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1证券简称:江苏国泰公告编号:
2025-55转债代码:127040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江苏国泰 | 股票代码 | 002091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张健 | 徐晓燕 | ||
办公地址 |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15号2幢31楼 | 江苏省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中路15号2幢31楼 | ||
电话 | (0512)58988273 | (0512)58988273 | ||
电子信箱 | zhangjian@gtig.com | xxy@gtig.com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18,597,306,294.65 | 17,630,363,126.33 | 5.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44,684,294.84 | 491,370,470.61 | 10.8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23,864,442.15 | 513,342,643.02 | 2.0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15,204,146.09 | -1,107,258,473.91 | 80.56%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30 | 10.0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0.27 | 7.4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43% | 3.17% | 0.26%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44,042,232,482.87 | 45,341,097,870.26 | -2.8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5,738,586,200.44 | 15,682,980,207.87 | 0.35%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3,14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31.99% | 520,634,425 | 0.00 | 质押 | 88,030,000 | |
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8.11% | 131,952,478 | 0.00 | 质押 | 23,620,000 | |
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53% | 41,130,693 | 0.00 | 不适用 | 0 | |
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02% | 32,863,961 | 0.00 | 不适用 | 0 | |
张家港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79% | 29,192,307 | 0.00 | 不适用 | 0 | |
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 其他 | 1.78% | 28,979,957 | 0.00 | 不适用 | 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73% | 28,167,790 | 0.00 | 不适用 | 0 | |
上海纺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59% | 25,890,000 | 0.00 | 不适用 | 0 | |
张家港市凤凰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86% | 14,000,018 | 0.00 | 不适用 | 0 | |
张子燕 | 境内自然人 | 0.62% | 10,130,218 | 7,597,663.0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以上股东中,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公司董事长张子燕先生间接持有其617.32万元出资额)及张子燕先生分别持有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公司92%、8%股权,同时公司董事长张子燕先生分别担任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江苏国泰华鼎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除以上情况外,公司未知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肖四清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0,100,000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债券名称 | 债券简称 | 债券代码 | 发行日 | 到期日 | 债券余额(万元) | 利率 |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 | 国泰转债 | 127040 | 2021年07月07日 | 2027年07月06日 | 398,698.65 | 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60%、第四年1.50%、第五年1.80%、第六年2.00%,到期赎回价为108元(含最后一期利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末 |
资产负债率 | 49.11% | 51.41% |
流动比率 | 2.0752 | 2.1990 |
速动比率 | 1.86 | 1.96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 | 12.55 | 9.9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 | 52,386.44 | 51,334.26 |
EBITDA全部债务比 | 7.74% | 7.50% |
利息保障倍数 | 10.21 | 8.25 |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 4.52 | -6.04 |
三、重要事项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81号文核准,公司于2021年7月
日公开发行4,557.4186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
100.00元,期限6年。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为人民币455,741.8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513.06万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4,228.80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7月13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5127号《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的鉴证报告》,对公司本次可转债实际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公司可转债(债券简称“国泰转债”,债券代码“127040”)已于2021年8月10日上市交易,并于2022年1月13日起进入转股期,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可转债因转股减少570,426,100.00元(5,704,261张,每张面值
元),转股数量为64,095,552股,剩余可转债余额为3,986,992,500.00元(39,869,925张,每张面值100元)。
报告期内,公司委托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21年7月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跟踪评级,跟踪评级结果为维持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维持“国泰转债”的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2、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事项的进展情况如下:
A、张家港国泰星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于2025年
月完成工商注销,并于2025年8月完成平台注销。
B、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紫金科技分别以自有资金69,000.00万元、1,000.00万元与常州市武进区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金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石投资”)、金石润泽(淄博)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投资设立常州市武进区国泰金石新能源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能源产业基金”),新能源产业基金总募集规模100,000.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新能源产业基金已完成工商登记并且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出资人民币34,500.00万元,国泰紫金实际出资人民币
500.00万元。新能源产业基金累计投资项目
个,投资金额合计人民币25,210.73万元。
C、公司子公司瑞泰新材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上海平睿安禧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不低于
7.15亿元人民币,其中瑞泰新材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5.00亿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的69.93%。2024年5月,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登记并且办理了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截至2025年6月30日,瑞泰新材实际出资人民币
700.00万元。
3、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张家港保税区盛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泰投资”)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提振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地发展,盛泰投资自2025年
月
日起的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及股份增持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
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7月3日期间,盛泰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0,546,8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5%,增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7,776.96万元(不含手续费),超过盛泰投资增持计划金额的下限,盛泰投资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子燕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