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3,771,916.53元,加上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4,563,360,231.43元,公司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4,777,132,147.96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220,770,627.15元,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3,767,243,514.70元,截止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546,472,887.55元。
鉴于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0元,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财务状况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且综合考虑行业现状、公司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监事会意见
公告编号:2025-024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客观实际并有利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