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通过短信、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公司一楼多媒体中心室以现场与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但昭学先生主持,采用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8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鸿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