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ST中泰: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15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情况说明》,对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进行更换。

东方证券原指定保荐代表人徐有权、李冲具体负责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工作。李冲先生因工作变动,不继续担任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确保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东方证券决定委派洪亮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接替李冲先生的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和义务。经调整后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徐有权、洪亮。

本次变更不影响东方证券对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

洪亮先生简历

洪亮先生,现任东方证券投资银行部业务副总监,保荐代表人,中国注册会计师,研究生学历。曾先后负责或参与汉仪股份IPO项目、中金公司A股IPO项目、中泰化学再融资项目等,以及多家公司的尽职调查、改制辅导、财务顾问等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验。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