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74 证券简称:国轩高科 公告编号:2025-018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预计。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下一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定价 原则 | 2025年预计金额 | 截至2025年3月31日已发生金额 | 2024年发生金额 |
采购商品 | 南京盛世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电芯壳体及配件 | 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 | 100,000.00 | 40,402.57 | 106,049.57 |
合肥乾锐科技有限公司 | 电解液 | 50,000.00 | 12,640.56 | 38,267.76 | ||
安徽国轩肥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电池材料及配件 | 50,000.00 | 0.00 | 0.00 | ||
合肥源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铝箔及导电浆料 | 50,000.00 | 20,572.31 | 49,646.26 | ||
安徽国轩象铝科技有限公司 | 电池箱体及配件 | 20,000.00 | 5,788.89 | 84,495.45 | ||
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三元前驱体 | 20,000.00 | 3,491.81 | 4,532.89 | ||
V-G HIGH-TECH ENERGY SOLUTIONS CO., LTD | 电芯及总成 | 20,000.00 | 896.46 | 2,167.43 | ||
小计 | 310,000.00 | 83,792.60 | 285,159.36 | |||
出售商品 | Tata AutoComp Gotion Green Energy Solutions Private Limited | 电芯 | 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 | 200,000.00 | 35,743.68 | 140,308.70 |
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注2) | 储能系统及电芯 | 200,000.00 | 3,207.06 | 10,105.38 | ||
V-G HIGH-TECH ENERGY SOLUTIONS CO., LTD | 电芯及材料 | 100,000.00 | 20,799.07 | 24,482.94 | ||
上海国轩数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储能系统及电芯 | 30,000.00 | 531.93 | 17,989.06 | ||
安徽国轩肥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储能系统及废料 | 50,000.00 | 0.00 | 0.00 | ||
江苏电啦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储能系统及电芯 | 20,000.00 | 2,397.90 | 19.06 | ||
小计 | 600,000.00 | 62,679.64 | 192,905.14 |
接受劳务/租入资产 | 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 | 劳务费 | 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 | 10,000.00 | 29.62 | 420.24 |
安徽民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能源及物业费 | 50,000.00 | 1,451.81 | 6,141.87 | ||
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厂房租赁 | 30,000.00 | 4,788.70 | 18,623.23 | ||
小计 | 90,000.00 | 6,270.13 | 25,185.34 | |||
提供劳务/租出资产 | 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 | 开发及劳务费、产线租赁 | 参照市场价格公允定价 | 80,000.00 | 0.00 | 53,082.94 |
V-G HIGH-TECH ENERGY SOLUTIONS CO., LTD | 开发及劳务费 | 20,000.00 | 31.58 | 41.41 | ||
小计 | 100,000.00 | 31.58 | 53,124.35 | |||
总计 | 1,100,000.00 | 152,773.95 | 556,374.19 |
注1:对于预计发生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单一关联人,以同一实际控制人为口径进行合并列示;注2:大众中国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其相关方是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认定为公司关联方的企业。
注3:在上述关联交易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范围内进行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别间的调剂),具体交易金额及内容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及原 | 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三元前驱体 | 4,532.89 | 50,000.00 | 0.34% | 90.93% |
合肥乾锐科技有限公司 | 电解液 | 38,267.76 | 50,000.00 | 2.83% | 23.46% |
材料 | 安徽驰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电池模组配件 | 52,456.87 | 35,000.00 | 5.46% | -49.88% |
合肥源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原材料 | 49,646.26 | 90,000.00 | 3.68% | 44.84% | |
南京盛世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 电池配件 | 106,049.57 | 120,000.00 | 11.03% | 11.63% | |
安徽国轩象铝科技有限公司 | 电池箱体及配件 | 84,495.45 | 100,000.00 | 8.79% | 15.50% | |
上海国轩数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储能系统配件及电芯 | 6,889.37 | 80,000.00 | 1.24% | 91.39% | |
蚌埠金实科技有限公司 | 电池配件 | 12,629.32 | 20,000.00 | 1.31% | 36.85% | |
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原材料及商品等 | 0.38 | 50,000.00 | 0.00% | 100.00% | |
南京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原材料及商品等 | 3,724.58 | 50,000.00 | 0.20% | 92.55% | |
小计 | 358,692.45 | 645,000.00 | -- | -- | ||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原材料 | 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 | 储能系统及电芯 | 10,105.38 | 100,000.00 | 0.39% | 89.89% |
埃诺威(苏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电池模组 | 1,606.37 | 50,000.00 | 0.06% | 96.79% | |
Tata AutoComp Gotion Green Energy Solutions Private Limited | 电芯及电芯配件等 | 140,308.70 | 200,000.00 | 5.40% | 29.85% | |
上海国轩数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储能系统及电芯 | 17,989.06 | 100,000.00 | 0.54% | 82.01% | |
