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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瑞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19

股票代码:002072 股票简称:凯瑞德 公告编号:2025-L032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没有股东提出质询或建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4、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2025年4月25日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号新保利大厦12层会议室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纪晓文先生

(七)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91人,代表股份124,003,4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3.725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3人,代表股份76,372,2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0.771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8人,代表股份47,631,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2.9545%。

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87名,代表股份12,731,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46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7人,代表股份12,731,2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4626%。

(九)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观远律师事务所岳春燕律师、李雅欣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以下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3,324,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22%;反对67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74%;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3,324,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22%;反对67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74%;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3,324,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22%;反对67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74%;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23,324,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22%;反对67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74%;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322,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09%;反对68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87%;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050,3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517%;反对68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444%;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9%。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23,324,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22%;反对678,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74%;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321,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01%;反对68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87%;弃权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2%;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3,322,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09%;反对680,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487%;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4%;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050,3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517%;反对68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3444%;弃权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9%。

9、审议通过了《关于按照重整计划处置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8,421,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71.3057%;反对35,188,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8.3770%;弃权393,4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172%;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2,049,30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4.6439%;反对288,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661%;弃权39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09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观远律师事务所岳春燕律师、李雅欣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观远律师事务所关于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附件: ↘公告原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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