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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纸业: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10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证券代码:002078证券简称:太阳纸业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耀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本人在本次董事会换届中连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的个人履历具体如下:

李耀,生于1958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轻化工工程学士,教授级高工,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轻工行业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国家注册咨询(投资)工程师;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曾任职中国中轻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中国轻工国际工程设计院)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顾问总工程师。李耀先生担任中国造纸学会咨询专家委员会主任、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专家委员会委员、国家发改委轻纺行业专家,国家环境保护部专家、全国总工会轻纺行业专家、国家专利局咨询专家、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

(三)独立性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

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年,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会议7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任职期间报告期内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任职期间报告期内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李耀7700055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本年度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为李洪信、李娜、刘泽华、王宗良、李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成员为李娜、刘泽华、毕赢、王宗良、李耀。

2024年度,战略与ESG委员会共计召开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出席了战略与ESG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战略规划、可持续发展以及可能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建议,并发表意见,发挥了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在董事会工作中的作用。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召开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关于投资建设广西南宁林浆纸一体化技改及配套产业园(二期)项目的议案》。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4年年度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2025年度发展战略及相关经营、投资决策的建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王晨明、李洪信、李耀。2024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2023年度业绩进行评价、并对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工作业绩评价的议案》。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2023)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2023)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李耀、李洪信、徐晓东;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李耀、李娜、徐晓东。

2024年度,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了提名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年初设定的业绩指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工作进行了跟踪和评价,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价的议案》。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情况如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工作,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出席、高层交流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企业战略规划、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主动了解并进行检查,时刻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本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使本人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公司各个基地、各系产品等的生产经营状况,并提供相应的资料文件,使本人能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经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本人积极参加公司2023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认真、积极回复投资者提问,增进与投资者交流,并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将邮箱等联系方式始终公开,以便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并及时将中小股东的建议反馈给公司高层。

(七)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

2、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动态以及财务管理、对外投资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在任职期间,本人都是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疑问主动向公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并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

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以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业务发

展的需要,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之间发生必要的、合理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2,500万元。2024年4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本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公司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所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

本人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衍生品交易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围绕日常经营需求开展,以降低外汇汇率及

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存在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已就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以实际业务为基础开展衍生品交易,旨在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公司已制定衍生品交易的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本人认为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具备可行性,所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内部控制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编制,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本人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利润分配

本人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

(七)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已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了检查。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和有关绩效管理办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八)股权激励

2024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2023)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2023)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会议,对股权激励条件成就、调整及注销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九)董事会、经营层换届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九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完成了公司董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聘任工作。2024年10月27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2024年11月22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均亲自出席上述会议会议,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独立、专业、客观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意见,不断强化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事项作出了应有贡献。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不断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五、联系方式

本人的联系方式为电子邮箱:liyao@cliec.cn

独立董事:李耀二○二五年四月十日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晓东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本人在本次董事会换届中连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的个人履历具体如下:

徐晓东,生于1968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会计学博士,教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讲师,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及金融学院博士后,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访问学者。现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党支部书记和副系主任等职务。徐晓东先生还在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

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年,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会议7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任职期间报告期内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任职期间报告期内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徐晓东7700055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本年度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徐晓东、李娜、王晨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徐晓东、李娜、王晨明。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了审计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就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内审部门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等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掌握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对公司如何防范财务风险,提升风险控制和审计监管能力等进行了指导,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

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2024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总结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二季度内审工作总结及第三季度工作计划》。

(4)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总结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6)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7)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李耀、李洪信、徐晓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为李耀、李娜、徐晓东。

2024年度,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提名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年初设定的业绩指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工作进行了跟踪和评价,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评价的议案》。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

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情况如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会同其他委员等,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出席、高层交流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主动了解并进行检查,时刻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本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使本人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公司各个基地、各系产品等的生产经营状况,并提供相应的资料文件,使本人能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经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