内蒙古轩华新能源有限公司 | 输配电设备 | 390.80 | 50,000.00 | 0.86% | 99.22% | |
V-G HIGH-TECH ENERGY SOLUTIONS CO., LTD | 电芯配件 | 24,482.94 | 55,000.00 | 0.94% | 55.49% | |
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电芯及电池模组 | 136.18 | 10,000.00 | 0.01% | 98.64% | |
南京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电池废料、电池模组等 | 18,677.07 | 60,000.00 | 0.69% | 68.87% | |
小计 | 213,696.50 | 625,000.00 | -- | -- | ||
接受关联人提供服务 | 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能源及物业费等 | 20,131.14 | 40,000.00 | 35.75% | 49.67% |
南京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能源及售后服务等 | 3,991.89 | 10,000.00 | 15.20% | 60.08% | |
小计 | 24,123.03 | 50,000.00 | -- | -- | ||
向关联人提供服务 | 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 | 开发及劳务费 | 41,652.39 | 20,000.00 | 63.56% | -108.26% |
小计 | 41,652.39 | 20,000.00 | -- | -- |
向关联人租入资产 | 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厂房租赁等 | 4,276.16 | 9,000.00 | 30.19% | 52.49% |
南京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厂房租赁等 | 2,204.39 | 3,000.00 | 15.56% | 26.52% | |
小计 | 6,480.55 | 12,000.00 | -- | -- | ||
向关联人租出资产 | 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方 | 产线租赁等 | 11,430.55 | 12,000.00 | 82.37% | 4.75% |
小计 | 11,430.55 | 12,000.00 | -- | -- | ||
合计 | 656,075.47 | 1,364,000.00 | -- | -- |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0日、2024年8月29日、2024年12月1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2)、《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6)和《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5)。 |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结合最新市场变化、公司业务发展情况及客户需求等,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对同一控制下的各个关联人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在预计总金额范围内进行调剂。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产生差异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关系基本情况
1、大众汽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大众中国”)
成立日期:1999年2月4日注册资本:13,041.496万美元法定代表人:拉尔夫·布兰德施泰特(RALF BRANDSTAETTER)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七圣中街12号院1号楼1层103、104、105、106、5层、7层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一)在国家允许外商投资的领域依法进行投资;(二)受其所投资企业的书面委托(经董事会一致通过),向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下列服务:1、协助或代理其所投资的企业从国内外采购该企业自用的机器设备、办公设备和生产所需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在国内外市场以经销的方式销售其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整车除外),并提供售后服务;2、在外汇管理部门的同意和监督下,在其所投资企业之间平衡外汇;3、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产品生产、销售和市场开发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员工培训、企业内部人事管理等服务;4、协助其所投资企业寻求贷款及提供担保;(三)在中国境内设立科研开发中心或部门,从事新产品及高新技术的研究开发,转让其研究开发成果,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服务;(四)为其投资者提供咨询服务,为其关联公司提供与其投资有关的市场信息、投资政策等咨询服务;(五)购买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系统集成后在国内外销售,如所投资企业生产的产品不能完全满足系统集成需要,允许其在国内外采购系统集成配套产品,但所购买的系统集成配套产品的价值不应超过系统集成所需全部产品价值的百分之五十;(六)为其所投资企业的产品的国内经销商、代理商以及与投资性公司、其母公司或其关联公司签有技术转让协议的国内公司、企业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七)为其所投资企业提供机器和办公设备的经营性租赁服务,或依法设立经营租赁公司;(八)承接境内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九)根据有关规定,从事仓储物流配送服务;(十)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财务公司,向投资性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服
务;(十一)经商务部批准,从事境外工程承包业务和境外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并提供相关服务;(十二)委托境内其它企业生产/加工其产品(整车除外)或其母公司产品(整车除外)并在国内外销售;(十三)以批发、零售(不设店铺)和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方式经销汽车维修服务所需的零配件、原辅材料、设备和专用工具,并提供相应的车辆展示、营销和售后服务;批发日用品、II类医疗器械;(十四)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股权结构:大众汽车股份公司持股100%。与公司的关系:大众中国系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24.45%(截至2025年2月10日)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2、V-G HIGH-TECH ENERGY SOLUTIONS CO., LTD (简称“越南国轩”)成立日期:2022年10月10日注册资本:10,450.00万美元法定代表人:黄建新注册地址:越南河静省奇英市奇利社永安经济区,CN4-CN5分区主要经营范围:动力电池制造和销售。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孙公司GOTION, INC.持股51%,VINEG GREENENERGY SOLUTIONS JOINT STOCK COMPANY持股49%。与公司的关系:越南国轩为公司合营企业,同时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李晨先生担任越南国轩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中冶瑞木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冶新能源”)
成立日期:2017年9月6日
