419,104.79 | 136,156,705.13 | 132,845,418.93 | 11,319,197.62 | 121,526,221.31 |
| 发出商品 | 14,060,031.31 | 962,337.77 | 13,097,693.54 | 6,323,042.03 | 466,823.72 | 5,856,218.31 |
| 委托加工物资 | 986,119.26 | 986,119.26 | 1,193,297.53 | 1,193,297.53 | ||
| 合计 | 381,098,283.85 | 31,698,393.13 | 349,399,890.72 | 352,217,917.25 | 20,443,542.72 | 331,774,374.53 |
(2)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 原材料 | 8,657,521.38 | 11,947,047.89 | 8,287,618.70 | 12,316,950.57 | ||
| 库存商品 | 11,319,197.62 | 15,675,769.48 | 8,575,862.31 | 18,419,104.79 | ||
| 发出商品 | 466,823.72 | 962,337.77 | 466,823.72 | 962,337.77 | ||
| 合计 | 20,443,542.72 | 28,585,155.14 | 17,330,304.73 | 31,698,393.13 | ||
注:存货可变现净值按估计的售价扣除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及销售费用和税金确定。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3) 其他说明
期末存货无用于抵押、担保的情况。
9、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 张庄子厂区资产 | 6,372,111.06 | 6,372,111.06 | 30,200,000.00 | 15,401,854.60 | 2025年02月28日 | |
| 合计 | 6,372,111.06 | 6,372,111.06 | 30,200,000.00 | 15,401,854.60 |
其他说明:
注:公司于2024年11月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了《张庄子厂区土地及房产项目出售方案》,将位于沧州市运河区沧石路张庄子工业园区的土地、房产及配套设施全部出售;2024年12月30日,沧州锦邦科技有限公司竞价成功,买受张庄子工业园区的相关资产,双方签订成交确认书和转让合同;截止2024年12月31日,沧州锦邦科技有限公司已支付交易保证金3,100万,公司将相关资产由投资性房地产6,259,128.63元、固定资产112,982.43元转为持有待售资产,双方已于2025年2月办理完成工商股权过户登记。1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1、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抵扣增值税 | 91,072,441.08 | 82,843,531.08 |
| 待认证增值税 | 63,899,497.82 | 74,168,230.95 |
| 预缴所得税 | 2,077,018.22 | |
| 合计 | 157,048,957.12 | 157,011,762.03 |
其他说明:
1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 1,255,226.42 | 1,255,226.42 | ||||||
| 合计 | 1,255,226.42 | 1,255,226.42 |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 | 指定为以公允 | 其他综合收益 |
| 入 | 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
| 沧州渤海新区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 1,170,221.09 | 2,937,213.25 | 非交易性,长期持有 |
其他说明:
1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二、联营企业 | ||||||||||||
|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54,116,160.35 | 84,699,560.72 | 87,165,980.21 | -40,010,835.63 | 1,285,970,865.65 | |||||||
| 黄骅中燃天然气输配有限公司 | 6,460,987.05 | 86,422.92 | 6,547,409.97 | |||||||||
| 小计 | 1,160,577,147.40 | 84,785,983.64 | 87,165,980.21 | -40,010,835.63 | 1,292,518,275.62 | |||||||
| 合计 | 1,160,577,147.40 | 84,785,983.64 | 87,165,980.21 | -40,010,835.63 | 1,292,518,275.62 |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其他说明:
14、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土地使用权 | 在建工程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29,040,116.03 | 12,959,295.09 | 41,999,411.12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外购 | ||||
| (2)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转入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590,379.79 | 9,379,222.00 | 19,969,601.79 | |
| (1)处置 | ||||
| (2)其他转出 | 10,590,379.79 | 9,379,222.00 | 19,969,601.79 | |
| 4.期末余额 | 18,449,736.24 | 3,580,073.09 | 22,029,809.33 | |
| 二、累计折旧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19,674,684.62 | 4,526,323.38 | 24,201,008.00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990,696.24 | 250,718.55 | 1,241,414.79 | |
| (1)计提或摊销 | 990,696.24 | 250,718.55 | 1,241,414.79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9,721,047.51 | 3,989,425.65 | 13,710,473.16 | |
| (1)处置 | ||||
| (2)其他转出 | 9,721,047.51 | 3,989,425.65 | 13,710,473.16 | |
| 4.期末余额 | 10,944,333.35 | 787,616.28 | 11,731,949.63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2)其他转出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505,402.89 | 2,792,456.81 | 10,297,859.70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9,365,431.41 | 8,432,971.71 | 17,798,403.12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其他说明: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15、固定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固定资产 | 2,204,465,513.21 | 1,715,272,369.60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合计 | 2,204,465,513.21 | 1,715,272,369.60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运输设备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941,372,534.46 | 2,197,587,253.36 | 31,018,791.67 | 19,109,498.53 | 3,189,088,078.0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1,955,265.28 | 713,852,984.44 | 2,834,305.00 | 1,894,905.12 | 760,537,459.84 |
| (1)购置 | 2,208,145.64 | 7,970,021.92 | 1,482,919.44 | 1,230,126.39 | 12,891,213.39 |
| (2)在建工程转入 | 39,747,119.64 | 705,882,962.52 | 1,351,385.56 | 664,778.73 | 747,646,246.4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743,860.89 | 45,472,614.37 | 897,704.84 | 6,655,006.23 | 82,769,186.33 |
| (1)处置或报废 | 29,743,860.89 | 45,472,614.37 | 897,704.84 | 6,655,006.23 | 82,769,186.33 |
| 4.期末余额 | 953,583,938.85 | 2,865,967,623.43 | 32,955,391.83 | 14,349,397.42 | 3,866,856,351.53 |
| 二、累计折旧 | |||||
| 1.期初余额 | 245,094,955.53 | 1,190,113,255.68 | 23,807,143.20 | 14,800,354.01 | 1,473,815,708.4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9,197,905.63 | 179,783,583.57 | 1,834,930.90 | 1,256,601.91 | 232,073,022.01 |
| (1)计提 | 49,197,905.63 | 179,783,583.57 | 1,834,930.90 | 1,256,601.91 | 232,073,022.0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6,070,931.50 | 33,528,561.91 | 814,284.41 | 6,322,255.93 | 56,736,033.75 |
| (1)处置或报废 | 16,070,931.50 | 33,528,561.91 | 814,284.41 | 6,322,255.93 | 56,736,033.75 |
| 4.期末余额 | 278,221,929.66 | 1,336,368,277.34 | 24,827,789.69 | 9,734,699.99 | 1,649,152,696.68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238,141.64 | 13,238,141.64 | |||
| (1)计提 | 13,238,141.64 | 13,238,141.64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或报废 | |||||
| 4.期末余额 | 13,238,141.64 | 13,238,141.64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75,362,009.19 | 1,516,361,204.45 | 8,127,602.14 | 4,614,697.43 | 2,204,465,513.2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96,277,578.93 | 1,007,473,997.68 | 7,211,648.47 | 4,309,144.52 | 1,715,272,369.60 |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 沧州制膜扩建项目厂房 | 38,170,393.51 | 权证正在办理中 |
| 芜湖制膜倒班宿舍 | 12,567,814.67 | 权证正在办理中 |
| 芜湖制膜PA车间 | 57,216,303.12 | 权证正在办理中 |
| 芜湖制膜检测中心 | 9,238,799.22 | 权证正在办理中 |
| 芜湖隔膜1#厂房 | 69,087,334.14 | 权证正在办理中 |
| 芜湖隔膜涂布分切车间 | 52,751,867.81 | 权证正在办理中 |
| 芜湖隔膜公用工程站房 | 6,234,725.98 | 权证正在办理中 |
| 芜湖隔膜危废库 | 982,568.81 | 权证正在办理中 |
| 芜湖隔膜中控室 | 371,559.63 | 权证正在办理中 |
| 芜湖隔膜检测室 | 280,733.94 | 权证正在办理中 |
| 芜湖隔膜消防泵房 | 917,431.19 | 权证正在办理中 |
| 合 计 | 247,819,532.02 |
其他说明:
期末无抵押的固定资产。
(3)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 沧州锂电隔膜公司干法资产 | 21,185,644.80 | 7,947,503.16 | 13,238,141.64 | 10年 | 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 | 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 | 未来现金流量:根据管理层对市场发展的预期 折现率:反映当前市场货币时间价值和相关资产组特定风险的报酬率 |
| 合计 | 21,185,644.80 | 7,947,503.16 | 13,238,141.64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不适用。其他说明:
