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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和3: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意见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有解释性说

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其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XYZH/2025CDAA2B0201号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14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等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出具的专项说明,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包含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有解释性说明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监事会将充分发挥本职功能,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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