注册资本:165,63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卢东昱注册地址:曹妃甸工业区钢铁电力产业园区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二次电池材料、高储能和关键电子材料等;工业固体废物、废旧锂离子电池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以上项目涉及危险品及产业政策禁止的除外);新能源和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等。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持股30%,中国冶金科工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唐山曹妃甸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9%。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副总经理王强先生担任中冶新能源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4、南京盛世精密工业有限公司(简称“南京盛世”)
成立日期:2023年8月10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刘成士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虎跃东路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等。
股权结构:南京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缜先生间接控制南京盛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5、安徽国轩肥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肥东新能源”)
成立日期:2021年4月30日注册资本:80,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德钊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乳泉路北侧、龙兴大道以东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专用材料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等。股权结构:南京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2.50%,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37.50%。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缜先生间接控制肥东新能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6、合肥乾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合肥乾锐”)
成立日期:2021年5月17日
注册资本:24,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梁大宇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石泉路与乳泉路交口东北角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再生资源销售;合成材料销售;电池销售;合成材料制造等。
股权结构:安徽国轩肥东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79.17%,安徽高新投新材料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6.67%,合肥嘉煌新能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17%。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缜先生间接控制合肥乾锐。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7、合肥源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源元科技”)
成立日期:2022年7月6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江伟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庐江县高新区柯坦路88号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主要经营范围: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涂料制造;涂料销售等。
股权结构:南京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2%,合肥源元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合肥富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3%,合肥信智通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来晓燕持股10%。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缜先生间接控制源元科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8、安徽国轩象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安徽象铝”)
成立日期:2020年3月26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杜获
注册地址:安徽省淮北市经济开发区龙湖工业园云龙路36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等。
股权结构: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5%,张宏持股35%。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缜先生间接控制安徽象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9、上海国轩数字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上海数能”)
成立日期:2022年1月7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徐皓琛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沪宜公路5358号1层J5227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储能技术服务;电池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蓄电池租赁;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等。
股权结构: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缜先生间接控制上海数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0、江苏电啦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江苏电啦啦”)
成立日期:2024年10月11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张祥
注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龙池街道虎跃东路8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充电桩销售;充电控制设备租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蓄电池租赁等。
股权结构:合肥奥莱新能源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持股60.00%;江苏电投
易充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0.00%。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缜先生间接控制江苏电啦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1、安徽民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民生物业”)
