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监事会于2024年8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管金连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监事会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确定本公司(母公司)2024年半年度净利润203,905,882.79元,确定本公司2024年半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961,484,294.14元。
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拟以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1.5元现金股利(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分配实施期间,公司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动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保持上述分配比例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2024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