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江苏国泰: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0

证券代码:002091 证券简称:江苏国泰 公告编号:2025-34转债代码:127040 转债简称:国泰转债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下午3: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5号国泰大厦2号楼4楼会议室。

(三)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子燕先生因公务出差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董事一致推举公司董事张斌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五)本次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27人,代表股份796,398,1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29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767,085,0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128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07人,代表股份29,313,1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1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5人,代表股份71,184,1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73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8人,代表股份41,871,0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572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07人,代表股份29,313,15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10%。

(七)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提案的表决结果:

1、《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4,164,3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39%;反对11,737,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39%;弃权496,0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950,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8138%;反对11,737,8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893%;弃权496,0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68%。

该议案获得通过。

2、《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3,996,4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28%;反对11,719,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16%;弃权682,0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782,4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5780%;反对11,719,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639%;弃权682,01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581%。

该议案获得通过。

3、《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总表决情况:

同意784,061,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09%;反对11,707,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00%;弃权6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47,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6693%;反对11,707,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464%;弃权629,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43%。

该议案获得通过。

4、《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4,072,1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523%;反对11,721,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19%;弃权60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5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58,1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6843%;反对11,721,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670%;弃权60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86%。

该议案获得通过。

5、《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4,508,2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70%;反对11,632,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07%;弃权2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294,2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2970%;反对11,632,9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420%;弃权25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0%。该议案获得通过。

6、《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4,045,7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90%;反对11,738,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40%;弃权6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831,7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6473%;反对11,738,6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905%;弃权613,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23%。

该议案获得通过。

7、《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4,490,8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49%;反对11,651,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30%;弃权25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276,8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2725%;反对11,651,2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677%;弃权256,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98%。

该议案获得通过。

8、《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4,166,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641%;反对11,735,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736%;弃权496,0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8,952,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8168%;反对11,735,7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864%;弃权49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68%。

该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9、《关于重新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76,182,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617%;反对19,719,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761%;弃权49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968,9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6015%;反对19,719,2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018%;弃权49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68%。

该议案获得通过。

10、《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张子燕先生、张斌先生以及金志江先生回避表决,其持有的19,804,188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本议案有效表决权为776,594,001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763,148,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686%;反对13,2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14%;弃权23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38,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1110%;反对13,2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612%;弃权23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79%。

该议案获得通过。

11、《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股东徐晓兰女士回避表决,其持有的276,110股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本议案有效表决权为796,122,079股。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2,684,0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21%;反对13,20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86%;弃权23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9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7,746,1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1222%;反对13,20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498%;弃权23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0%。

该议案获得通过。

12、《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4,501,48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062%;反对11,853,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883%;弃权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287,4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2874%;反对11,853,10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6513%;弃权4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12%。

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谢文武、宋雨钊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贵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