16、在建工程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在建工程 | 1,102,678,703.38 | 1,062,521,598.83 |
| 工程物资 | 6,372.42 | 501,921.02 |
| 合计 | 1,102,685,075.80 | 1,063,023,519.85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海陆油田输送系统增强复合 | 2,073,344.88 | 2,073,344.88 | ||||
| 材料及管道升级项目 | ||||||
| 德州东鸿制膜年产3000万平方米PVDF涂布隔膜项目 | 30,171,747.50 | 30,171,747.50 | ||||
| 芜湖明珠隔膜年产4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 504,820,981.55 | 504,820,981.55 | 654,421,804.82 | 654,421,804.82 | ||
| 芜湖明珠制膜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 | 325,285,782.01 | 325,285,782.01 | ||||
| 沧州东鸿制膜尼龙薄膜扩建项目 | 3,066,248.75 | 3,066,248.75 | 26,922,921.82 | 26,922,921.82 | ||
| 沧州东鸿制膜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 | 275,111,203.86 | 275,111,203.86 | 11,587,506.00 | 11,587,506.00 | ||
| 锂电隔膜年产5亿平米干法锂离子隔膜项目 | 248,843,656.12 | 248,843,656.12 | 257,680.75 | 257,680.75 | ||
| 锂电隔膜年产12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 65,532,550.98 | 65,532,550.98 | 1,796,910.17 | 1,796,910.17 | ||
| 在安装设备 | 2,032,955.02 | 2,032,955.02 | 5,890,173.08 | 5,890,173.08 | ||
| 其他升级改造项目 | 3,271,107.10 | 3,271,107.10 | 4,113,727.80 | 4,113,727.80 | ||
| 合计 | 1,102,678,703.38 | 1,102,678,703.38 | 1,062,521,598.83 | 1,062,521,598.8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 芜湖明珠隔膜年产4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 1,490,390,000.00 | 654,421,804.82 | 151,875,895.61 | 301,476,718.88 | 504,820,981.55 | 92.05% | 87.5% | 44,599,169.04 | 13,094,274.53 | 4.60% | 自筹/借款 |
| 芜湖明珠制膜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 | 528,570,000.00 | 325,285,782.01 | 2,861,238.08 | 328,147,020.09 | 92.29% | 100% | 募集资金 | |||||
| 沧州东鸿制膜尼龙薄膜扩建项目 | 163,644,100.00 | 26,922,921.82 | 45,331,692.57 | 69,188,365.64 | 3,066,248.75 | 39.95% | 85% | 自筹 | ||||
| 沧州东鸿制膜年产38000吨高阻隔尼龙薄膜项目 | 484,170,000.00 | 11,587,506.00 | 263,523,697.86 | 275,111,203.86 | 72.07% | 50% | 募集资金 | |||||
| 年产5亿平米干法锂离子隔膜项目 | 350,000,000.00 | 257,680.75 | 248,585,975.37 | 248,843,656.12 | 66.03% | 90% | 自筹/借款 | |||||
| 年产12亿平方米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项目 | 3,500,000,000.00 | 1,796,910.17 | 63,735,640.81 | 65,532,550.98 | 13.43% | 21.73% | 219,774.60 | 219,774.60 | 3.55% | 自筹/借款 | ||
| 合计 | 6,516,774,100.00 | 1,020,272,605.57 | 775,914,140.30 | 698,812,104.61 | 1,097,374,641.26 | 44,818,943.64 | 13,314,049.13 |
(3)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本公司期末在建工程不存在减值情形,未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5) 工程物资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工程物资 | 6,372.42 | 6,372.42 | 501,921.02 | 501,921.02 | ||
| 合计 | 6,372.42 | 6,372.42 | 501,921.02 | 501,921.02 | ||
其他说明:
17、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其他 | 合计 |
| 一、账面原值 | |||||
| 1.期初余额 | 401,810,738.03 | 1,145,000.00 | 4,450,256.62 | 407,405,994.65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04,522.77 | 823,554.72 | 1,228,077.49 | ||
| (1)购置 | 404,522.77 | 823,554.72 | 1,228,077.49 | ||
| (2)内部研发 |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353,930.00 | 5,353,930.00 | |||
| (1)处置 | 5,353,930.00 | 5,353,930.00 | |||
| 4.期末余额 | 396,861,330.80 | 1,145,000.00 | 5,273,811.34 | 403,280,142.14 | |
| 二、累计摊销 | |||||
| 1.期初余额 | 42,146,813.80 | 1,145,000.00 | 4,101,915.35 | 47,393,729.15 | |
| 2.本期增加金额 | 8,075,823.35 | 260,177.70 | 8,336,001.05 | ||
| (1)计提 | 8,075,823.35 | 260,177.70 | 8,336,001.05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924,067.76 | 1,924,067.76 | |||
| (1)处置 | 1,924,067.76 | 1,924,067.76 | |||
| 4.期末余额 | 48,298,569.39 | 1,145,000.00 | 4,362,093.05 | 53,805,662.44 | |
| 三、减值准备 |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 (1)计提 |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 (1)处置 | |||||
| 4.期末余额 | |||||
| 四、账面价值 | |||||
| 1.期末账面价值 | 348,562,761.41 | 911,718.29 | 349,474,479.70 | ||
| 2.期初账面价值 | 359,663,924.23 | 348,341.27 | 360,012,265.50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其他说明:
本期末无未办妥权证的无形资产。
(3) 其他说明
期末抵押的无形资产情况详见本附注七-20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容量热费 | 30,565.54 | 26,199.24 | 4,366.30 | ||
| 土方 | 8,349.64 | 4,174.92 | 4,174.72 | ||
| 公用围墙改良支出 | 13,882.99 | 9,800.04 | 4,082.95 | ||
| 净化车间土建 | 4,255,600.43 | 810,590.52 | 3,445,009.91 | ||
| 合计 | 4,308,398.60 | 850,764.72 | 3,457,633.88 |
其他说明:
1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资产减值准备 | 33,409,858.64 | 5,870,534.22 | 22,148,070.57 | 4,013,418.71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20,052,797.59 | 3,304,823.80 | 5,396,648.11 | 1,910,557.21 |
| 信用减值准备 | 111,400,430.24 | 24,088,020.89 | 93,305,293.79 | 23,315,721.23 |
| 政府补助 | 4,043,606.21 | 771,551.98 | 3,154,878.42 | 619,625.11 |
| 发出商品 | 36,623.50 | 9,155.87 | ||
| 预提费用 | 1,042,445.09 | 156,366.76 | 906,755.85 | 136,013.39 |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 37,300,000.00 | 9,325,000.00 | 37,300,000.00 | 9,325,000.00 |
| 未弥补亏损 | 13,290,594.51 | 3,322,648.63 | ||
| 拆迁补偿款 | 6,300,000.00 | 1,575,000.00 | 90,841,635.00 | 22,710,408.75 |
| 股权激励 | 4,053,817.64 | 1,362,221.39 | ||
| 基坑回填资金 | 5,302,228.55 | 1,325,557.14 | 5,424,823.43 | 1,356,205.86 |
| 合计 | 232,141,960.83 | 49,739,503.42 | 262,568,546.31 | 64,758,327.52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358,156,262.08 | 63,044,683.48 | 397,058,073.84 | 70,130,997.75 |
| 合计 | 358,156,262.08 | 63,044,683.48 | 397,058,073.84 | 70,130,997.75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9,739,503.42 | 64,758,327.52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63,044,683.48 | 70,130,997.75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亏损 | 383,540,904.77 | 369,167,736.71 |
| 合计 | 383,540,904.77 | 369,167,736.71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 2027 | 7,888,127.94 | ||
| 2028 | 27,055,341.28 | ||
| 2029 | 74,717,595.96 | 96,978,164.65 | |
| 2030 | 85,593,968.77 | 137,669,821.98 | |
| 2031 | 66,175,481.63 | 67,073,441.55 | |
| 2032 | 52,693,837.13 | 32,502,839.31 | |
| 2033 | 9,168,509.56 | ||
| 2034 | 95,191,511.72 | ||
| 合计 | 383,540,904.77 | 369,167,736.71 |
其他说明:
2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预付设备款 | 223,455,790.93 | 223,455,790.93 | 306,425,471.93 | 306,425,471.93 | ||
| 预付工程款 | 1,719,597.74 | 1,719,597.74 | 8,831,102.80 | 8,831,102.80 | ||
| 预付软件款 | 1,195,440.24 | 1,195,440.24 | ||||
| 合计 | 226,370,828.91 | 226,370,828.91 | 315,256,574.73 | 315,256,574.73 | ||
其他说明:
2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 货币资金 | 13,249,128.45 | 13,249,128.45 | 其他 | 承兑汇票保证金等 | 4,769,842.55 | 4,769,842.55 | 其他 | 承兑汇票保证金等 |
| 固定资产 | 56,134,840.90 | 32,139,710.24 | 抵押 | 抵押借款 | ||||
| 无形资产 | 18,300,754.59 | 14,640,603.39 | 抵押 | 抵押借款 | ||||
| 投资性房地产 | 20,123,036.00 | 9,594,397.93 | 抵押 | 抵押借款 | ||||
| 合计 | 13,249,128.45 | 13,249,128.45 | 99,328,474.04 | 61,144,554.11 | ||||
其他说明:
2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保证借款 | 450,000,000.00 | 315,000,000.00 |
