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公司监事会的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了自身的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的日期 | 议案内容 |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2024年4月26日 | 1、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4、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8月29日 | 1、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10月29日 | 1、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二、2024年度监事会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监督检查情况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董事会对股东
大会决议的执行进行监督,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2024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等召开、表决程序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在履行职责时勤勉尽职,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及财务状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完善,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未发现重大会计差错或虚假记载事项。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管理有序,资金使用合理,未发现重大财务违规行为。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监事会检查了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监事会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定,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所有关联交易事项,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信息披露和交易定价等方面有不规范或违法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2024年内部控制建设有序进行。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六)对外担保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认为公司的担保行为主要为满足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所需,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监事会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监事会职能;持续深化自身建设,加强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及时掌握行业形势和监管政策的最新动态,增强履职能力;继续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相关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公司重大决策事项和各项决策程序的合法性;围绕公司战略,聚焦高质量发展,切实履行对公司合规管理、全面风险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的监督职责,督促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勤勉履职、经营管理规范运作,维护全体股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浙江海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