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25-042证券代码:400072 证券简称:众和3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17日
2.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电子通讯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十六区19幢11层会议室召开。
3.会议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 □电子通讯投票
√网络投票 □其他方式投票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熊为民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31,792,7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045%。其中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41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1,031,792,7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045%。
(三)公司董事、监事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终止委托股票转让
及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021,769,5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86%;反对股数9,990,8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83%;弃权股数32,4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签署〈委托股票转让协议〉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021,769,5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86%;反对股数9,990,8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83%;弃权股数32,4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委托股票转让及解除
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021,769,5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86%;反对股数9,990,8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83%;弃权股数32,4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
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2.议案表决结果:
普通股同意股数1,021,769,51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286%;反对股数9,990,80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83%;弃权股数32,4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1%。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五)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非累积投票议
案适用)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公司拟与长城 | 2,119,194 | 17.4527% | 9,990,806 | 82.2798% | 32,472 | 0.2674% |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终止委托股票转让及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拟与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签署〈委托股票转让协议〉的议案》 | 2,119,194 | 17.4527% | 9,990,806 | 82.2798% | 32,472 | 0.2674% |
3 | 《关于公司拟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委托股票转让及解 | 2,119,194 | 17.4527% | 9,990,806 | 82.2798% | 32,472 | 0.2674% |
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 |||||||
4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的议案》 | 2,119,194 | 17.4527% | 9,990,806 | 82.2798% | 32,472 | 0.2674% |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王婷、史成成
(三)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及列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公告编号:2025-042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