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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泰化学:关于放弃行使“23新化K1”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7-25

债券代码:

148437.SZ债券简称:

新化K1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行使“

新化K1”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的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发行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23新化K1”或“本期债券”)至2025年8月21日将期满2年。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有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决定放弃对“23新化K1”债券行使发行人赎回选择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3新化K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3.债券代码:148437.SZ

4.债券期限及利率:本期债券期限为5年期,在第2年末、第4年末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第1年、第2年票面利率为4.28%。在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第3年及第4年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前2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第3年及第4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第3年及第4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在债券存续期的第4年末,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的票面利率为债券存续期第3年及第4年票面利率加/减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第5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债券存续期第5年票面利率仍维持第3年及第4年票面利率不变。

5.发行规模:人民币6亿元。

6.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

7.还本付息方式:逐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

8.起息日:2023年8月22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8年每年的8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

人于第2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24年至2025年每年的8月22日;如发行人于第4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自2024年至2027年每年的8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2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5年每年的8月22日;如发行人于第4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4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7年每年的8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8年8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2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8月22日;如发行人于第4年末行使赎回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7年8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如发行人于第2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5年8月22日;如发行人于第4年末放弃赎回选择权,且投资者于第4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7年8月2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登记、代理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期债券赎回选择权行使情况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市场环境,公司决定放弃行使赎回选择权。

三、本期债券相关机构

1、发行人: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林林

电话:0991-8788587

传真:0991-8772646

2、受托管理人: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亚飞、连捷

电话:18810403882

传真:010-88085373

特此公告。

2025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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