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审议程序
2025年3月18日,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该项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186.72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1,054,551.60万元;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1,254.5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510,304.96万元,盈余公积110,571.50万元,累计未分配利润424,235.75万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同时在保证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拟以公司总股本1,678,123,584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5元人民币(含税),现金分红总额(含税)377,577,806.40元,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在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如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如本预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公司累计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377,577,806.40元,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377,577,806.4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2.34%。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本年度 | 上年度 | 上上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77,577,806.40 | 939,749,207.04 | 1,107,561,565.44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891,867,214.26 | 2,224,269,932.32 | 3,511,154,913.89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0,545,516,007.59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4,242,357,499.88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2,424,888,578.88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2,209,097,353.49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2,424,888,578.88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为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同时在保证公司未来业务发展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基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制定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资金短缺,不影响公司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