| 质押+保证借款 | 10,000,000.00 | |
| 保理融资 | 10,000,000.00 | |
| 短期借款利息 | 337,293.10 | 341,695.82 |
| 贴现燃易信(未到期) | 61,374,089.14 | |
| 合计 | 460,337,293.10 | 386,715,784.96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23、应付票据
单位:元
|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银行承兑汇票 | 23,461,537.65 | 545,782.65 |
| 合计 | 23,461,537.65 | 545,782.65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00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不适用。
24、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外购成品、材料款 | 230,292,709.55 | 203,775,188.82 |
| 工程、设备款 | 231,534,800.01 | 144,365,329.05 |
| 其他 | 14,439,095.45 | 24,216,893.00 |
| 合计 | 476,266,605.01 | 372,357,410.87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河北天圣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 3,685,951.38 | 工程尚未最终结算 |
| 深圳市新嘉拓自动化技术有限公司 | 8,720,779.00 | 设备尚未验收 |
| 合计 | 12,406,730.38 |
其他说明:
25、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付款 | 101,699,356.62 | 83,290,529.82 |
| 合计 | 101,699,356.62 | 83,290,529.82 |
(1)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代理佣金 | 8,627,722.86 | 8,925,744.32 |
| 业务风险金 | 1,410,497.33 | 1,553,759.02 |
| 运费 | 9,770,733.85 | 8,111,326.48 |
| 客户、供应商、职员保证金等 | 11,885,985.69 | 9,025,069.37 |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36,286,428.92 | 52,791,475.60 |
| 房地产转让保证金 | 31,000,000.00 | |
| 其他 | 2,717,987.97 | 2,883,155.03 |
| 合计 | 101,699,356.62 | 83,290,529.82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 业务风险金 | 1,214,597.33 | 见注:① |
| 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36,286,428.92 | 尚未解锁 |
| 合计 | 37,501,026.25 |
其他说明:
注:①公司为规避应收账款的坏账风险,自业务人员的绩效工资中提取一定比例的业务风险金,将视业务人员欠款风险情况安排业务风险金的发放。
26、合同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预收货款 | 18,309,344.61 | 12,198,076.32 |
| 合计 | 18,309,344.61 | 12,198,076.32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27、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一、短期薪酬 | 50,317,856.50 | 247,414,772.56 | 252,070,118.49 | 45,662,510.57 |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28,090,158.77 | 28,089,273.67 | 885.10 | |
| 三、辞退福利 | 226,395.33 | 226,395.33 | ||
| 合计 | 50,317,856.50 | 275,731,326.66 | 280,385,787.49 | 45,663,395.67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7,969,388.41 | 209,056,945.56 | 213,325,065.78 | 23,701,268.19 |
| 2、职工福利费 | 14,673,805.34 | 14,673,805.34 | ||
| 3、社会保险费 | 15,557,912.88 | 15,557,373.79 | 539.09 |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4,035,661.99 | 14,035,162.65 | 499.34 | |
| 工伤保险费 | 1,522,250.89 | 1,522,211.14 | 39.75 | |
| 4、住房公积金 | 3,983,739.75 | 3,983,621.75 | 118.00 | |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2,348,468.09 | 4,142,369.03 | 4,530,251.83 | 21,960,585.29 |
| 合计 | 50,317,856.50 | 247,414,772.56 | 252,070,118.49 | 45,662,510.57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1、基本养老保险 | 26,967,992.02 | 26,967,144.02 | 848.00 | |
| 2、失业保险费 | 1,122,166.75 | 1,122,129.65 | 37.10 | |
| 合计 | 28,090,158.77 | 28,089,273.67 | 885.10 |
其他说明:
28、应交税费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增值税 | 4,653,569.70 | 1,864,693.56 |
| 企业所得税 | 6,324,976.90 | 51,036,747.79 |
| 个人所得税 | 99,743.30 | 194,021.69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23,690.12 | 159,543.82 |
| 教育费附加 | 140,302.05 | 76,054.37 |
| 地方教育附加 | 93,534.72 | 50,702.91 |
| 房产税 | 894,651.96 | 427,405.79 |
| 土地使用税 | 801,858.80 | 736,471.90 |
| 印花税 | 490,578.67 | 429,229.18 |
| 水利基金 | 51,136.54 | 27,947.68 |
| 环保税 | 279.60 | 1,575.57 |
| 合计 | 13,874,322.36 | 55,004,394.26 |
其他说明:
29、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05,738,000.00 | 32,958,439.62 |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 | 1,126,304.01 |
| 合计 | 206,864,304.01 | 32,958,439.62 |
其他说明:
30、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待转销项税 | 2,218,186.53 | 1,585,683.22 |
| 搬迁补偿款 | 6,300,000.00 | 90,841,635.00 |
| 合计 | 8,518,186.53 | 92,427,318.22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
| 合计 |
其他说明:
31、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保证借款 | 714,476,100.00 | 655,880,500.00 |
| 质押+保证借款 | 99,700,000.00 | |
| 合计 | 814,176,100.00 | 655,880,50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32、递延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 政府补助 | 174,704,793.08 | 25,407,981.43 | 15,785,097.74 | 184,327,676.77 | 收到的政府补助按资产折旧或费用支出进度分摊 |
| 合计 | 174,704,793.08 | 25,407,981.43 | 15,785,097.74 | 184,327,676.77 | -- |
其他说明:
33、股本
单位:元
|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 股份总数 | 1,672,697,766.00 | -7,303,118.00 | -7,303,118.00 | 1,665,394,648.00 |
其他说明:
34、资本公积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1,088,947,310.16 | 9,201,928.68 | 1,079,745,381.48 | |
| 其他资本公积 | 6,429,086.76 | 47,754,364.03 | -41,325,277.27 | |
| 合计 | 1,095,376,396.92 | 56,956,292.71 | 1,038,420,104.2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说明:①本期因公司实施的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股本溢价减少9,201,928.68元,其他资本公积减少7,743,528.40元。
②本期因联营企业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增资,引起公司持有的股权被动稀释,其他资本公积减少40,010,835.63元。
35、库存股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库存股 | 56,260,612.42 | 16,505,046.68 | 39,755,565.74 | |
| 合计 | 56,260,612.42 | 16,505,046.68 | 39,755,565.7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说明:公司于2024年7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4年8月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对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303,118.00股予以回购注销,减少库存股16,505,046.68元。
36、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 二、将重 | - | 87,165,98 | 87,165,98 | 85,833,88 | ||||
| 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32,091.98 | 0.21 | 0.21 | 8.23 |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332,091.98 | 87,165,980.21 | 87,165,980.21 | 85,833,888.23 |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332,091.98 | 87,165,980.21 | 87,165,980.21 | 85,833,888.23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37、盈余公积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法定盈余公积 | 369,067,614.06 | 18,642,989.28 | 387,710,603.34 | |
| 合计 | 369,067,614.06 | 18,642,989.28 | 387,710,603.34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38、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043,070,307.99 | 1,955,362,924.37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043,070,307.99 | 1,955,362,924.37 |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54,744,926.16 | 272,592,216.29 |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8,642,989.28 | 17,615,056.07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66,465,414.80 | 167,269,776.60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012,706,830.07 | 2,043,070,307.99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9、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2,579,660,223.35 | 2,285,004,018.88 | 2,410,134,221.18 | 2,045,670,984.36 |
