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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丰奥威: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9-27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9月21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交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亚红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通讯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4年10月14日下午14:30在浙江新昌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项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丰奥威汽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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