成立日期:2003年10月14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韩学文
注册地址:合肥市蜀山区肥西路与清溪路交叉口华建公寓(国轩苑)3#1-204室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主要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地产经纪;房地产咨询;日用百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汽车租赁;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住宿服务;餐饮服务等。
股权结构:江苏南实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83.33%;安徽国联置业有限公司持股16.50%; 陈锡淮持股0.17%。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缜先生过去十二月内间接控制民生物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2、国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国轩集团”)
成立日期:2002年7月31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缜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凤阳东路泰安大厦五楼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物业管理、房屋租赁;酒店项目开发与经营管理、旅游景点开发;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领域投资、咨询;装饰工程等。股权结构:李缜先生持股92%,其他自然人股东持股8%。与公司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李缜先生直接控制国轩集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3、Tata AutoComp Gotion Green Energy Solutions Private Limited(简称“塔塔国轩”)
成立日期:2020年3月28日
注册资本:20,000万卢比
注册号:U29304PN2020PTC190510
注册地址:TACO House, Plot No 20/B FPNO 85 V G DamlePath Off LawCollege Road Erandwane Pune Pune MH 411004 IN
主要经营范围:包括电池模块和电池组的设计、开发、验证和制造,以及电池管理系统,适用于区域范围内各类乘用车和商用车。
股权结构: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持股40%,Tata AutoCompSystems Limited持股60%。
与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股东之一李晨先生担任塔塔国轩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上述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2024年年度财务数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企业名称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1 | 大众中国 | 6,510,677.26 | 5,575,092.14 | 327,598.48 | -101,292.14 |
2 | 越南国轩 | 197,445.90 | 67,498.14 | 0.00 | -924.02 |
3 | 中冶新能源 | 342,610.21 | 172,728.10 | 290,892.60 | 2,655.35 |
4 | 南京盛世 | 93,929.73 | 6,318.93 | 121,344.27 | 203.07 |
注1:以上财务数据大众中国、越南国轩、肥东新能源、合肥乾锐、源元科技、安徽象铝、上海数能已经审计,其他均未经审计。
(三)关联方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及资信信用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正常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其履约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单位之间的交易均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或国家、地方政府规定价格为基础,不存在价格溢价或价格折扣的现象。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合同约定执行。
(二)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1、向关联方购买商品及原材料或接受服务:关联方在电芯原材料和配件等方面拥有雄厚的产业规模和丰富的生产经验,在公允定价、确保公司利益前提下,提供可靠渠道,保障公司供应链稳定性。同时,国轩集团在物业管理等方面具有较大优势以及客观因素形成的关联方关系,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既符合公司实际,也有利于公司节约成本、提高效率。
2、向关联方销售商品及原材料或提供服务:公司应当确保相关商品及原材
5 | 肥东新能源 | 68,237.26 | 58,675.38 | 0 | -34.68 |
6 | 合肥乾锐 | 141,918.31 | 43,542.72 | 44,697.74 | -642.79 |
7 | 源元科技 | 78,522.00 | 7,968.5 | 48,231.00 | 2,285.00 |
8 | 安徽象铝 | 50,393.05 | 15,156.63 | 154,717.22 | 352.7 |
9 | 上海数能 | 38,174.51 | 11,950.73 | 43,724.73 | 3,152.92 |
10 | 江苏电啦啦 | —— | —— | —— | —— |
11 | 民生物业 | 10,429.00 | 4,305.00 | 8,823.00 | 1,733.00 |
12 | 国轩集团 | 357,723.37 | -7,123.22 | 20,759.11 | 6,084.44 |
13 | 塔塔国轩 | —— | —— | —— | —— |
料销售价格不低于公司向无关联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
3、租赁交易:公司根据租赁标的同等或近似的土地、房屋租赁的市场行情和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进行协商并签订相关合同。其中,向关联人租入资产的租赁合同每3年签署1次。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实际生产经营中与关联方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市场情况的变化或其他合理原因对上述交易事项进行调整或增减,标的累计交易金额超过预计金额时,公司将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执行情况。
四、交易目的及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监事会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已经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活动均按照市场经济原则进行,公司对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预计是在2024年的基础上根据市场形式及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作出的,所涉关联交易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发生的2025年度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需要,交易金额的确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公司审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和预计全年关联交易金额的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