| 其他业务 | 168,382,056.00 | 154,634,232.89 | 208,918,512.41 | 192,967,519.81 |
| 合计 | 2,748,042,279.35 | 2,439,638,251.77 | 2,619,052,733.59 | 2,238,638,504.17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
□是 ?否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业务类型 | ||||||||
| 其中: | ||||||||
| 按商品类型 | ||||||||
| 管材、管件 | 1,153,474,229.04 | 978,049,206.95 | 1,153,474,229.04 | 978,049,206.95 | ||||
| 尼龙薄膜 | 783,243,289.52 | 796,108,265.02 | 783,243,289.52 | 796,108,265.02 | ||||
| 锂离子电池隔膜 | 642,942,704.79 | 510,846,546.91 | 642,942,704.79 | 510,846,546.91 | ||||
| 其他业务 | 168,382,056.00 | 154,634,232.89 | 168,382,056.00 | 154,634,232.89 |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其中: |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 其中: | ||||||||
| 合同类型 | ||||||||
| 其中: | ||||||||
| 销售合同 | 2,579,660,223.35 | 2,285,004,018.88 | 2,579,660,223.35 | 2,285,004,018.88 | ||||
| 其他业务 | 168,382,056.00 | 154,634,232.89 | 168,382,056.00 | 154,634,232.89 |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 其中: |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 其中: |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 其中: | ||||||||
| 合计 | 2,748,042,279.35 | 2,439,638,251.77 | 2,748,042,279.35 | 2,439,638,251.77 |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33,647,068.82元,其中,26,084,960.78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40、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395,790.99 | 3,878,858.32 |
| 教育费附加 | 1,557,974.23 | 1,773,254.93 |
| 资源税 | 197,016.38 | 128,529.60 |
| 房产税 | 9,029,938.09 | 6,892,600.00 |
| 土地使用税 | 11,235,288.92 | 11,159,054.68 |
| 车船使用税 | 32,157.40 | 41,081.85 |
| 印花税 | 2,970,700.65 | 3,987,383.76 |
| 地方教育附加 | 1,038,649.50 | 1,182,169.92 |
| 其他 | 472,236.52 | 323,363.06 |
| 合计 | 29,929,752.68 | 29,366,296.12 |
其他说明:
41、管理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37,960,351.00 | 42,821,358.01 |
| 招待费、会议费 | 3,494,913.53 | 4,107,266.92 |
| 维修费 | 830,589.07 | 1,226,417.75 |
| 机物料消耗 | 354,933.24 | 288,008.38 |
| 折旧 | 11,121,730.89 | 9,682,310.28 |
| 办公费 | 1,512,228.91 | 933,107.82 |
| 中介机构费用 | 1,842,688.16 | 2,558,308.51 |
| 车辆费 | 754,358.45 | 859,435.86 |
| 劳务费 | 3,459,139.66 | 2,265,237.06 |
| 无形资产摊销 | 6,126,026.87 | 4,962,848.28 |
| 证券费用 | 516,067.40 | 647,754.81 |
| 残疾人保障金 | 2,688,529.98 | 2,198,254.47 |
| 其他 | 5,761,341.68 | 5,342,690.61 |
| 合计 | 76,422,898.84 | 77,892,998.76 |
其他说明:
42、销售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24,598,383.85 | 37,548,718.81 |
| 代理佣金 | 23,510,961.89 | 26,905,339.45 |
| 差旅费 | 3,283,521.60 | 3,500,551.41 |
| 招待费、会议费 | 10,685,382.10 | 3,589,005.88 |
| 广告费、展览费 | 575,247.40 | 365,697.38 |
| 招投标费用 | 1,769,669.49 | 2,359,566.44 |
| 租赁费 | 676,419.09 | 332,493.17 |
| 办公费 | 991,783.09 | 637,344.82 |
| 折旧费 | 292,865.08 | 306,277.90 |
| 机物料消耗 | 92,741.18 | 178,989.51 |
| 样品费用 | 1,935,301.02 | 1,325,939.93 |
| 咨询费、律师费 | 373,214.27 | 230,313.00 |
| 劳务费 | 950,276.06 | 370,031.22 |
| 其他 | 1,402,305.13 | 1,226,801.50 |
| 合计 | 71,138,071.25 | 78,877,070.42 |
其他说明:
43、研发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6,785,225.11 | 14,596,570.84 |
| 材料费 | 18,532,870.66 | 15,884,169.56 |
| 燃料及动力费 | 3,773,330.63 | 2,665,809.40 |
| 折旧 | 2,371,206.47 | 2,094,583.45 |
| 其他 | 1,570,949.90 | 1,066,530.07 |
| 合计 | 43,033,582.77 | 36,307,663.32 |
其他说明:
44、财务费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利息支出 | 29,064,568.67 | 15,999,993.98 |
| 利息收入 | -4,633,800.63 | -12,135,544.85 |
| 汇兑净损益 | 2,773,227.99 | -237,631.15 |
| 金融机构手续费 | 1,737,509.40 | 1,570,873.36 |
| 贴现利息 | 958,747.38 | 2,503,096.56 |
| 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17,797.65 | |
| 合计 | 29,900,252.81 | 7,718,585.55 |
其他说明:
45、其他收益
单位:元
|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政府补助 | 26,954,913.30 | 34,236,350.91 |
| 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的项目 | 2,567,158.96 | 3,293,023.98 |
| 合计 | 29,522,072.26 | 37,529,374.89 |
46、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66,365.11 | |
| 合计 | 66,365.11 |
其他说明:
47、投资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4,785,983.64 | 92,356,699.19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0,176.25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170,221.09 | 381,589.63 |
| 转让应收账款取得的收益 | 1,300,000.00 | |
| 合计 | 87,256,204.73 | 92,628,112.57 |
其他说明:
48、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坏账损失 | -4,632,606.91 | 5,180,489.30 |
| 合计 | -4,632,606.91 | 5,180,489.30 |
其他说明:
49、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8,585,155.14 | -20,378,536.65 |
| 四、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3,238,141.64 | |
| 十一、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98,857.36 | 292,827.11 |
| 合计 | -41,724,439.42 | -20,085,709.54 |
其他说明:
50、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 48,655,917.93 | 61,020,463.03 |
| 合计 | 48,655,917.93 | 61,020,463.03 |
51、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利得 | 86,449.89 | 104,371.40 | 86,449.89 |
| 账务清理 | 205,641.73 | 589,150.52 | 205,641.73 |
| 其他收入 | 617,838.82 | 694,251.89 | 617,838.82 |
| 合计 | 909,930.44 | 1,387,773.81 | 909,930.44 |
其他说明:
52、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 对外捐赠 | 22,685.10 | 235,045.11 | 22,685.10 |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650,239.69 | 7,721,444.47 | 650,239.69 |
| 其他 | 1,445,798.26 | 1,548,485.75 | 1,445,798.26 |
| 合计 | 2,118,723.05 | 9,504,975.33 | 2,118,723.05 |
其他说明:
53、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3,170,389.22 | 66,069,341.78 |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7,932,509.83 | -24,893,841.14 |
| 合计 | 21,102,899.05 | 41,175,500.64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 利润总额 | 175,847,825.21 |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43,961,956.30 |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945,404.52 |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22,792.62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21,489,051.19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013,626.56 |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1,062,330.30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5,864,269.99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影响 | -5,236,757.73 |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119,382.56 |
| 其他 | |
| 所得税费用 | 21,102,899.05 |
其他说明:
54、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政府补助及个税手续费返还等 | 29,565,330.46 | 43,870,355.89 |
| 利息收入 | 4,633,730.86 | 13,070,344.05 |
| 保证金 | 11,363,991.21 | 13,644,541.74 |
| 租金及水电费收入 | 4,106,957.06 | 5,540,068.81 |
| 其他 | 798,161.93 | 623,600.69 |
| 合计 | 50,468,171.52 | 76,748,911.1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各项费用中付现支出 | 84,835,899.79 | 101,588,791.03 |
| 支付投标保证金等 | 16,715,799.44 | 13,535,617.19 |
| 其他 | 548,964.76 | 1,565,338.48 |
| 合计 | 102,100,663.99 | 116,689,746.70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保理融资 | 10,000,000.00 | |
