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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科技: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5-20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

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管理。公司就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即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12月3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自查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公司深圳分公司2025年1月21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经核查,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具体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二)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9名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行为。公司结合本激励计划的进程对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审核后,上述人员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均系本人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通过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论证、决策过程中已按照相关规定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限定参与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未发现核查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瑞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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