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

首页 > 最新公告 > 返回前页

鲁阳节能:关于开展资金池业务的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8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金池业务的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议案》,公司拟开展资金池业务。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金池业务基本情况

1、业务概述

资金池业务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与商业银行签订资金池服务协议,通过建立集中管理的账户架构,实现资金统一归集、统一调度和统一使用,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合作银行将根据公司需求提供资金归集下拨、内部调剂、清算结算及配套现金管理服务。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合作银行开通资金池业务,设立资金归集账户,对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实施集中管理。

2、合作银行

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优良的商业银行,具体选择将基于银行综合服务能力、合作基础及公司实际需求确定。

3、业务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生效,终止日期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4、实施额度

资金池业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期限内任一时点业务余额不超过该额度。

5、资金池成员

公司及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境内子公司均纳入资金池管理范围。后续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动态调整参与成员及数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相关事项授权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资金池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作银行、签署协议、调整成员及额度等,确保符合公司章程及内部控制要求。

二、资金池业务的风险控制

1、合规性管理

公司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银行监管要求,确保资金划拨合法合规。

2、动态监控机制

公司财务部门将定期核查资金池运行情况,评估流动性风险,并建立应急预案以应对潜在风险。

3、审计监督

公司内审部门将对资金池业务进行专项审计,确保资金安全及业务流程规范。

4、独立监督

独立董事、监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池业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向董事会汇报。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金池业务的开展,旨在优化公司资金配置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提升整体资金管理水平。该业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会对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返回页顶

【返回前页】

股市要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