| 合计 | 10,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支付租赁费 | 663,824.00 |
| 保理利息 | 180,000.00 | |
| 回购限制性股票 | 16,506,869.72 | |
| 回购股票 | 109,986,450.42 | |
| 收购少数股权 | 119,365,900.00 | |
| 合计 | 16,686,869.72 | 230,016,174.42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 其他应付款-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 | 52,791,475.60 | 16,505,046.68 | 36,286,428.92 | |||
| 其他应付款-应付股利 | 166,465,414.80 | 166,465,414.80 | ||||
| 借款利息 | 1,049,540.39 | 42,047,566.01 | 41,633,509.29 | 1,463,597.11 | ||
| 短期借款(银行借款本金) | 325,000,000.00 | 670,199,879.32 | 535,199,879.32 | 460,000,000.00 | ||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687,990,000.00 | 371,000,000.00 | 39,075,900.00 | 1,019,914,100.00 | ||
| 合计 | 1,066,831,015.99 | 1,041,199,879.32 | 208,512,980.81 | 798,879,750.09 | 1,517,664,126.03 | |
(3) 其他说明
负债变动情况与现金流项目差异说明:①公司本期支付保理融资利息180,000.00元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义务相关利息1,823.04元共计181,823.04元计入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②公司本期发生票据贴现利息共计117,842.04元计入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55、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 净利润 | 154,744,926.16 | 277,298,008.45 |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6,357,046.33 | 14,905,220.24 |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232,073,022.01 | 176,583,609.18 |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591,713.31 | |
| 无形资产摊销 | 8,336,001.05 | 9,042,266.52 |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850,764.72 | 850,764.77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 | -48,655,917.93 | -61,020,463.03 |
| 填列) |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63,789.80 | 7,617,073.07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66,365.11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6,634,673.87 | 16,040,971.08 |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87,256,204.73 | -92,628,112.5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018,824.10 | -26,377,158.4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7,086,314.27 | 1,483,317.27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6,210,671.33 | 95,493,716.85 |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5,484,750.12 | 129,393,346.24 |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3,088,912.97 | -58,824,723.66 |
| 其他 | -265,586,394.54 | -145,961,587.0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387,708.09 | 344,421,597.17 |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 债务转为资本 |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674,665,311.87 | 796,233,705.06 |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96,233,705.06 | 1,384,604,312.34 |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1,568,393.19 | -588,370,607.28 |
(2)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一、现金 | 674,665,311.87 | 796,233,705.06 |
| 其中:库存现金 | 602,688.07 | 873,384.73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659,062,623.80 | 795,360,320.33 |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5,000,000.00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74,665,311.87 | 796,233,705.06 |
(3) 其他说明
1、上述“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中”,“其他”为公司通过票据、燃易信或云信支付的设备款和工程款。
2、上述“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表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与货币资金差额为13,249,128.45元,主要是履约保函保证金、承兑汇票保证金、冻结资金等。
56、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 货币资金 | 88,638,878.49 | ||
| 其中:美元 | 12,330,821.67 | 7.1884 | 88,638,878.49 |
| 欧元 | |||
| 港币 | |||
| 应收账款 | 75,360,796.97 | ||
| 其中:美元 | 10,483,667.71 | 7.1884 | 75,360,796.97 |
| 欧元 | |||
| 港币 | |||
| 长期借款 | |||
| 其中:美元 | |||
| 欧元 | |||
| 港币 | |||
| 应付账款 | 55,267,449.33 | ||
| 其中:美元 | 7,688,421.53 | 7.1884 | 55,267,449.33 |
| 其他应付款 | 2,342,857.85 | ||
| 其中:美元 | 325,922.02 | 7.1884 | 2,342,857.85 |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7、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 | 837,218.56 | 1,206,737.32 |
| 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 ||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 合计 | 837,218.56 | 1,206,737.32 |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
(2)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 房屋、土地租赁 | 5,550,663.16 | |
| 合计 | 5,550,663.16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职工薪酬 | 16,785,225.11 | 14,596,570.84 |
| 材料费 | 18,532,870.66 | 15,884,169.56 |
| 燃料及动力费 | 3,773,330.63 | 2,665,809.40 |
| 折旧 | 2,371,206.47 | 2,094,583.45 |
| 其他 | 1,570,949.90 | 1,066,530.07 |
| 合计 | 43,033,582.77 | 36,307,663.32 |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43,033,582.77 | 36,307,663.32 |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 |
其他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反向购买。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是 ?否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本报告期公司无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 直接 | 间接 | ||||||
| 沧州东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河北省沧州市 | 沧州市运河区沧河路北侧东塑工业园区 | 生产聚酰胺薄膜、聚酰亚胺薄膜、聚酰胺切片和其他塑胶制品;销售本公司产品;货物进出口 | 100.00% | 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河北省沧州市 | 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永济路北侧、吉林大道东侧 | 制造食品用聚酰胺薄膜、聚酰胺切片及其他塑胶制品;货物进出口;房屋租赁。 | 100.00% | 0.00% | 设立 |
| 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 626,600,000.00 | 河北省沧州市 | 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永济路北侧、吉林大道东侧 | 锂离子电池隔膜、涂覆改性隔膜、微孔膜、过滤膜的制造、开发、加工、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自营、代理货物进出口 | 100.00% | 0.00% | 设立 |
| 芜湖明珠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 30,000,000.00 | 安徽省芜湖市 | 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扬帆路7号 | 聚乙烯燃气给水管材管件、排水排污双壁波纹管管材管件、硅胶管管材管件及其它各类管材管件的制造、销售;提供聚乙烯塑料管道的安装与技术服务;提供货物过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服务及房屋租赁服务。 | 100.00% | 0.00% | 设立 |
| 重庆明珠塑料有限公司 | 108,000,000.00 | 重庆市荣昌区 | 荣昌区板桥工业园区明珠路6号 | 聚乙烯燃气给排水管材管件、排水排污双壁波纹管管材管件、硅胶管管材管件,及其他各类塑料管材管件的生产与销售;提供聚乙烯塑料管道的安装和技术服务,以及生产、销售:食品用聚酰胺薄膜、聚酰胺切片及其他塑胶制品;货物进出口。 | 100.00% | 0.00% | 设立 |
| 青岛明珠捷高股权投资 | 103,100,000.00 | 山东省青岛市 |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 | 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 99.90% | 0.00% | 设立 |
| 中心(有限合伙) | 港东路195号9楼801室 | ||||||
| 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安徽省芜湖市 | 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鸠江经济开发区官陡门路276号 | 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 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 | 100.00% | 0.00% | 设立 |
| 德州东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山东省德州市 | 山东省德州市平原县龙门街道平安东大街2395号 | 新材料技术研发;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 | 100.00% | 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 直接 | 间接 | |||||
