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9 证券简称:苏州固锝 公告编号:2025-022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5月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5月12日下午在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华金路200号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并形成决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葛永明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刘立冬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八届监事会届满。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五月十四日
附:个人简历
刘立冬(男),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2002年至2009年曾就职于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内审/法务经理、部长、证券事务代表等职务;2009年至2024年9月先后就职于苏州元禾控股有限公司、太平国发(苏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广州雅居乐环保集团、珠海新源热力有限公司、高瞻股权投资管理(珠海横琴)有限公司,担任高级投资经理、业务总监、资深投资总监、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2024年10月至今任苏州固锝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审计内控部总监,自2025年5月9日起被选举为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目前,刘立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本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