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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金王:董事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9

证券代码:002094 证券简称:青岛金王 公告编号:2025-006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4月7日以电子邮件和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25年4月17日下午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会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通过讨论,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应内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57,351,063.68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按2024年度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5,735,106.3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79,771,786.08元,2024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31,387,

743.39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8,524,862.25元;合并口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5,115,042.21元。

公司2022-2024年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为-763,614,856.75元。截至2024年底合并未分配利润-333,802,218.8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1,231,387,743.39元,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求,为保证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支持公司各项业务平稳运营,及满足日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刊登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25年向中国工商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农业银行青岛市北第一支行、中国银行即墨分行、邮储银行青岛分行、青岛银行香港花园支行、浦发银行青岛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青岛福州南路支行、兴业银行青岛分行、光大银行青岛分行、华夏银行青岛分行、浙商银行青岛分行、恒丰银行青岛分行、北京银行青岛分行、渤海银行青岛分行、广发银行青岛分行、民生银行青岛分行、青岛农商行、上海农商银行金山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合计约为21亿元。并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业务实际需要具体办理相关手续。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确认202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并将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年报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意见,综合考虑该所的审计质量与服务水平及收费情况,经与同行业比较,该所具有竞争优势,公司拟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公司及子公司拟支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

审计费用合计为175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40万元)。

九、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7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于2025年4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十、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了新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公司结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公司的《公司章程》进行了修改,完善总则、法定代表人、股份发行等规定;完善股东、股东会相关制度;完善董事、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要求。

详见同日披露的修订后的《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中国证监会于2025年3月28日发布了新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股东会规则》,公司结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股东会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公司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股东会议事规则》。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提名陈索斌先生、唐风杰先生、姜颖女士、杜心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将与职工代表选举的一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第九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将以逐项表决的方式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并实行累积

投票制。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研究,提名陈波先生、权锡鉴先生、孙莹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已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进行公示。独立董事候选人将以逐项表决的方式提交股东会审议表决,并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的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了上述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等详细工作经历及兼职等情况后,认为其符合董事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1]102号文《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同地区其他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同意公司给予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每年工作津贴拾万元人民币(含税);此外,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及按《公司章程》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据实报销。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继续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议案》并将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继续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投保责任保险的公告》。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一:第九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董事:

陈索斌先生,1964年12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经济师。1993年至2002年,历任青岛金王轻工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等职;现任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国际运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1998年至今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持有公司股份0股,2022年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董事候选人姜颖女士为陈索斌先生之妻妹,除此之外陈索斌先生与其他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姜颖女士,1972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助理经济师。1995年至2002年,历任青岛市物资局任职员、青岛金王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金王国际运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青岛金海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等职,1998年至今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姜颖女士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索斌先生之妻妹,除此之外姜颖女士与其他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持有公司股份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唐风杰先生,1965年3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2000年至2012年,历任青岛金王轻工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青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2012年3月至今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持有公司股份28.5万股,2022年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未受过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杜心强先生,1971年11月出生,大专学历,中共党员。1993年至2012年,历任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部副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青岛国货有限公司监事,青

岛金王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等职,2013年4月至今,任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持有公司股份30.7万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独立董事:

陈波先生,1965年4月出生,经济学硕士。1986年至2008年历任长安大学教师,华夏证券投行,青岛国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青岛健特生物投资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008年1月至今任上海顺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2010年7月至今任青岛瑞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青岛黄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山东信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金王应用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持有公司股份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权锡鉴先生,1961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历任曲阜师范大学教师、中国海洋大学讲师、副教授、教授,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系主任、副院长、院长等职;曾任健特生物、青岛碱业、红星发展、新华锦国际、东方铁塔、高测股份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名誉院长、教授,同时兼任东方铁塔独立董事、青岛双星独立董事。持有公司股份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孙莹女士,1983年4月出生,管理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具有全球特许管理会计师资格,2011年6月毕业于中国海洋大学会计

学博士研究生专业,2011年8月至今任就职于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历任讲师、副教授等职,现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会计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管理会计与智能化教研室主任,兼任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信芯微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持有公司股份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上述董事候选人陈索斌先生、唐风杰先生、姜颖女士、杜心强先生以及独立董事候选人陈波先生、权锡鉴先生、孙莹女士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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