|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沧州市 | 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双金路2号 | 许可项目:银行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5.60% | 权益法 |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备注:公司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具有对被投资单位董事会中派出代表的权利,可参与其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决策。
(2)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 流动资产 | 286,235,455,763.34 | 247,648,411,605.43 |
| 非流动资产 | 3,632,181,969.39 | 2,761,541,536.23 |
| 资产合计 | 289,867,637,732.73 | 250,409,953,141.66 |
| 流动负债 | 258,657,254,488.29 | 227,243,212,923.15 |
| 非流动负债 | 8,814,711,930.68 | 8,221,753,584.58 |
| 负债合计 | 267,471,966,418.97 | 235,464,966,507.73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2,395,671,313.76 | 14,944,986,633.93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1,253,060,205.68 | 1,108,185,703.89 |
| 调整事项 | ||
| --商誉 |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 --其他 | 32,910,659.97 | 45,930,456.46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1,285,970,865.65 | 1,154,116,160.35 |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 营业收入 | 6,427,206,475.45 | 4,951,993,626.76 |
| 净利润 | 1,371,826,897.73 | 1,282,227,116.63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 其他综合收益 | 1,478,857,782.10 | 78,459,770.98 |
| 综合收益总额 | 2,850,684,679.83 | 1,360,686,887.61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26,301,367.26 |
其他说明:
(3)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 合营企业: |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联营企业: |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6,547,409.97 | 6,460,987.05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 --净利润 | 86,422.92 | 30,044.12 |
| --综合收益总额 | 86,422.92 | 30,044.12 |
其他说明: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 递延收益 | 174,704,793.08 | 25,407,981.43 | 15,785,097.74 | 184,327,676.77 | 与资产相关 |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其他收益 | 26,954,913.30 | 34,236,350.91 |
| 财务费用 | 53,036.12 |
其他说明: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1、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本公司从事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风险和收益之间取得平衡,将风险对本公司经营业绩的负面影响降至最低水平,使股东和其他权益投资者的利益最大化。基于该风险管理目标,本公司风险管理的基本策略是确认和分析本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建立适当的风险承受底线和进行风险管理,并及时可靠地对各种风险进行监督,将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内。本公司的金融工具面临的主要风险是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及流动风险。公司经营管理层全面负责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的确定,并对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承担最终责任。
(1)市场风险
①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量入为出,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
②利率风险-现金流量变动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公司各类融资需求。并且通过缩短单笔借款的期限、取得优惠的贷款利率、约定提前还款条款等措施,合理降低利率波动风险。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
在签订新合同之前,本公司会对新客户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满足要求的才予供货。公司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评级的日常监控以及应收账款账龄分析的月度审核来确保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在监控客户的信用风险时,按照客户的信用特征对其分组。被评为“高风险”级别的客户会放在受限制客户名单里,并且只有在额外批准的前提下,公司才可在未来期间内对其赊销,否则必须要求其提前支付相应款项。
(3)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河北省沧州高新区明珠大厦A座909室 | 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木材、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家具的批发、零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的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房屋租赁;仓储服务。(下列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烟酒(限零售);餐饮、住宿、文化娱乐、美容美发、洗浴洗衣服务;花卉、食品饮料的批发、零售;物业服务;会议服务;餐饮设备租赁;酒店管理;停车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10,887万元 | 18.85% | 18.85%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于桂亭。其他说明: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 沧州东塑明珠商贸城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 沧州东塑明珠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 沧州东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 沧州颐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颐和大酒店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 沧州御河酒业营销有限公司009 | 12个月内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 沧州明珠电商孵化管理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 沧州汇业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受同一母公司控制 |
| 沧州颐和高新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2个月内母公司监事担任其法定代表人 |
| 李艳红 | 董事长陈宏伟先生的配偶 |
| 谷传明 | 高级管理人员 |
| 李栋 | 高级管理人员 |
| 于韶华 | 高级管理人员 |
| 赵丽丽 | 董事于增胜先生的配偶 |
注:009 2024年11月18日关联方“沧州东塑集团御河酒业营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沧州御河酒业营销有限公司。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 沧州东塑明珠商贸城有限公司 | 水费 | 14,818.34 | 324,000.00 | 否 | 14,287.15 |
| 沧州汇业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电费 | 1,518.58 | 否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电、水 | 88,440.55 | 92,896.99 |
| 沧州东塑明珠商贸城有限公司 | 电、水 | 203,293.96 | 156,161.63 |
| 沧州东塑明珠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 | 电、水 | 3,815.63 | 3,919.16 |
| 沧州东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电、水 | 42,623.26 | 44,305.51 |
| 沧州颐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电、水 | 24,337.81 | 25,184.36 |
| 沧州颐和高新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电、水 | 5,837.80 | 16,832.12 |
| 沧州明珠电商孵化管理有限公司 | 电、水 | 1,319.23 | |
| 沧州汇业能源装备有限公司 | 电、水 | 14,455.05 | |
|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电 | 30,658.95 | 30,613.33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701,828.52 | 701,828.52 |
| 沧州东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338,057.16 | 338,057.16 |
| 沧州东塑明珠商贸城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26,228.52 | 26,228.52 |
| 沧州东塑明珠国际商贸城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26,228.52 | 26,228.52 |
| 沧州明珠电商孵化管理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9,942.84 | |
| 沧州颐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182,400.00 | 182,400.00 |
| 沧州颐和高新嘉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办公楼 | 32,142.87 | 128,571.48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632,213.38 | 17,797.65 |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3)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年12月25日 | 2026年12月24日 | 否 |
| 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3年09月18日 | 2027年02月13日 | 否 |
| 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3年11月20日 | 2024年11月22日 | 是 |
| 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 | 1,155,000,000.00 | 2024年05月14日 | 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 否 |
| 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0 | 2022年04月12日 | 2029年11月10日 | 否 |
| 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年11月14日 | 2027年11月14日 | 否 |
| 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 | 49,000,000.00 | 2024年09月19日 | 2027年09月19日 | 否 |
| 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2024年11月14日 | 2027年11月14日 | 否 |