2、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动态以及财务管理、对外投资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在任职期间,本人都是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疑问主动向公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并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

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以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之间发生必要的、合理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2,500万元。

2024年4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本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公司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所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会议,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

本人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衍生品交易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围绕日常经营需求开展,以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存在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已就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以实际业务为基础开展衍生品交易,旨在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公司已制定衍生品交易的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本人认为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具备可行性,所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内部控制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编制,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本人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利润分配

本人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

(八)董事会、经营层换届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九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完成了董事会的换届选举。

2024年1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完成了公司董事会以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聘任工作。2024年10月27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2024年11月22日,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出席上述会议会议,对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独立、专业、客观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意见,不断强化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事项作出了应有贡献。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不断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五、联系方式

本人的联系方式为电子邮箱:xuxd@sjtu.edu.cn

独立董事:徐晓东二○二五年四月十日

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王晨明2024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山东太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诚信、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较好地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换届情况

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完成了公司董事会的换届选举。本人在本次董事会换届中连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的个人履历具体如下:

王晨明,生于1974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财政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博士、正高级会计师、副研究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财政部内控标准委员会咨询专家,原财政部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第一届、第二届咨询专家,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央正高级会计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第二届委员。

(三)独立性情况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按照监管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不在公司兼任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不存在可能

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4年,公司召开了股东大会5次,董事会会议7次,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出席董事会的情况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任职期间报告期内董事会次数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缺席董事会次数任职期间报告期内股东大会次数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王晨明7700055

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能够按照《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出席董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议案。本年度独立董事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投了同意票,不存在提出反对、保留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徐晓东、李娜、王晨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徐晓东、李娜、王晨明。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了审计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就公司定期报告、续聘审计机构、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内审部门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等议案进行了审议。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掌握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对公司如何防范财务风险,提升风险控制和审计监管能力等进行了指导,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年度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

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2024年度工作计划》、《2024年第一季度内审工作总结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3)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二季度内审工作总结及第三季度工作计划》。

(4)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第三季度内审工作总结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

(6)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7)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王晨明、李洪信、李耀。

2024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计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2023年度业绩进行评价、并对薪酬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工作业绩评价的议案》。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2023)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2023)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情况如下: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会同其他委员等,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现场出席、高层交流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管理、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主动了解并进行检查,时刻关注公司的发展情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认真听取并采纳本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使本人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

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向本人详细讲解公司各个基地、各系产品等的生产经营状况,并提供相应的资料文件,使本人能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本人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五)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经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时掌握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对公司信息披露进行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

2、定期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发展动态以及财务管理、对外投资等相关事项,了解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和公司治理情况,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在任职期间,本人都是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疑问主动向公司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并在董事会上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

3、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以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维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和公司其他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2024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山东太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之间发生必要的、合理的日常关联交易业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652,500万元。

2024年4月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召开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本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预计的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平、公正、公开,公司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所需要,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

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及协议的议案》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4年4月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5月2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4年4月7日召开2023年年度会议,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审计委员会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

本人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核查,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行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衍生品交易

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围绕日常经营需求开展,以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不存在任何风险投机行为。公司已就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司以实际业务为基础开展衍生品交易,旨在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公司已制定衍生品交易的管理制度,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本人认为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具备可行性,所履行的内部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内部控制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编制,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本人同意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利润分配

本人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的利润分配预案。

(八)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已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的绩效考核情况进行了检查。本人认为公司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和有关绩效管理办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九)股权激励

2024年8月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2023)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1—2023)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亲自出席会议,对股权激励条件成就、调整及注销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要求,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以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公平对待所有股东,独立、专业、客观的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积极承担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各项职责,在公司各项重大决策过程中,据实发表意见,不断强化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为公司治理优化、董事会建设等事项作出了应有贡献。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承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不断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五、联系方式

本人的联系方式为电子邮箱:wcm0775_cn@sina.com

独立董事:王晨明二○二五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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