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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和3: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5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监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对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合规性进行了监查,对财务报告的编制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与审查,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审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7次会议,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3位监事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关于计提2023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2023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2、2024年5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3位监事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陈奋玲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杜乐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3、2024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3位监事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3位监事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3位监事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

6、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3位监事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与海南省川西锂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承包经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2024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3位监事全部出席了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监事会对2024年度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关于公司规范运作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职责,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所作决策科学合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得到有效落实,能正确指导经营管理层完成各项经营管理任务,严格按照信息披露制度对外进行信息披露;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义务,未发现上述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存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情形和损害公司、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2、关于检查公司财务工作

报告期内,监事会通过听取公司财务部门的相关汇报、审议公司定期报告、审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等方式,对公司的财务管理、财务状况等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情况。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定价公允合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4、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申请贷款是基于生产经营需要,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决策程序,履行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担保和对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担保事项,也不存在对公司的正常运作产生不利影响及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严格、健全的内部管理控制体系和相关管理制度,报告期内,根据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板块挂牌转让的客观实际,完成了对《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的修订。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公司当前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6、纺织板块资产出售情况

为优化资产结构,剥离纺织板块低效资产,公司及子公司福建众和纺织有限公司与厦门梅花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转让持有的房屋、土地使用权、车辆、设备等纺织板块闲置资产。

监事会认为,公司出售持有的纺织板块闲置资产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7、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监事会认为,变更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综合考虑了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且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2025年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促进公司合法、持续、健康发展,切实保障好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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