| 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2024年12月25日 | 2026年12月24日 | 否 |
| 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 | 850,000,000.00 | 2023年09月18日 | 2023年9月18日,沧州明珠公司为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对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向外商代理进口合同项下的设备采购合同产生的债务与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被保证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人累计向债权人承担的保证责任不超过8.5亿元。 | 否 |
| 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3年02月09日 | 2023年2月9日,沧州明珠公司为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对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向外商代理进口合同项下的设备采购合同产生的债务与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被保证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人累计向债权人承担的保证责任不超过1.5亿元。 | 否 |
| 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年12月11日 | 2023年12月11日,沧州明珠公司为芜湖隔膜科技公司对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向外商代理进口合同项下的设备采购合同产生的债务与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被保证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人累计向债权人承担的保证责任不超过3,000万元。 | 否 |
| 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1年12月02日 | 2021年12月2日,沧州明珠公司为芜湖隔膜科技公司对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向外商代理进口合同项下的设备采购合同产生的债务与责任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自被保证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保证人累计向债权人承担的保证责任不超过7亿元。截止2023年8月11日,芜湖隔膜科技公司已按约付清担保合同项下5.5亿元,保证责任金额5.5亿元解除;截止2024年12月20日,芜湖隔膜科技公司已按约付清担保合同项下全部款项,保证责任金额1.5亿元 | 是 |
解除。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2024年06月25日 | 2025年06月24日 | 否 |
|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2024年08月23日 | 2025年08月22日 | 否 |
|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4年09月24日 | 2025年09月23日 | 否 |
|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03,000,000.00 | 2024年11月18日 | 2025年11月17日 | 否 |
|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20,000,000.00 | 2024年12月26日 | 2025年12月10日 | 否 |
|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23年04月28日 | 2024年04月27日 | 是 |
|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0,000,000.00 | 2023年10月20日 | 2024年10月19日 | 是 |
|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23年10月30日 | 2024年10月29日 | 是 |
|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60,000,000.00 | 2023年11月20日 | 2024年11月19日 | 是 |
|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0,000,000.00 | 2023年11月28日 | 2024年11月27日 | 是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4)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李艳红 | 出售轿车 | 162,831.86 | |
| 谷传明 | 出售轿车 | 161,061.95 | |
| 李栋 | 出售轿车 | 159,292.04 | |
| 于韶华 | 出售轿车 | 164,601.77 | |
| 赵丽丽 | 出售轿车 | 161,061.95 |
(5)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0,520,440.36 | 12,546,659.81 |
(6) 其他关联交易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河北沧州东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颐和大酒店 | 招待费、会议费、住宿费、物业费、绿化养护费等 | 117,244.00 | 291,272.00 |
| 沧州御河酒业营销有限公司 | 购买酒水 | 1,092,562.00 | 1,914,117.00 |
|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存款利息收入、手续费 | 213,967.63 | 414,404.05 |
十四、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
| 高层管理人员 | 1,605,000.00 | 3,627,300.00 | ||||||
| 中层管理人员 | 4,527,718.00 | 10,232,642.68 | ||||||
| 核心技术人员 | 763,600.00 | 1,725,736.00 | ||||||
| 核心业务人员 | 406,800.00 | 919,368.00 | ||||||
| 合计 | 7,303,118.00 | 16,505,046.68 |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说明:2023年7月,公司通过发行限制性股票授予的股权激励的行权价格为2.26元/股,限售期分别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24个月后、36个月后分三次解锁,每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比例分别为授予总量的30%、30%、40%。
由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达成,公司于2024年8月对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303,118.00股予以回购注销。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授予日收盘价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授予日收盘价与授予价格之间的差额作为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0.00 |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7,743,528.40 |
其他说明: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 高层管理人员 | -1,773,525.00 | |
| 中层管理人员 | -4,728,535.90 | |
| 核心技术人员 | -791,953.50 | |
| 核心业务人员 | -449,514.00 | |
| 合计 | -7,743,528.40 |
其他说明:
十五、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本报告期无需披露的或有事项。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十六、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利润分配情况
| 拟分配每10股派息数(元) | 1 |
| 拟分配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 拟分配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派息数(元) | 1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分红股(股) | 0 |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 利润分配方案 |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65,394,648股剔除回购专户持有的740,500股后的1,664,654,148股为基数,向可参与分配的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6,465,414.8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612,767,497.37 | 663,626,550.93 |
| 1至2年 | 73,979,771.94 | 66,600,817.98 |
| 2至3年 | 9,023,490.68 | 4,222,776.35 |
| 3年以上 | 47,411,788.26 | 50,058,496.28 |
| 3至4年 | 1,286,748.49 | 2,964,100.81 |
| 4至5年 | 2,726,651.93 | 3,514,573.56 |
| 5年以上 | 43,398,387.84 | 43,579,821.91 |
| 合计 | 743,182,548.25 | 784,508,641.5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4,178,973.87 | 20.75% | 46,628,553.52 | 30.24% | 107,550,420.35 | 196,065,640.17 | 24.99% | 51,512,471.84 | 26.27% | 144,553,168.33 |
| 其中: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54,178,973.87 | 20.75% | 46,628,553.52 | 30.24% | 107,550,420.35 | 196,065,640.17 | 24.99% | 51,512,471.84 | 26.27% | 144,553,168.33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89,003,574.38 | 79.25% | 37,863,912.65 | 6.43% | 551,139,661.73 | 588,443,001.37 | 75.01% | 34,151,036.08 | 5.80% | 554,291,965.29 |
| 其中: | ||||||||||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89,003,574.38 | 79.25% | 37,863,912.65 | 6.43% | 551,139,661.73 | 588,443,001.37 | 75.01% | 34,151,036.08 | 5.80% | 554,291,965.29 |
| 合计 | 743,182,548.25 | 100.00% | 84,492,466.17 | 11.37% | 658,690,082.08 | 784,508,641.54 | 100.00% | 85,663,507.92 | 10.92% | 698,845,133.6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重要应收账款
单位:元
|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 燃易信 | 136,425,095.42 | 1,364,250.95 | 93,721,614.51 | 937,216.15 | 1.00% | 风险较低 |
| 陕西沃特玛新能源有限公司 | 14,980,856.60 | 14,980,856.60 | 14,980,856.60 | 14,980,856.60 | 100.00% | 收回困难 |
| 江苏智航新能源有限公司 | 12,157,409.10 | 12,157,409.10 | 11,771,514.24 | 11,771,514.24 | 100.00% | 收回困难 |
| 合计 | 163,563,361.12 | 28,502,516.65 | 120,473,985.35 | 27,689,586.99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名称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 | 504,886,040.49 | 22,719,871.83 | 4.50% |
| 1-2年 | 72,966,851.28 | 10,945,027.69 | 15.00% |
| 2-3年 | 8,306,864.93 | 2,076,716.23 | 25.00% |
| 3-4年 | 1,286,748.49 | 707,711.67 | 55.00% |
