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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明珠: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6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

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涉及董事、监事薪酬事项,全体董事、监事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度完成的实际经营业绩及公司《重要岗位薪酬激励办法》等规定,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考核,并确定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1,052.04万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任职状态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陈宏伟53董事长、董事现任180.16
于桂亭76董事现任0
于增胜49董事、总经理现任148.58
赵如奇61董事现任0
潘立雪39董事现任0
于韶华53董事现任115.47
梅丹49独立董事现任8
魏若奇68独立董事现任8
冯颖60独立董事现任8
付洪艳57监事现任0

范风梧

范风梧38监事现任8.48
于志猛39监事现任22.64
谷传明59副总经理现任101.51
李栋51副总经理现任101.76
孙召良50副总经理现任96.57
高树茂54副总经理现任97.94
李繁联58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77.48
胡庆亮53财务总监现任77.45
合计--------1,052.04--

二、2025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重要岗位薪酬激励办法》等规定,结合所处行业状况、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考核要求,公司拟定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之日起执行,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为止。

(三)薪酬标准

1、董事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津贴标准为8万元(含税),按月平均发放。

(2)非独立董事

非独立董事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本工资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根据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及个人的业绩达成等情况发放。不再另行领取非独立董事津贴。

2、监事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3、高级管理人员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三、审议程序

(一)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与会委员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了《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与会董事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与会监事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

(一)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以及其他履行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均由公司承担。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沧州明珠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04月26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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