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80 证券简称:中材科技 公告编号:2025-009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材叶片对巴西叶片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财务资助概述
为满足公司风电叶片产业海外项目发展及资金需求,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中材科技风电叶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叶片”)拟向其控股子公司中材科技(巴西)风电叶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巴西叶片”)提供总额不超过2,4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财务资助。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中材叶片对巴西叶片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本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材科技(巴西)风电叶片有限公司
注册地:Rodovia BA-530 - Via Cetrel - Via Atl?ntica, SN, Pólo Industrial deCama?ari, CEP 42816-280
成立日期:2022年5月10日
注册资本:11,299.43503万雷亚尔
股权结构:中材叶片持股70%,中国中材海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海外”)持股30%
法定代表人:薛岭
经营范围:(a)设计、制造、销售、运输和经营风电叶片及相关产品;(b)提供与(a)有关的技术援助和服务;(c)维修本公司和其他公司制造的风电叶片;(d)销售、进口和出口风电叶片、用以制造风电叶片的设备和机器;(e)
以合伙人和/或股东的名义,参与其他公司、企业或非企业的资本,这些公司旨在生产风力发电厂的叶片。巴西叶片的控股股东为中材叶片,实际控制人为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巴西叶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巴西叶片提供财务资助4,951.94万元人民币,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二)主要财务数据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巴西叶片资产总额34,205.02万元,负债总额25,199.90万元,其中:银行借款总额9,918.99万元,流动负债总额19,872.61万元,净资产9,005.11万元;2024全年实现营业收入9,103.67万元,利润总额-6,390.35万元,净利润-3,572.50万元。
(三)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中材海外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7号甘家口大厦1201室
成立日期:1988年6月1日
注册资本:20,000万人民币
股权结构: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材国际”)持股100%
法定代表人:祝林和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上风电相关装备销售;发电技术服务;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光伏发电设备租赁;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进出口代理;招投标代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砼结构构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通用设备修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除人体干细胞、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中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专业设计服务;建筑用金属配件制造;轻质建筑材料制造;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砼结构构件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化肥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销售;水上运输设备零配件销售;管道运输设备销售;包装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研发。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电气安装服务。中材海外系公司控股股东下属控股企业,为公司关联方。因中材海外控股股东中材国际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得为本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提供资金等财务资助,但向非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且该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情形除外。”,故中材海外属于上述不能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财务资助的情形。中材海外将向中材叶片按其持有巴西叶片的股权比例(30%)对财务资助总额30%部分提供担保。巴西叶片为中材海外提供反担保。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财务资助的实际发生额、借款期限、利息等以实际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中材叶片对巴西叶片提供财务资助,存在到期不能偿还本金及利息的风险。公司将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加强对巴西叶片的经营管理,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巴西叶片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对财务资助总额30%部分
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一)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因:因巴西叶片处于发展初期,资金需求量大,境外融资成本高、周期长,向其提供财务资助可满足巴西叶片资金需求,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中材叶片持有巴西叶片70%股权,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有效地对其进行监督和管控;巴西叶片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巴西叶片其他股东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风险可控,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三)公司董事会认为,中材叶片对巴西叶片提供财务资助,将为公司主导产业业务发展提供资金保障,降低资金成本,有利于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总余额为7,563.02万元(后续,财务资助余额将随上述财务资助实际发生后增加),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4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0,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
特此公告。
中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