| 4-5年 | 949,893.09 | 807,409.13 | 85.00% |
| 5年以上 | 607,176.10 | 607,176.10 | 100.00% |
| 合计 | 589,003,574.38 | 37,863,912.65 |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51,512,471.84 | -354,431.67 | 1,458,098.87 | 3,071,387.78 | 46,628,553.52 | |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4,151,036.08 | 3,712,876.57 | 37,863,912.65 | |||
| 合计 | 85,663,507.92 | 3,358,444.90 | 1,458,098.87 | 3,071,387.78 | 84,492,466.17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客户一-燃易信 | 93,721,614.51 | 93,721,614.51 | 11.87% | 937,216.15 | |
| 客户二 | 44,837,901.06 | 1,629,425.75 | 46,467,326.81 | 5.89% | 2,091,029.71 |
| 客户三 | 14,653,131.57 | 5,202,837.76 | 19,855,969.33 | 2.52% | 893,518.62 |
| 客户四 | 18,695,773.84 | 18,695,773.84 | 2.37% | 881,044.57 | |
| 客户五 | 15,536,861.92 | 1,460,052.63 | 16,996,914.55 | 2.15% | 2,043,503.55 |
| 合计 | 187,445,282.90 | 8,292,316.14 | 195,737,599.04 | 24.80% | 6,846,312.60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其他应收款 | 100,109,944.19 | 105,235,642.37 |
| 合计 | 100,109,944.19 | 105,235,642.37 |
(1)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保证金、押金 | 21,075,201.42 | 15,693,000.06 |
| 职员备用金 | 738,087.65 | 750,220.29 |
| 租金水电费 | 3,276,183.18 | 2,503,519.35 |
| 内部往来 | 81,696,946.79 | 93,445,696.80 |
| 其他 | 433,748.03 | 678,379.19 |
| 合计 | 107,220,167.07 | 113,070,815.69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 1年以内(含1年) | 97,923,278.07 | 99,780,521.54 |
| 1至2年 | 6,329,013.98 | 10,105,282.79 |
| 2至3年 | 1,167,427.02 | 1,414,192.00 |
| 3年以上 | 1,800,448.00 | 1,770,819.36 |
| 3至4年 | 533,300.00 | 487,911.36 |
| 4至5年 | 409,710.00 | 99,305.00 |
| 5年以上 | 857,438.00 | 1,183,603.00 |
| 合计 | 107,220,167.07 | 113,070,815.69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 其中: | ||||||||||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7,811,239.32 | 23,934.00 | 7,835,173.32 |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 本期计提 | -721,232.44 | -721,232.44 | ||
| 本期核销 | 3,718.00 | 3,718.00 |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7,086,288.88 | 23,934.00 | 7,110,222.88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7,835,173.32 | -721,232.44 | 3,718.00 | 7,110,222.88 | ||
| 合计 | 7,835,173.32 | -721,232.44 | 3,718.00 | 7,110,222.88 |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 芜湖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 往来款 | 55,114,207.06 | 1年以内 | 51.40% | 2,480,139.32 |
| 沧州明珠锂电隔膜有限公司 | 往来及热力费等 | 26,582,739.73 | 1年以内 | 24.79% | 1,196,223.29 |
| 新奥阳光易采科技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7,043,395.40 | 1年以内6,608,668.61元 1-2年434,726.79元 | 6.57% | 362,599.11 |
| 沧州洁通塑料有限公司 | 房租及水电费 | 3,270,637.92 | 1年以内1,885,550.51元 1-2年1,385,087.41元 | 3.05% | 292,612.88 |
| 昆明华润燃气有限公司 | 保证金 | 1,500,000.00 | 1-2年 | 1.40% | 225,000.00 |
| 合计 | 93,510,980.11 | 87.21% | 4,556,574.60 |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 对子公司投资 | 2,806,625,369.50 | 37,300,000.00 | 2,769,325,369.50 | 2,816,792,136.64 | 37,300,000.00 | 2,779,492,136.64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1,292,518,275.62 | 0.00 | 1,292,518,275.62 | 1,160,577,147.40 | 0.00 | 1,160,577,147.40 |
| 合计 | 4,099,143,645.12 | 37,300,000.00 | 4,061,843,645.12 | 3,977,369,284.04 | 37,300,000.00 | 3,940,069,284.04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沧州东鸿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 66,983,092.62 | -422,331.00 | 66,560,761.62 | |||||
| 沧州东鸿制膜科技有限公司 | 626,188,930.48 | -102,765.00 | 626,086,165.48 | |||||
| 沧州明珠隔膜科技有限公司 | 1,349,464,248.06 | -2,615,996.89 | 1,346,848,251.17 | |||||
| 芜湖明珠塑料有限责任公司 | 30,089,505.00 | -89,505.00 | 30,000,000.00 | |||||
| 重庆明珠塑料有限公司 | 180,247,066.48 | -247,520.00 | 179,999,546.48 | |||||
| 青岛明珠捷高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5,050,000.00 | 37,300,000.00 | 6,199,355.25 | 8,850,644.75 | 37,300,000.00 | |||
| 芜湖明珠制膜科技有限公司 | 491,209,398.00 | -229,398.00 | 490,980,000.00 | |||||
| 德州东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59,896.00 | -259,896.00 | 20,000,000.00 | |||||
| 合计 | 2,779,492,136.64 | 37,300,000.00 | 6,199,355.25 | -3,967,411.89 | 2,769,325,369.50 | 37,300,000.00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 一、合营企业 | ||||||||||||
| 二、联营企业 | ||||||||||||
| 沧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54,116,160.35 | 0.00 | 84,699,560.72 | 87,165,980.21 | -40,010,835.63 | 1,285,970,865.65 | ||||||
| 黄骅中燃天然气输配有限公司 | 6,460,987.05 | 0.00 | 86,422.92 | 6,547,409.97 | ||||||||
| 小计 | 1,160,577,147.40 | 0.00 | 84,785,983.64 | 87,165,980.21 | -40,010,835.63 | 1,292,518,275.62 | ||||||
| 合计 | 1,160,577,147.40 | 0.00 | 84,785,983.64 | 87,165,980.21 | -40,010,835.63 | 1,292,518,275.62 | 0.00 |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 主营业务 | 1,170,707,639.77 | 1,048,501,577.69 | 1,270,452,451.46 | 1,121,957,479.82 |
| 其他业务 | 567,681,314.88 | 563,429,971.17 | 639,143,825.22 | 634,125,668.27 |
| 合计 | 1,738,388,954.65 | 1,611,931,548.86 | 1,909,596,276.68 | 1,756,083,148.09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 业务类型 | ||||||||
| 其中: | ||||||||
| 按商品类型 | ||||||||
| 管材、管件 | 1,170,707,639.77 | 1,048,501,577.69 | 1,170,707,639.77 | 1,048,501,577.69 | ||||
| 其他业务 | 567,681,314.88 | 563,429,971.17 | 567,681,314.88 | 563,429,971.17 |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 其中: |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 其中: | ||||||||
| 合同类型 | ||||||||
| 其中: | ||||||||
| 销售合同 | 1,170,707,639.77 | 1,048,501,577.69 | 1,170,707,639.77 | 1,048,501,577.69 | ||||
| 其他业务 | 567,681,314.88 | 563,429,971.17 | 567,681,314.88 | 563,429,971.17 |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 其中: |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 其中: |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 其中: | ||||||||
| 合计 | 1,738,388 | 1,611,931 | 1,738,388 | 1,611,931 | ||||
| ,954.65 | ,548.86 | ,954.65 | ,548.86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172,676,114.08元,其中,165,114,006.05元预计将于2025年度确认收入。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5,000,000.00 |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84,785,983.64 | 92,356,699.19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10,176.25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170,221.09 | 381,589.63 |
| 转让应收账款取得的收益 | 1,300,000.00 | |
| 合计 | 182,256,204.73 | 92,628,112.57 |
十八、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48,092,128.13 |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0,668,367.38 | 主要是报告期内确认与资产/收益相关的政府补贴。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3,307,454.12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645,002.81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573,264.24 | |
| 合计 | 56,849,682.58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03% | 0.0930 | 0.0930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91% | 0.0588 | 0.0588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